重庆高校大学生校园贷规范化研究*

2018-02-25 00:11邬登辉
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学生版) 2018年41期
关键词:重庆地区网贷借贷

邬登辉

(重庆文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重庆永川 402160)

根据对重庆地区在校大学生的调查,其中69.1%的大学生月生活费在1000-1500元之间,并且有81%的大学生认为自己的生活费用仅为一般的状态。由于消费能力和消费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开始使用分期付款的方式来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和状况。据调查,重庆地区的高校中21.4%的大学生都使用过互联网分期产品,显示出当下互联网金融产品在重庆地区的高校校园的风靡,但随着高校互联网金融产品被曝出一系列事件如暴力催债、裸贷等问题,高校校园贷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一、校园贷发展、现状以及存在问题

1.校园贷发展以及现状

2016年随着不断地发生在校大学生因校园贷欠款而自杀、女大学生裸贷等一系列事件,校园贷逐渐引起了政府以及社会的关注。2016年四月由教育部与原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使得校园贷发展得到了遏制,到2017年教育部再次表示“取缔校园贷款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然而随着大学生消费能力、消费行为和消费观念的不断变化和发展,当代在校大学生越来越倾向于通过分期消费的方式来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和质量,与此同时,由于2009年原银监会要求大学生办信用卡需征得父母同意以及银行业对借贷风险的管控,使得大学生借贷市场缺乏正规的商业银行借贷渠道,从而为非法借贷提供了广阔的生存空间。[1]

近年来随着校园贷的发展,其发展态势越来越呈现出:①程序简单、放款快捷,即大学生申请网贷仅仅需要相关证件、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即可在线申请网络贷款,并且资金能够在短时间内到达学生账户;②利息较低、费用较高,即当下的网络贷款通过“零首付、零利息”来吸引广大大学生进行贷款,却通过在签署的放贷协议中加入若干其他费用,使得大学生的贷款中的隐形费用较高;③无需担保、伤害较大,即网贷企业通过设置零担保来吸引大学生进行网络贷款,但当出现放贷无法及时收回时,网贷公司便会通过学生的家长、老师以及同学等对该生进行恐吓,使学生无法进行正常的生活。

2.高校校园贷存在的问题

大学生在步入社会之前其价值观、人生观等尚处于形成阶段,而校园贷企业在吸收、发展客户的过程中使用的营销方式会对大学生的消费观念、行为等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如会引起大学生进行超前消费等不良行为。[2]由于缺乏一定的金融常识和风险意识,重庆地区进行过网贷的大学生对于其所签署的网贷借贷条款了解程度不一,调查显示65.4%的大学生由于借贷条款过长或者自认为其安全未能熟悉借贷条款,26.3%的大学生表示借贷方并未出示借贷条款,而熟悉借贷条款的大学生仅占8.3%,显示出大学生与校园贷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以及大学生未能及时了解网贷条款中的相关信息等问题。由于校园贷提高了大学生提前消费的能力、欲望等,其对于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消费行为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根据调查显示重庆地区的大学生使用校园贷的用途是分别为用于购买奢侈品(衣服、首饰等)占38.1%、购买游戏装备占27.6%,而由于生活费不足、购买书籍和其他则分别占15.6%、8.9%和9.8%,显示出校园贷增加了大学生生活负担、并对其身心健康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同时,由于高利息的存在,校园贷对大学生的学业、家庭等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根据调查显示78.9%的大学生出现了逾期未能偿还的现象,而通过家人、兼职进行偿还的则分别占37.9%和24.8%,显示出校园贷不仅对大学生个人,还是其家庭都有着一定的负面影响。

二、校园贷产生原因

1.政府对校园贷监管的缺失

一方面,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健全完整的针对大学生群体的金融服务。由于2009年原银监会便暂停了商业银行对大学生群体的银行卡发放,使得大学校园贷款市场并未有正规的存贷款机构进入,同时由于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审查,从而为非法贷款机构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和生存空间;另一方面,当下政府对于校园贷的整治大多是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规章制度进行治理如《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而缺乏一个系统性的法律制度,使政府在对校园贷进行整治时,无法做到违法必究、有法可依。[3]

