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义婉词分类研究

2018-03-28 17:19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聊斋志异

王 艳

(闽南师范大学 文学院,福建 漳州 363000)

婉词属于礼貌语言一类,关于婉词的定义,学者束定芳曾对其进行了广义、狭义上的划分:通过语言系统中的各种语音、话语、语法等手段所构建的具有婉称功能的表达方法属于广义一类;狭义上的婉词指约定俗成的,经过一段时间使用在一定范围内被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词或短语。委婉性的语词,是指为了避忌那些指称“不吉利”的事物或现象的字词。我国在几千年的语言实践中创造并积累了丰富且具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婉词,例如疾病、去世、厕所便器、生殖器、父母丧事、性爱、排泄等婉称,不一而足。其中关于“去世”义的婉词,王力先生在《汉语史稿》有提及:“‘死’的别名为最多”[1]。

诚然,“去世”是不吉利之事,是禁忌话题,为能够婉曲表达出来,起掩饰或安慰的作用,于是“去世”义的婉词得以大量出现。换言之,“去世”义婉称是语言禁忌的产物。爬梳当前关于“去世”义婉词的研究,更多是从社会语言学、心理学、修辞学等角度切入。基于此,本文以可适用群体作为分类依据,从训诂学角度阐释词义,进而了解其中所承载的丰富的文化信息。

一、对帝王将相去世的婉称

我国几千年来一直是以农业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封建宗法社会,皇权至上,尊卑等级泾渭分明,“去世”义婉词受封建宗法思想和礼教观念的影响而具有等级特征。《礼记·曲礼下》:“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曰卒,士曰不禄,庶人曰死。”天子、诸侯、大夫、士和庶人的死分别赋予了不同的称谓。皇帝、王侯、文臣武将等属于上层统治者,具有较高的俸禄与社会地位。故而“崩”“薨”单用,或者它们作为语素构成表示“去世”义的多音节婉词,也仅适用于帝王将相这个群体。

(一)崩

(1)武王崩,三监及淮夷叛。(《尚书·大诰》)

(2)壬戌,平王崩。(《左传·隐公三年》)

(3)案吕后之崩,未必遇雷也。(《论衡·卷六·雷虚篇》)

(4)即位五年,王太后乃崩。(《汉书·志·五行志中之上》)

用山陵崩塌比喻处于权力巅峰上的人之死这一用法从周代已然开始。披览文献,由“崩”所构成的常见的复音词如“崩徂”“崩背”“崩逝”,亦是对帝王之死的婉称。

崩徂。“崩徂”,又“崩殂”,“徂”“殂”是古今字关系。《说文》:往也。从辵,且声。齐语。徂,或从彳。”《史记·伯夷列传》:“于嗟徂兮,命之衰矣!”司马贞索隐:“徂者,往也,死也。”戴侗的《六书故·人九》:“人死因谓之徂,生者来而死者往也。”“崩徂”连用例,如诸葛亮的《出师表》:“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严可均的《全晋文》(卷八):“昊天不融,降此鞠凶,怀帝短折,越去王都;天祸荐臻,大行皇帝崩徂。”

崩逝。逝,《说文·辵部》:“逝,往也。从辵,折声。”“崩逝”中“逝”之“远去、死亡”为引申意义,有逝殂、逝没、仙逝等构词。“崩逝”例,如钟惺的《夏商野史》(第十一回):“却说夏王廑既崩逝,国人自以其位属孔甲。”赵尔巽的《清史稿》(志六十七):“今大行皇后崩逝,正四海同哀之日,应令外省文武官持服如制。”徐哲身的《汉代宫廷艳史》(第四十八回):“嗣后常令在侧,一刻不见,就要问及。不料翁孙缘浅,不到两载,宣帝崩逝。”

(二)薨

薨。《说文》:“从死,瞢省声。”又《尔雅》:“薨,死也。”自周代开始,人之死亡有尊卑之分,“薨”在周代是对诸侯去世的婉称,后有封爵的大官去世也用“薨”表示。如,《韩非子·和氏》:“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左传·昭公三十二年》:“鲁文公薨,而东门遂镣适立庶。”《汉书·霍光传》:“光薨,上及皇太后亲临光丧。”又《新唐书·百官志一》:“凡丧,三品以上称薨,五品以上称卒,自六品达于庶人称死。”唐代三品以上官员去世用“薨”婉称。

