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视角下的农村金融供给创新模式研究
——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

2018-03-29 06:11
赤峰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8年1期
关键词:农村金融电子商务金融

孙 旭

(赤峰学院 计划财务处,内蒙古 赤峰 024000)

农村金融问题是我国三农发展的热点问题,中央一直非常重视农村金融,要推动更多的金融资源向农村倾斜,农村金融不仅被认为是未来金融业发展的蓝海,也是我国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战略之一.但是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农村金融还存在着很大的缺口,是制约农村发展的主要短板.互联网金融作为我国金融改革与创新的最新成果,应该在增加农村金融供给中发挥重要作用,也是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和培育农村金融创新模式新动能的重要内容.

1 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目前农村互联网金融体量较小,但未来将保持一个高速的增长态势,并将成为农村金融缺口的有效补充,而且国家从政策层面积极鼓励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特别是在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明确地提出了互联网和农村金融融合的论述,强调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由此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是加快农村金融创新以及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重要内容.

互联网金融的硬件条件已经具备,所需要基础设施已经覆盖到农村地区,农村很多地区特别是实行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的地区已经建立了依靠“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推动地区经济发展.

2 农村互联网金融在内蒙古地区的发展机遇与创新思路

2.1 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工程推动了我区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

2014年,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等19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意见》,大力推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开始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牧区工程,依托这一工程,为我区的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契机.到目前为止,我区一共有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县28个,2016年我区电子商务交易额3223.6亿元,2017年第一季度电子商务交易额485.06亿元,全国排名23,同比增长18.9%,服务型网络零售额11亿元,全国排名25,同比增长71.99%,高出全国34.54个百分点.

在实践过程中,电子商务业务的拓展离不开互联网金融的支持,同时,各地电子商务平台也开始依托自身的物流、渠道、数据等平台和资源参与到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中,并以相对成熟的体系提供综合性的农村金融服务,包括支付、信贷、保险与理财等.以赤峰市巴林右旗为例,通过开展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工作,为旗内电商产业上下游企业、参与电子商务的商贸流通企业提供综合仓单质押贷款担保;通过与互联网P2P金融服务平台开展合作,目前已有的翼龙贷、宜信等网络金融服务平台,帮助旗内参与电商产业的家庭农场、小微企业等提供资金.

2.2 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要以产业为支撑,实现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

以互联网撬动农村金融的发展,最终是要服务三农,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基于这样的目的,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必须要以当地的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为支撑,实现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没有实体产业支撑的农村金融只能是无源之水,只有通过互联网金融做大做强农村特色主导产业,才能反过来促进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健康、持续的发展.以内蒙古自治区为例,在推动农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一定要与本地的物色主导产业融合,实现农村互联网金融+畜牧业、农村互联网金融+特色旅游产业等模式,通过农村金融模式的创新,整合各种资源,做大做强内蒙古的特色主导产业,以此来推动本地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2.3 网络运营+渠道下沉成为农村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必由之路

在实际的运营过程中,虽然互联网在整合资源,效率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但是由于农村的基础设施不完善等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在获客、风控、贷后管理等各个环节,单纯地依靠网络技术来推动农村金融的发展是行不通的,所以农村互联网金融也应该采取O2O的模式,特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在发展农村互联网金融的过程中,可以在已经是国家级电商示范县的区域,鼓励本地已成规模的电商平台联合国内知名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商,本地电商平台可以依托已有的村级电商服务站为互联网金融服务商提供线下渠道,负责获客、风控、贷后管理等.目前平均每个示范县的村级服务站的数量大约是200-300家,这样的合作一方面可以为互联网金融服务商的渠道下沉节省大量的人力物力,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双方的合作,初步构建起县域电商信用评价体系.

2.4 依靠大数据资源,通过建立信用资本化,实现农村互联网金融的精准扶贫,同时也促进农村互联网金融风险评估模型的演进

农村信用体系不完善、农民缺少抵押物品是农民不能获得金融支持的主要原因,也是制约农村金融发展的瓶颈.但是在互联网时代,信用也将实现资本化.特别是内蒙古可以利用国家级大数据基地的优势,通过大数据技术以及O2O的商业模式帮助贫困人群获得信用资本,在获得信用资本之后,贫困人群不但可以获得互联网金融的支持,也可以获得传统金融的支持,通过我区的大数据优势,可以实现互联网金融的精准扶贫.同时,农民信用资本化的建立,可以促进农村互联网金融风险评估模型以及信用评估模型的演进.

