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乐派”核心问题的思考

2018-03-28 14:58高长天
神州·上旬刊 2018年3期
关键词:中西合璧教育体系新媒体

高长天

摘要:“中国乐派”属于“乐派”中的一种,是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主要载体之一。本文对“乐派”以及“中国乐派”进行了简要的介绍。从分类、音乐形式以及传播途径等方面,分析了“中国乐派”的核心特征。基于此,主要针对当前该乐派发展中存在的核心问题进行了探讨,强调了弘扬中华传统音乐的重要性,并对中华传统音乐的具体弘扬方式进行了研究。以期能够为“中国乐派”的长久流传奠定基础。

关键词:“中国乐派”;新媒体;教育体系;中西合璧

前言:

“乐派”一词来源于西方,其含义与音乐流派相同。近些年来,随着市场化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及全球化趋势的进展,世界文化逐渐融合,文化与文化之间的差异逐渐减小。“中国乐派”属于中国传统艺术文化的代表,在当今时代,“中国乐派”能否被继承及发扬,其中存在的核心问题能否被妥善解决,是决定着中国传统文化能否得到世界认可的主要因素。可见,对“中国乐派”的核心问题及传承途径加以研究较为必要。

一、“乐派”与“中国乐派”

“乐派”指中外音乐领域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音乐派别,是音乐艺术成熟的标志。随着音乐历史的发展,各学者在总结音乐美学、音乐风格及形式的基础上,将其详细划分为了不同的派别。而由此所划分的派别,即为“乐派”。“中国乐派”,即以中国音乐为基础而划分的音乐派别,其核心为“独特的艺术风格”[1]。作为艺术表现载体中的一种,音乐在广大人民总结民俗、历史以及文化传统的基础上产生。根据各地区及国家民俗与历史的不同,音乐形式及风格等,同样会有所差异。因此,与其他乐派相比,“中国乐派”存在着较大的特殊性。该乐派的众多特点能否得到传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的历史以及文化能否被广泛弘扬,决定着中国传统文化能否长远流传[2]。

二、“中國乐派”的核心特征

“中国乐派”的核心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分类众多

分类众多,是“中国乐派”的核心特征之一,具体体现在民族器乐题材以及戏曲形式广泛方面。与西方的音乐流派相比,“中国乐派”的分类较为细致,主要包括“民间音乐”、“文人音乐”、“宫廷音乐”以及“宗教音乐”四种类型。而根据乐曲表现特点的不同,又可将上述四大类型的音乐,详细划分为其他类型[3]。以民间音乐为例,民间音乐,又称民谣,是创作者在总结生活经验的基础上所创作的音乐,其传播形式以“口口相传”为主。民谣具有较强的地域特点,能够清晰的体现不同国家乃至地区人民的生活习惯,与当地的风俗,同样存在较大的联系。民间音乐包由“歌”与“曲”两大部分构成。“歌”即歌词及演唱的过程,“曲”即采用乐器演奏的过程。由于中西方民间文化以及人民的生活方式与习俗均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中西方的民间音乐类型同样存在较大的差异。与西方各国家相比,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国的发展历史较为悠久,因此,音乐类型同样更加丰富。将“中国乐派”中的各类型音乐广泛传播,对于“中国流派”影响力的提高,及中国软实力的增强,具有重要的价值。

(二)形态广泛

形式广泛,同样为“中国乐派”的核心特征。我国民族众多,各民族在发展过程中,均形成了不同的文化传统以及生活特点。以上述文化特征为基础所形成的民族音乐,同样具有不同的形态[4]。以藏族为例,作为我国的主要少数民族之一,藏族居民的祖先,多生活在大草原之中。在长期游牧生活的影响下,藏族的音乐同样呈现出了“广阔”、“辽远”、“豪迈”的特点。“舞歌”、“说唱”以及“山歌”,属于藏族音乐的三种主要表现形式。以“山歌”为例,为表达不同的情感,藏族山歌的形态互不相同。以歌颂劳动为目的的山歌,又称“勒谐”。该类山歌节奏鲜明,铿锵有力,能够使听众不由自主的想象到“青稞”、“挖土”以及“打墙”等活动,使藏族人民自由、无拘无束的生活跃然眼前。与中国相比,西方各国家民族区分不够明显,人民的生活习惯以及风俗等,无显著的差异。因此,上述国家的音乐流派,同样较为单一。从艺术的角度分析,为确保“中国乐派”能够得到更加长远的传承,提高该乐派的包容性,将各民族音乐广泛吸纳至乐派当中较为重要。