2.高校对大学生关注的缺失

首先,学校作为大学生重要的生活场所之一,高校中的老师、辅导员等对于大学生的生活状况、心理状况、家庭状况等了解不足,使得学校方面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大学生所出现的心理问题和行为异常;其次,由于学校对于校外来往人员的监管过于放松,使得一些校外人员可以随意进出学校进行非法放贷宣传和张贴广告;最后,高校对于大学生金融知识的普及力度不强,致使许多大学生对于校园贷的危害认识不足。根据调查数据显示重庆地区有43.8%的大学生反映高校并未有效进行校园贷的宣讲,而进行宣讲的高校则占56.2%,显示出重庆地区的高校在对大学生校园贷知识的宣讲方面存在一定的欠缺,成为校园贷在重庆地区高校中传播重要诱因之一。

3.大学生自身防范意识的不足角度

由于大学生尚未步入社会,其风险意识、金融意识尚未完全形成,这就使得该类群体极易受到外界的诱惑而进行错误的行为选择。金融机构的网络化宣传语言充分利用了大学生的猎奇心以及信息不对称,通过一系列的营销噱头对大学生进行“欺诈”贷款,据调查重庆地区的大学生对于校园贷中的贷款利率了解程度不高,非常了解占24.6%、不太了解占38.5%、不了解占36.9%,与此同时,由于知识的层次、范围等因素的影响,重庆地区的在校大学生自身的金融知识储备并不高,据调查显示46.5%的大学生认为网贷为互联网金融、28.4%的认为是普通贷款,认为其是高利贷的仅占25.1%,显示出高校大学生金融风险意识与防范意识仍需加强培养与建设。

三、对策与建议

1.政府加强对校园贷监管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政府也应与时俱进充分发挥政府的职能作用加强对网贷的监管力度。首先,政府应一方面通过银保监、公安部等多个部门的联合协同,加强对线上、线下非法校园贷进行惩治,另一方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宣传,使得对非法校园贷的监管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其次,加强社会征信建设,充分让大学生了解、认识信用对个人发展的重要性,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信用观,使其有效的规避校园贷的诈骗陷井;最后,政府应积极引导正规的商业银行进入校园贷市场,一方面引导大学生进行正确、理性的金融活动,帮助其培养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另一方面,引导企业帮助在校大学生建立安全、健康的借贷消费环境,从而净化校园贷市场。

2.高校加强对大学生思想的正确引导

首先,高校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对在校大学生进行关于校园贷方面知识的普及;其次,加强大学生金融意识、风险意识,通过案例分析、标语张贴等多种途径提高大学生对于金融方面的知识储备,也可以通过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金融机构进入校园的宣讲帮助大学生了解必要的金融常识,提高金融风险的防范意识;最后,加强大学生金融法治意识,提高大学生对于个人隐私的保护能力,让大学生进行安全、健康的借贷,并且在借贷过程中可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家庭应加强对大学生日常生活的监管

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言行举止对于孩子的行为起着重要的作用和影响。首先,父母应培养良好的家风,让良好的生活习惯、消费行为对孩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孩子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其次,父母应在生活常识培养孩子的良好生活习惯,注重对孩子进行社会知识如金融、人际、法律等相关方面内容的普及,帮助孩子了解社会多样性与复杂性;最后,父母应多了解孩子的心理和行为变化,了解孩子内心想法,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孩子生活中所出现的问题。

4.大学生提高自我防范意识

首先,大学生应树立理性消费观念,避免盲从,量力而出,适度消费,加强自我控制力,避免盲目跟风,制定合理的消费计划和安排,拒绝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对自身的干扰;其次,大学生应加强自身隐私意识,拒绝轻易泄露个人隐私,不将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借与他人使用;最后,大学生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当出现校园贷欺诈等情况时,应及时向学校和公安机关寻求帮助,运用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规范校园贷需要政府、高校、家长以及大学生自身三方的共同努力。政府要弘扬正确的消费观念的确立,并且完善针对大学生群体的贷款机制,鼓励合法贷款;高校要密切关注大学生群体的思想、行为等状况,积极帮助大学生树立良好的消费观念和完善的金融意识;家庭要积极与孩子保持良好的沟通,时刻对孩子的心理、行为等进行了解,让孩子保持良好的身心健康;大学生也应积极提高自身思想道德素养,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完善自身的金融意识和法治意识。

猜你喜欢
重庆地区网贷借贷
1971-2018年重庆地区高温的气候特征
P2P网贷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
网贷平台未来亟需转型
网贷十年:迎来“去伪存真” 时代
让民间借贷驶入法治轨道
乡土文化教学提升学生的家国情怀
重庆地区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剖析和对策研究
信息不对称下P2P网络借贷投资者行为的实证
一张图看懂民间借贷“防火墙”
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