由“薨”构成的常见婉词同样有薨殂、薨背、薨逝等。通过检索“国学宝典”,“薨殂”“薨背”使用情况呈均衡状,“薨逝”用例居多,可搜索到1 090条用例。

薨殂。(1)方赖高谟,以穆四海;昊天不吊,奄忽薨殂。(《晋书·王导传》)

(2)丁卯,诏:“君臣之际,义莫重焉,每闻薨殂,良深悼恻。应文武朝臣薨卒者,其月俸、料宜全给,仍更准本官一月俸料,以为赙赠。”(《旧唐书》本纪第十三)

(3)及文宪薨殂,遗文散逸,后又以事付国子祭酒何胤,经涉九载,犹复未毕。(《梁书》卷第二十五列传第十九)

薨背。(1)神宗亦许以管军,不幸未到,闻已薨背。(《曾公遗录》卷九)

(2)今四叔薨背已久,情事不追。岂容夺礼,违乖天性!(《周书·柳庆传》)

(3)自先大王薨背,今皇帝震悼累日,遣使吊赙有加礼,以大王嗣守其国,爵命隆重,一如先大王。(《西夏书事》卷十四)

薨逝。(1)是时,庄敬已有疾,年十四而薨逝。(《万历野获编》卷四)

(2)周王薨逝,深切痛悼,其存日尝奏,葬择近地,从俭约,以省民力。(《日知录》卷十九)

(3)曾劼侯已于闰月年三日薨逝,此事真乃出人意表。(《清代名人书札》)

由上可知,婉词“崩”“薨”带有浓厚的封建特权色彩。“崩”以山体轰然倒塌比拟万人之上的帝王去世,此外,其他表示帝王去世的婉词还有晚驾、龙升、千秋万世、百年、宾天,等等,表示王侯或高级官吏去世的还有捐宾客、弃禄、弃堂账、捐馆等。其中专职用来婉称帝王之死的“宾天”“千秋万世”“百年”也可用来婉称达官贵人去世。

二、对少壮而死的婉称

“夭”“殇”可专职用来婉称未成年人去世。

(一)夭

“夭”在《字源》中的甲骨文形体是一个人弯曲两臂之形:

(1)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孟子·尽心上》)

(2)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庄子·齐物论》)

(3)寿夭贫富,安危治乱,固有天命,不可损益。(《墨子·非儒下》)

(4)人无道夭,物极则长。(《昭明文选·束皙〈补亡诗〉》)

(5)余幼聘金沙于氏,八龄而夭。(《浮生六记·闺房记乐》)

典籍丛书中由“夭”构成的表示少壮而死的词,如表示因遭疾疫而早死的夭厉、夭札,用来专指皇帝子女未成年而死的薨夭,其他如夭促、夭折、夭寿、夭昏……凡此种种,不胜枚举。这里撷取较为罕见的“薨夭”“夭殂”进行约略分析。

“薨夭”散见于道教经书,如中华道藏丛书中的《太上洞玄灵宝法身制论》载:“顷来男女学士,每以五月夏节,逆唱放生,未至其日,先已罗捕,造於临流,悉已薨夭,既欲招福,反尤大罪。”也见于纪传体史书中,如沈约的《宋书》:“孝武帝孝建元年六月己巳,有司奏:‘故第十六皇弟休倩薨夭,年始及殇,追赠谥东平冲王。服制未有成准,辄下礼官详议。’”在专门记述晚明宫闱之事的《酌中志》一书中亦不乏其例,如:“凡皇子女婴孩时,多有被猫叫得惊风薨夭者,有谁敢言。”“宫中咸木做地平墙壁,多缺土气。凡乳母畏寒,皇子女或中此毒,屡致薨夭,良可痛也。”同样表未成年而死的“夭殂”一词,数据库检索出11条用例,且集中在《聊斋志异》、民国小说(《宋代十八朝宫廷艳史》《宋代宫闱史》)以及笔法与《聊斋志异》近似的《乡曲枝辞》中。

“夭殂”在《聊斋志异》中有6例:

(1)十四岁暴病夭殂,冷落庭帏,益少生趣。(《聊斋志异》上)

(2)小倩,姓聂氏,十八夭殂,葬于寺侧,被妖物威胁,历役贱务,腆颜向人,实非所乐。(《聊斋志异》上)

(3)洛阳孙公子名麒,娶蒋太守女,甚相得。二十夭殂,悲不自胜。(《聊斋志异》下)

(4)曰:“阿绣,吾妹也,前世不幸夭殂。”(《聊斋志异》下)

(5)继娶顾氏,深相爱好,期月夭殂,心甚悼之。(《聊斋志异》下)

(6)夫人未出阁时,便从服役,夭殂瘗此。(《聊斋志异》下)

“夭殂”在民国小说中,见于《宋代十八朝宫廷艳史》《宋代宫闱史》两书中,且各只一例:

(1)这李妃姿容秀丽,性情端淑,与太宗极相亲爱;生二女二子,二女以次夭殂。(《宋代十八朝宫廷艳史》)

(2)此时中宫虚位,惟有李妃一人与太宗很为亲爱,生女二,相次夭殂。(《宋代宫闱史》)

“夭殂”在清人俞蛟的《乡曲枝辞》中有3例:

(1)及男子夭殂,或治装远出,往往柳梢待月,花底迎人。(《乡曲枝辞》)

(2)隶曰:“小人有总角友,相随形影,不幸夭殂,葬诸原野。”(《乡曲枝辞》)

(3)娶期年,生子芸儿,因产致疾,数月夭殂。(《乡曲枝辞》)

(二)殇

不同于“夭”,“殇”之本义即“未成年而死”。《说文·歹部》:“殇,不成人也。”《释名·释丧制》:“未二十而死曰殇。殇,伤也,可哀伤也。”郑玄在《仪礼·丧服》记:“年十九至十六为长殇,十五至十二为中殇,十一至八岁为下殇,不满八岁以下为无服之殇。”下注:“男女未成年而死,可哀伤者。”质言之,大凡从殇取义之字皆与早死义有关联。先秦史籍《逸周书·谥法》:“短折不成曰殇,未家短折曰殇。”《左传·哀公十一年》:“孔子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可无殇也。’”晋代书法家王羲之撰写的《兰亭集序》中有“固知一死生为虚诞,齐彭殇为妄作”。诸如此例中“殇”都作“少壮而死”义解释。同样,与“殇”所构成的表示未成年去世的常见多音节婉词有“殇夭”“殇折”,两词在典籍丛书中的使用情况相当。

“殇夭”例:

(1)惟富贵膏粱之家,子弟妇人,起居无节,食息不调,而辄恃参术之功,远求贵售,若不可须臾离者,卒之,病殇夭札,相继不绝,亦何益之有哉?(谢肇淛《五杂俎》)

(2)变生异症,亦皆有之,何况疮疡乎。枉枉殇夭,不可胜记。(申斗垣《外科启玄》卷之十)

(3)彼兄弟姊妹六人,不幸悉殇夭;故夫人少年之生涯,极寂寞之生涯也。(梁启超《罗兰夫人传》)

(4)夫人命至脆,殇夭何限,必以鬼招,又何待十年外也。(丁耀亢《出劫纪略》)

“殇折”例:

(1)初,疾甚,忽言九莲菩萨来云:“上薄待戚属不改,殇折且尽!”上闻之,大惧。(佚名《崇祯实录》卷十三 )

(2)所以然者,下殇小功,本周亲者,以其殇折之痛,既人情所哀,不可以娶。(严可均《全宋文》卷五十二)

(3)儿生而无母,未便殇折。我日日鳏居,习已成惯。(蒲松龄《聊斋志异·长亭》)

(4)又言如不从此改过,将来殇折不止一人,还都要唤去。(杨士聪《玉堂荟记》)