(三)中西合璧

音乐是世界的艺术,是全人类的艺术。在世界历史发展的过程中,音乐的发展从未停滞不前。以中国为例,中国的音乐产生于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3世纪,跨越了自夏至秦汉数百年的时间[5]。该阶段属于中国音乐发展的初始时期,此时的音乐形式以钟鼓乐为主,体现了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3世纪这一历史时期居民的生活状态。发展至公元4世纪,音乐形式逐渐发生了变化,世界音乐开始融入到了中国音乐之中,中国音乐的世界化趋势正式开始。公元10世纪后,音乐自贵族阶级,传播到了平民阶级,呈现出现世俗性以及社会性的特点。该时期,民歌以及戏曲等众多音乐形式不断产生,中国音乐史百花齐放,音乐这一艺术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通过中国音乐的发展历史可以看出,一国音乐的发展,需要不断融合其他国家的音乐特点,方可使自身的内涵及核心文化得以丰富。当今时代,随着全球化趋势的不断进展,世界各国的经济往来日益密切,文化逐渐相互融合。“中国流派”能否抓住机遇,在充分吸取国外音乐流派的优势的基础上,解决核心问题,使自身得到传承及发展,已然成为了决定“中国流派”未来发展趋势的关键因素。

三、“中国乐派”的核心问题及解决途径

(一)“中国乐派”的核心问题

1.作品选择问题

(1)经典作品缺乏

经典作品缺乏,是“中国乐派”在作品选择中存在的核心问题之一。与其他作品相比,经典作品能够更加准确的体现“中国流派”的特点以及魅力,且更加具有吸引力。“中国流派”音乐在传播过程中,如作品选择失误,极容易导致公众对中国传统音乐的认识出现偏差,进而导致音乐无法被大众所认同,对“中国流派”音乐的传承以及发扬造成阻碍。可见,在众多作品中,选出最为经典的作品作为传播主体较为重要。

(2)创新程度不足

受经济全球化的影响,“是否具有创新性”,开始成为了社会衡量各领域能否长远发展的主要依据。但就目前的情况看,“中国流派”中,部分学者并未认识到创新的重要性[6]。故步自封、妄自尊大、不愿改变的现象仍显著存在。充分保留经典作品的优势固然重要,但如持续性的采用同一模式创作中国音乐,则很难吸引到更多听众的关注。可见,积极的对“中国流派”音乐进行创新,在保留原有音乐特色的基础上,体现音乐的时代特点较为重要。

2.传播途径缺乏

(1)信息化技术利用水平不足

随着计算机以及信息化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微博”及“微信”为代表的信息化终端逐渐出现,并为信息的传播,提供了便利的途径。但就目前来看,“中国流派”音乐的传播,对“微博”以及“微信”等信息化技术的利用水平仍较低,上述终端中,鲜有与中国传统音乐有关的内容。在信息化平台对居民生活影响力逐渐增大的今天,如未能够利用上述技术传播文化,则极容易导致中国传统音乐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可见,积极解决“信息化技术利用水平不足”这一核心问题较为重要。

(2)与国际交往联系不够紧密

国际交往是国与国之间相互传播文化的主要途径,如“中国流派”能够借助上述途径传播中国传统音乐,将会为音乐影响范围的扩大,带来极大的帮助。但目前,与国际交往联系不够紧密的问题,在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播过程中仍显著存在,且已经成为了“中国乐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核心问题之一。能否积极扭转之一趋势,能否以国际交往作为媒介传播中国传统音乐,是当前“中国流派”有关人员需考虑的主要问题。

3.缺少各领域的支持

(1)缺少教育领域的支持

教育是用于传播文化的主要途径,教育领域对中国传统音乐的重视程度,是决定中国传统音乐能否被广泛认可及传播的关键。调查显示,当前,各高校音乐教育的内容,均围绕着“贝多芬”以及“莫扎特”等国外名家而展开,中国传统音乐在课本知识中所占的比例极低。如教育领域未能及时针对上述问题作出改革,极容易对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播造成阻碍,对“中国乐派”的传承不利。可见,加强与教育领域的联系较为重要。

