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方向与重点关注

2018-02-26 06:09
现代中小学教育 2018年1期
关键词:要点素质育人

曹 飞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评价中心,北京 100101)

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在国家和教育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向指引下,自2016年起从政策层面迈出较大步伐。新方案在吸收以往经验基础上,更加强调评价的育人作用,并且把评价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和依据。

一、国家层面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基本原则

国家层面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环节和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与此相关的重要文件有两个:一是2014年发布的《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教基二[2014]11号),要求各地据此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办法;二是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提出改革目标是“到2020年左右初步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指出“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是培育学生良好品行、发展个性特长的重要手段”,要求“改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方式,可以采用分数、等级等多种形式呈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实行‘等级’呈现,克服分分计较,避免过度竞争”。

依据以上两个文件及党和国家相关改革精神,可以推断出如下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也被北京市制定政策和推进工作所遵循。一是虽然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环节提出对综合素质评价的要求,但评价一定以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兴趣爱好为根本目的,更多地发挥形成性评价对学生发展的引导、诊断、激励和反馈等作用,充分反映学生的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二是评价制度改革的导向作用下移,以高中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目标、原则、内容和实施程序为大方向,兼顾初中学生的年龄特点,注重从初中阶段作好机制铺垫,增强学生进入高中阶段的适应性,如高中阶段要求的客观记录,建立监督检查、申诉复议、诚信责任追究等制度机制等,原则上在初中阶段就应形成;三是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做法,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既让学生提前熟悉这种评价方式,也让初高中学校逐步学会培养和判断全面发展及有突出潜质和特长的学生;四是综合素质评价处于“结合”的地位,不同于高考中“两依据一参考”(依据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参考”地位,更强调与学业水平考试同等重要,而学业水平考试意在弱化分分计较,据此推断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使用面可以更大、分量可以更重。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判断,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有更大的创造性应用空间及在升学中占更大的分量,其结果将更加倾向于降低精度、多维呈现,使用上弱化区分、增加学生个性发展的选择性和学生与学校的匹配性。

二、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方向、举措和特点

根据国家和教育部的改革要求,《北京市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京教计[2016]15号)提出 “到2020年基本建立符合首都教育实际的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其中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是一项重要任务和措施。与之配套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京教基一[2016]5号,以下称《新方案》)要求坚持面向全体初中学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发挥评价的诊断、激励、教育功能,重在引导学校落实各项育人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新方案自2016年9月起在七年级(初一)全体学生中适用。

1.改革方向始终坚持育人为本

新《方案》提出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最重要的基本原则是育人为本,“从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评价学生发展情况,重点关注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全面健康成长,形成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方案》继承十几年来的实践经验,主要观点有:(1)评价的根本目的是引导学生自我认识、做好初步生涯规划、树立长远发展目标、不断实现自我教育;(2)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对学生行为表现所进行的描述性事实记录评价为主;(3)学生本人是主要的行为记录者和评价者;(4)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与教育教学的融合中增进师生关系,促进师生共同发展。

2.评价指标体系的导向性、操作性更强,评价结果作为中考升学的参考和依据

新《方案》提出从20个记录要点反映学生的行为规范养成和突出表现,注重考查学生的关键素养和实践能力。《指标框架》包括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和个性发展等6项一级指标,细化分解了二级指标和考察点,共对应20项记录要点,要求对学生的客观表现进行事实记录。新方案的评价指标体系体现了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引导性和自主性、基础性与关键性、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过程性与终结性评价五个结合。各学校根据新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及评价标准,20个记录要点突出重点,体现的是“必评”“应评”和“可评”。“必评”,即记录要点主要反映的是国家和北京市初中阶段育人目标的基本要求,例如学习掌握体育艺术“2+1”技能情况等;“应评”,即体现北京市初中教育改革要求,例如,参加“四个一”活动、“三爱、三节”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学科综合实践活动等情况;“可评”,即记录内容比较客观,可量化、可检测,例如,学业水平达标情况、体质健康测试结果等。除了市级规定的20项记录要点外,学校还可以增加反映校本育人特色的记录要点。

新《方案》正式提出把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中考评价,包括用于校额到校学生校内选拔使用和高中学校招生参考使用两个原则方向。前者指对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普通初中学校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要量化并作为升学依据;后者的具体政策还在制定中。对于前者,改革的力度较大,体现在两个量化影响面上:一是改革直接涉及的学生比例足够大,超过一半的学生;二是评价结果在升学中的重要性有量化体现,比重占30%。具体规定是:将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等比例分配到一般初中,保证一般初中校有不少于50%的学生升入优质高中;对2016年秋季开学升入普通初中的初一学生,2019年分配到校名额招生采用校内选拔方式,按考生志愿及校内选拔成绩(录取成绩)录取。录取成绩满分仍以580分计,由中考文化课成绩、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体育成绩组成,其中中考文化课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540分,按7∶3比例计入,体育满分40分。2019年,全市411所一般公办初中的3万余名学生(占具有升学资格学生50%以上)将通过校内选拔方式享受校额到校政策,这些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将占到升学总分的162分,此分数由学校根据学生初中三年在评价指标框架20个记录要点上的表现评出。

