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姗姗,葛敏,江萍,朱敏杰,梁鸿,,黄蛟灵,方帅,赵德余,张宜民*
2011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肯定了当前建立健全全科医生制度对保障和改善城乡居民健康、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以及促进医疗卫生服务模式转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1]。建立和完善家庭医生服务制度,将部分患者纳入家庭医疗服务范畴,能够加快转变医疗服务模式、提高卫生资源利用率、优化居民就诊流向,同时也可以有效降低居民的疾病经济负担。作为上海市首批社区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区和卫生计生委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区),长宁区率先创新推广了全科团队服务模式,提出“家庭拥有全科团队、人人享受社区卫生”的口号,并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该模式已全面展开[2]。本研究追踪调查了2013年和2016年长宁区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知与利用情况,旨在评价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效果,并提出相应改进措施,以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健康、长久发展。
1.1 研究对象 于2013年12月采用多阶段随机抽样法,在上海市长宁区的10个街道/镇抽取社区居民3 040例,问卷有效回收2 750例;另于2016年6月,对3 040例居民进行追踪调查,问卷有效回收2 004例。本研究以两次调查中问卷有效回收且与家庭医生签约的居民为研究对象,其中2013年591例、2016年651例。具体抽样方法及问卷回收情况见本期《社区居民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认知与意愿研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