(2)缺少传统媒体的支持

“电视”及“广播”为传统媒体的代表,在新媒体影响力逐渐提升的今天,传统媒体的受众人数逐渐下降。在此环境下,部分电视台通过开通网络直播的方式,有效解决了上述问题。可见,传统媒体在传播信息方面,仍具有较大的可利用价值。由于传统媒体对“中国流派”的音乐缺乏重视,因此电视节目中,除《戏曲频道》外,其他电视节目中涉及到中国传统音乐的内容相对较少。对此,传统媒体应提高对传播中国传统音乐问题的重视程度,为“中国流派”的发展奠定基础。

(二)解决“中國乐派”核心问题的有效途径

1.音乐作品的选择

“中国流派”应在精选经典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提高音乐作品的选择水平:

(1)经典作品的选择

经典作品是能够被社会以及音乐领域广泛认可的作品,是“中国流派”音乐的代表性及核心作品。以经典作品作为支撑,对“中国流派”加以弘扬,对中国文化影响力的提高,能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以“京剧”为例,作为地方戏曲形式的一种,目前京剧的影响力正在逐渐减弱。“京剧”为中国五大戏曲剧种之一,腔调包括西皮及二黄等多种,要求采用胡琴等中国传统乐器伴奏,使剧中人物悲伤、愤怒、欢乐等情绪,以及剧情跌宕起伏的变化得以凸显。京剧对表演者基本功的要求较高,练习难度较大。因此目前,京剧表演者的数量正在逐渐减少。为确保“中国流派”能够被弘扬,使之核心问题能够被解决,当务之急在于将以京剧为代表的各经典音乐形式中的经典作品,纳入到宣传的范围内,使“中国流派”中的作品的影响范围得以拓展。

(2)音乐作品的创新

市场化经济环境下,社会对各行业创新水平的要求正在不断提高。“中国流派”在选择音乐作品时,同样应提高对创新问题的重视程度,避免故步自封,以在竞争中,不断凸显自身的优势,使“中国乐派”在作品选择方面的核心问题能够被解决。与“中国流派”的经典作品相比,当代青年人对现代音乐往往更加喜爱。鉴于“中国流派”中音乐的弘扬,需以青年人作为主力军而实现。因此,“中国流派”必须在传承经典的基础上,将“世界性”、“创新性”的元素,融入到作品当中,使作品的吸引力得以提升。以“玖月奇迹组合”为例,该组合所创作的音乐,即为经典音乐与现代音乐结合的代表。不仅最大限度的保留了经典音乐的优势,同时,也将具有世界性特点的音乐,巧妙的融合到了经典作品中,令作品焕然一新。“中国流派”的相关人员,可以以“玖月奇迹组合”的音乐创作模式作为参考,找到经典作品与现代作品之间的联系,以提高两者的融合度,达到创新“中国流派”的目的。

2.传播途径的优化

“中国流派”应创新中国音乐的传播途径,积极借助网络等现代化平台,为中国音乐的弘扬,以及“传播途径缺乏”这一核心问题的解决,提供更加广阔的途径:

(1)积极利用信息化技术

“微博”、“微信”等,是信息化时代下的主要信息传播平台,具有着传播速度快、传播范围广的优势。“中国流派”可以借助上述平台传播中国音乐,提高“中国流派”的核心影响力。例如:可以通过建立“官方微博”的方式,每日发布一个“中国流派”的相关作品,从音乐形式、演唱特点以及音乐美学等方面入手,对该作品加以赏析,以达到扩大“中国流派”影响范围的目的。除此之外,还可通过建立“微信公众号”的方式,对经典音乐进行传播。公众号中,不应仅仅包括与经典音乐有关的内容,同时也应适当发布与国外音乐有关的内容,并充分吸取国外音乐的精华,使“中国流派”的内涵得以丰富。公众号的关注者,可随时就音乐方面的问题与公众号文章的书写者进行交流,共同探讨“中国流派”的发展机遇、挑战以及发展方向,使“中国流派”能够得到进一步的完善,使之成为我国音乐领域的核心。