3.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突出特点

概括讲,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具有四个特点:(1)在教育综合改革背景下推进实施,有效落实教育部提出的重点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向一般初中校倾斜的要求,促进小升初就近入学的实施。(2)基本标准与学校标准相结合,基本标准首先要求学生中考总成绩须高于500分,其次部分记录要点体现育人的基本要求,如参加学科实践活动、社会大课堂活动、掌握体育运动和艺术技能等全市统一的基本标准;学校标准体现学校育人特色,学校可以为不同记录要点设计不同的权重和等级标准。(3)一校一方案,仅用于校内选拔使用,不作校际和区域间比较。(4)作为升学定量依据的综合素质评价比重较大,文化课总分相应被压缩,将对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作为升学定性参考的评价结果,将为高中学校分类招生提供很大空间。

三、新方案实施以来发挥了积极的导向作用

多年来在全市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中,形成了市、区、校整体推进的行政主导、专业引领、学校实施、技术支撑的密切配合机制。从2016年秋季初一年级开始,学校落实新方案要求,继承了原来的成功做法,但评价结果使用上的巨大变化也带来新情况和新问题。

1.新方案强调的发挥过程性评价育人作用的理念得到落实

学校探索了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策略,包括设立组织机构、建立系列制度、评育有机结合(融入德育、管理、课程、班级建设等)、开展丰富的活动、搭建学生综合素质展示平台、落实关键行为表现、开展评价课、学生参与评价内容和标准的确定、注重表彰奖励等。教师能够积极使用描述性评语、档案袋和作品分析等方法,更多使用个体内差异评价标准发现学生的进步,引导学生客观认识自己、相互赏识、共同进步。每所学校的实施细则中,每个记录要点的记录、遴选、公示、确认和结果呈现与使用等都有详细说明,所有事实记录都记入市级电子平台上。北京市教育督导与教育质量评价研究中心“北京市基础教育阶段学校评价与数据库建设”项目组2016年12月对全市17个区11 969名初一学生的调研数据表明,学生反映“老师能从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等多方面对我进行评价”为“很符合”的比例是81.3%,“比较符合”的比例是16.5%,“不太符合”和“不符合”的比例之和仅为2.2%。

2.作为升学参考和依据的评价结果发挥了积极的导向作用

学校能够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活动、展示个性和提升能力的途径。比如学生为了获取“参加学科实践活动的主题、时间、次数、承担任务和表现”的记录,就要积极参加学校、家庭和社区组织的实践活动,并完整记录活动过程,积极参加交流展示。由于这些记录要点都有基本标准,标准已经得到学生充分认同,学生就会更乐于参加活动,自觉对照标准并力争超越基本标准。

3.不同初中校对20个记录要点的评价内容和标准存在差异

具体表现在同一记录要点不同学校给的权重有差异,学生在该要点上的表现标准也有差异。客观地讲这也反映了不同学校育人目标和教育手段各具特色。比如社会实践指标下的记录要点,即“参与市、区社会大课堂基地实践体验的次数、时间、成果及心得体会等情况”,有的学校仅根据参加次数给分,次数不同学校给分也会有所不同;有的学校更看重学生的表现,体现在考查学生填写任务单的详细程度上,以及是否有成果交流展示等。

4.实践中的行动偏差还客观存在

把综合素质评价等同于打分填表,或仅仅是填写电子平台,疲于完成规定任务;评价仅在期末突击完成,而不是平时活动中和活动后及时进行,影响了评价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和教育价值,并使得评价质量难以保证;存在仅用学业水平和体质健康作量化区分的现象,降低了评价的激励作用等。

四、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重点关注

依据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政策走向,从实施现状中的正反影响出发,把发挥育人作用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以学校层面为实施关键环节,就会发现目前的挑战、问题、原因与对策并非简单的对应关系。对待这些长期和短期问题、观念和实施问题、遗留和新增问题,以整体协同变革而非逐一对症修补的思路判断,从宏观到微观要着重解决如下问题。

1.政策层面对评价结果使用方式还将分类做出具体规定

目前除对接受名额分配的普通初中校学生升学有评价结果的量化使用办法,还需对全体初中学生有分类的具体规定,以更好发挥评价的导向作用。现阶段高中学校如何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招生,其招生意愿和具体需求如何还不清楚,这些信息可以为优化评价方法、如实记录内容以及合理呈现学生评价结果提供参考。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是分类思维的价值追求,政策方面需要提前按初中学校类别、高中学校类别和学生素质等类别,分类提出评价结果与学校类别匹配的方式,使得改革能对改进教育教学、明确学生发展目标、让每个学生个性得以充分发展发挥更大作用。20个记录要点的提出虽然较大程度上解决了评价指标笼统、不具体、可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但具体的评价方法和结果的呈现和使用仍需深入研究。我们虽然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评价”和“为了学习的评价”,坚持对学生的表现进行描述,淡化比较,但还应做到为用于不同结合方式,能给出较为合理的量化结果或定性描述。这里每个记录要点的评价方法不是唯一,也没有最好,只有比较适合的几种方法,还因校(因生)而异。明确“结合”的方式将更有利于对事实记录和素质维度及结果进行分类,更好地发挥评价的育人价值。