三、对年轻女子去世的婉称

“香”“玉”“珠”常用来作年轻女子或其相关事物的代称。“香”,《说文》:“香,芳也。从黍,从甘。”甲骨文,由“黍”(黄米)和“甘”(甜)构成,表示谷物的芳香。“香罗”“香汗”“香闺”“香钩”等是由其本义引申过来的,用来表示与年轻女子相关的事物。“玉”始见于甲骨文,《说文》:“玉,石之美。”本义指温润而有光泽的美石。《诗·召南·野有死麕》:“白茅纯束,有女如玉。”王维的《洛阳女儿行》:“谁怜越女颜如玉,贫贱江头自浣纱。”两诗中“有女如玉”“颜如玉”是其比喻义,形容年轻女子之美。“珠”篆文形体,由“玉”和“朱”构成,朱乃赤心木,有美意。《说文·玉部》:“珠,蚌之阴精,从玉,朱声。”本义即珍珠。“珠围翠拥”“珠辉玉丽”之“珠”即指与年轻女子或其相关的物什。

旧时常以“玉”来比喻贤者行为高洁,婉称贤者去世有玉折、玉摧、玉碎等词[2],年轻女子去世的婉称也多含“香”“玉”“珠”诸语素,例如香消玉损、香消玉殒、珠沉玉陨、玉碎珠沉、玉碎香销等,回归具体的语言环境,有以下用例:

(1)香消玉碎佳人绝,粉骨残躯血染衣!(陆西星《封神演义》第三十回)

(2)拔宝剑趱向前揪翻公主,剑过时头落地玉碎珠沉!(诸圣邻《唐朝开国演义》卷二)

(3)有一天,皇帝思念香妃,带了一班文学侍从,直到坟前巡视。对此三尺孤坟,香消玉殒,少不免洒了几点热泪。(惜华楼主《皇清秘史》第四十回)

(4)再瞧纯妃时,朱唇青紫,瞳人已隐,肌肤冷得和冰一般,霎时香消玉殒了。(许啸天《明代宫闱史》第五十四回)

(5)瓜欧亦肝肠寸断,眼见娇妻立时要香消玉殒,泪出不绝,犹如泉涌。(李逸侯《宋代十八朝艳史演义》第八十二回)

此外,刘禹锡悼亡妻之作《伤往赋》:“宝瑟僵兮弦柱绝,瑶台倾兮镜奁空。”其中的“瑶台倾”一词,后也专指年轻女子去世,如浦松龄的《聊斋志异·钟生》:“但夫人前世为妇不贞,数应少寡。今君以德延寿,非其所耦,恐岁后瑶台倾也。”清人王韬的文言短篇小说集《淞隐漫录》:“妾今夕将投生杜家,亦鹿城望族,十六岁当为君妇。君夫人瑶台倾后,若欲续弦,当诣城南访杜上舍第三女公子,即妾也”。

根据“去世”义婉称的适用对象进行的分类不囿于文中所述3类,例如,佛教僧尼去世的婉称有“涅槃”“灭化”“就化”“示寂”“迁化”等;道教真人对“去世”的婉称有“蜕化”“仙化”“遁化”“解形”“羽化”等[3];“殍”“殍馑”“捐瘠”专指饥饿而死;“终没”“寿终”“老去”指享尽天年而死;受儒家思想的熏陶影响,中国传统文化历来强调牺牲小我成就大我的高尚作风,故而“捐骸”“殉国”“成仁”一类婉词相继涌现。

爱德华·萨丕尔在《语言论》一书中写道:“语言的词汇多多少少忠实地反映出它所服务的文化……语言也不脱离文化而存在,就是说,不脱离社会流传下来的、决定我们社会面貌的风俗和信仰总体。”[4]语言是文化的符号,文化是语言的载体,“去世”义婉词模糊雅化了原词,蕴涵、折射出汉民族所特有的社会人文观念。帝王将相去世的婉称昭示了中华民族制度建构中的地位等级;对少壮而死的婉称凸显了人们对死者尊重的普遍心理;年轻女子去世的婉词使用蕴涵了深沉的人生体验以及避俗求雅的文化心理。

猜你喜欢
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康熙抄本》影印问世
《聊斋志异》所见河南女性形象初探
《聊斋志异》:不一样的魑魅魍魉
聊斋志异小翠
从《聊斋志异》看蒲松龄的齐物观念
《清史稿》灾异卷及《聊斋志异》的形象设定
STRANGE TALES INDEED
成语连线
论《聊斋志异》的悲剧意蕴
《聊斋志异》与前四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