(2)经国际间的交流活动传播中国音乐

随着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我国的国际地位明显提升,与他国之间交往的密切度同样显著增加。例如:2005年,彭丽媛曾在访俄时,利用俄语演唱了《红梅花儿开》,获得了俄各领导人的广泛好评,“中国流派”的国际影响力,得到了明显的提升。除以政治交往为目的的国际交流外,中国的各企业在与国外企业进行经济交往时,同样可借此机会,傳播并弘扬“中国流派”的音乐。例如:中国的对外贸易企业可在中国传统节日“元旦”时,邀请国外与之存在贸易往来的企业,来中参加元旦晚会。晚会上,企业应邀请“中国流派”的演唱者,为国外友人演唱歌曲,以使企业的形象得以改善,使“中国流派”的音乐能够得到弘扬,使“中国乐派”的核心价值得以凸显。

3.各个领域的配合

完善教育体系、开展宣传活动,将“中国流派”纳入到教育工作以及传媒行业中,对“中国流派”的传承,及其核心问题的解决,同样能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1)完善教育体系

就目前的情况看,中国的音乐教育课程中所提及的经典音乐,均以“贝多芬”、“莫扎特”及“肖邦”等的音乐为主,有关“中国流派”的音乐少之又少。为达到弘扬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目的,将“中国流派”纳入到音乐教育中较为重要。“教育应从娃娃抓起”,“中国流派”音乐的弘扬,同样需深入到幼儿园当中。例如:中国教育部门可在幼儿音乐教师培养的过程中,着重传播与中国传统音乐有关的知识,使之能够将知识传达给祖国未来的人才,为“中国流派”的传播提供途径。除此之外,教育部门还应将中国传统音乐纳入到高等教育体系中,使之成为高等教育中音乐教育的核心。例如:可在高校音乐专业的教材中,专门加入“中国流派”这一章节,专门培养中国传统音乐人才,为中国传统音乐的继承与发扬提供保证。

(2)开展宣传活动

以电视、广播以及网络直播等为代表的中国传统传媒领域,同样需承担起弘扬中国传统音乐的重任,为“中国乐派”的发展,及其核心价值的凸显,贡献一份力量。例如:自《中国好声音》开播后,国内与之相同类型的音乐类表演(或选秀)类节目的数量显著增加。“中国流派”可以借助该趋势,以《中国音乐会》等为名称,举办选秀节目。国内外所有对中国传统音乐兴趣浓厚者,均具有报名参赛的权利。节目会以优胜劣汰的制度,选拔出三位优胜者,给予其奖励,并为之提供弘扬中国传统音乐的平台。采用上述模式弘扬“中国流派”的音乐,能够有效提高“中国流派”的知名度,使更多的人关注到中国传统音乐,使中国传统音乐能够得到更大程度的继承以及发扬。

结束语:

综上所述,“中国乐派”以其丰富的表现形式及强大的包容性,成为了世界音乐流派中的一种。在世界文化逐渐融合的今天,“中国流派”应深入认识到自身存在的核心问题。合理选择音乐作品、积极优化传播途径,同时,主动与教育与传媒领域联合,使该流派的作品得到传播,最终达到丰富“中国流派”音乐的内涵、凸显“中国乐派”的核心价值、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刘德海.成长与定位——刘德海先生“中国乐派”名家讲坛讲座实录[J].中国音乐,2017(03):20-27+37.

[2]周映辰.“中国乐派的当代美学精神”释义[J].艺术评论,2017(04):90-93.

[3]萧萍.中国乐派高精尖创新中心“中国声乐艺术理论建设学术研讨会”综述[J].中国音乐,2017(01):21-23+37.

[4]王黎光.深怀文化自信 张扬中国乐派[J].音乐生活,2017(01):10-11.

[5]张伯瑜.对建立“中华乐派”的再思考[J].人民音乐,2016(12):70-73.

[6]宋奕莹.让世界为中国音乐所感动——以黄安伦钢琴音乐创作为例兼论“中国乐派的建立”[J].音乐创作,2014(12):1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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