2.学校层面建立以校为本评价机制是首要任务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纵深推进的末端就是学校层面的实施机制, 关系到评价的导向、激励、反馈、交流、展示等作用的发挥。实践表明,综合素质评价认定主体以初中学校为主,有利于学生成长过程中综合素质的培养。以校为本评价机制是学校实施细则的具体化,机制的具体内容包括评价目标、标准、实施指南(提供学生的信息、教师职责、评价任务、作品真实性确认、保存记录的要求)、管理安排、违规处理等内容。以校为本的评价机制可以参考香港校本评核成熟的理念和做法。在指标导向的评价和活动表现导向的评价方法中,校本评核倾向后者,同北京的各记录要点评价更为接近。香港的校本评核由学校教师负责,通过不同的评价活动,提供学生学习过程和成果的资料,以期达到较全面地评价学生学习成果的目标。香港中学文凭考试(HKDSE)是升入大学的考试,但分学科按不同比例计入校本评核成绩,注重考查学生实践能力的做法,与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校为本、侧重活动表现、分类计入成绩等特点非常类似。校本评核的突出优点是可以考核到公开纸笔考试不易考核的能力, 如实验技能、专题研习能力、合作能力等;更重要的是可以让学生多方面的能力和他们的学习过程都获得重视, 让考试可以进一步配合教学、支持教学。比如2018年通识教育科校本评核和公开考试分别占该科文凭考试成绩的20%和80%;其校本评核模式是独立专题探究;学生须完成一份独立专题探究报告,展示各种能力(例如问题解决、数据搜集和分析、沟通等);每一项独立专题探究的内容应建立于学生的阅读、探究学习和个人经历上;教师从题目界定和概念辨识、解释和论证、表达与组织、自发性四个方面为学生评分并反馈,四个方面的成绩同时提交香港考试及评核局;学校须分配82小时的课时用于该评核;评核之前学生已经熟悉评价标准和结果的重要性。校本评核还能赋予教师切实的灵活性,比如英语学科教师可以让学生自由选择最适合学生水平、有助于学生发挥出最好表现的任务。北京市的一校一方案,突出考查学生在活动中的综合能力表现,恰好可以借鉴香港的校本评核模式,建立反映本校育人特色的校本评价机制。

3.教师层面掌握和使用表现性评价方法将关系到评价育人作用的有效发挥

新《方案》指标体系框架提出的20个记录要点中明确要求记录和考查学生“表现”的有10个,其他也间接包含对“表现”的要求。这些记录要点是与育人活动相对应的,重点记录学生在这些活动中的表现。所以科学设计这些要点的评价方法关系到育人活动的效果。目前学校虽已制定考查这些表现的等级或量化标准,而且都有明确的等次或数量描述,但操作起来教师仍感觉主观性太强。针对这些问题,教师需要更多使用表现性评价,评分规则事先制定好并得到学生的理解,所以更适合北京初中学校一校一方案的实际需求。它是教师让学生在真实或模拟的生活情境中运用先前所获得的知识解决某个问题或创造某种东西,以考查学生知识与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实践、问题解决、交流合作和批判性思考等多种复杂能力的发展状况。表现性评价通常以个人而非群体为单位来进行评测;可以评测那些不能通过传统纸笔测验来考查的能力;可以为某些种类的技能提供一种更自然、直接和完整的评测方式;可以帮助学生明确目标和任务的意义,从而提高学生的积极性;鼓励学生将习得的能力应用到实际生活中。表现性评价可以通过基本要素分析法(Primary Trait Analysis,PTA)来设计不同活动中的观察点。该方法是一种评价学生任何一种表现或若干综合表现(如英语口语、语文作文、历史论文、试验操作、研究报告等)的评分方法。表现性评价强调解决评价任务所需的认知要求或思维方式与目标情境中的认知要求或思维方式的相似性。综上所述,表现性评价更适合对各记录要点的评价。此外,目前校长教师担心评价结果有区分度会很难跟学生、家长解释,所以为降低表现性评价主观、费时、信度较低的缺点,可以考查学生参加活动或完成真实任务过程中那些可量化的表现,如速度、错误率、时间、精度、完成率、正确率等、步骤数、符合度等。所以教师能否得心应手地使用表现性评价方法,决定着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以及评价活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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