3 内蒙古地区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创新模式研究

3.1 模式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金融发展滞后特别是农业信贷短缺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农户抵押物缺乏、且农户缺乏官方的信用记录,为打通农村互联网金融全产业链条,在全区打造农村互联网金融的示范典型,本文章通过调研农联中鑫科技有限公司的“互联网+融资+保险+农业供应链一体化”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探索支付、信贷、保险等综合农村金融服务在我区的落地实施.

农联中鑫是中华保险与蚂蚁金服在共同的农村金融发展战略基础上强强联合的产物,初步确立了“互联网+融资+保险+农业供应链一体化”的服务模式,该模式最核心的优势是以产业为依托,通过互联网金融与农村产业的融合,来推动农村金融的发展.

3.1.1 以农牧业产业为依托的农村互联网金融全产业链条创新模式说明.在内蒙古自治区,蚂蚁金服实现了与中华保险的强强联手,为蒙羊集团、科尔沁牛业等大型养殖集团提供从贷款到销售的供应链金融服务.第一步:蚂蚁金服提供纯信用贷款给养殖户,用于向蒙羊公司购买羔羊,养殖户基于蒙羊公司未来向其收购育肥羊的订单,向蚂蚁金服贷款.第二步:贷款后购买淘宝的农资农具,蚂蚁金服将贷款定向支付给淘宝农资农具平台,养殖户用这些农资农具开始养羊.第三步:当羔羊长成育肥羊后,蒙羊公司可以按照协议规定向养殖户收购后,实行包括屠宰、加工、包装、销售的全链条服务,实行线上线下全网销售.养殖户通过网上销售所得优先偿还蚂蚁金服的贷款.第四步:在整个过程中,保险公司为养殖户提供了信用保险服务和农业保险服务.

3.1.2 以农牧业产业为依托的农村互联网金融综合服务的优势分析.首先,由于有订单和龙头企业信用做担保,解决了普通农户固有资产抵押物不足难以获取信贷的问题;其次,农民获得的是从平台上购买涉农产品的资金额度,也有效地规避了贷款被挪作他用的风险;再次,从贷款到购买农资农具,到生产销售的全流程都可以在阿里生态的数据平台上显示,从而可以实现从货到销的数量监控,为农产品质量追溯提供了条件;最后,农户无须为资金和销路担忧,农资采购也只需要在线上下单,做到了无忧生产,无忧销售.

3.2 以农牧业产业为依托的农牧业全链条农村互联网金融模式创新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农村互联网金融作为农村金融的重要补充部分,不仅对弥补农村金融的缺口具有重要的作用,而且正在以一种全新的模式推动着农村产业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以产业为依托的“互联网+融资+保险+农业供应链一体化”的金融服务模式要在我区进行推广,目前还需要迫切的解决几个重要的问题.

3.2.1 推动土地制度改革,以土地流转带动适度规模经营,催生农村融资需求.随着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已经成为发展趋势,截止到2016年,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达到4.6亿亩,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主体的数量已经超过270万家,由规模经营直接催生的就是经营主体融资需求的凸显,由传统的依靠自有资金和民间借贷转为更多地需要外部信用融资,因此,要实现以农村产业为依托的全链条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的推广和落地,首先是要推动农村的土地制度改革,实现“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只有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才有可能发展农村的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业的产业化.

3.2.2 农村互联网金融迫切需要建立农村信用体系.在农联中鑫和蒙羊公司合作的案例中,由于蚂蚁金服具有海量数据的积累的优势,既有淘宝交易数据、支付宝支付数据、蚂蚁信用积分,甚至还有一些与生活场景关联起来的便利,所以可以和产业链的各方合作.但是,如果要以这种模式来推动我区域主导产业如畜牧业、旅游业等业态的发展,最根本的还是要整合我区的大数据资源,建立农村信用体系.

3.2.3 采取多渠道模式与资产端对接.以产业为支撑的农村互联网金融综合服务模式的推广,最根本的问题还是要解决农村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问题.以我区目前的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来看,可以利用电子商务示范县的契机,资金雄厚的P2P公司可以和当地的第三方机构合作,利用第三方机构丰富的线下资源进行业务拓展,模式可以根据各县的具体情况各有不同有所创新.

3.2.4 夯实法律底线对于农村互联网金融有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2017年中央的一号文件在鼓励农村金融创新的同时,还特别指出“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积极推动农村金融立法”.这对于农村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安全的发展来说尤为必要,当前互联网金融在农村地区发展的难点之一就是互联网金融的监管体系尚待完善,很多金融平台的资质良莠不齐.值得欣慰的是与互联网金融发展自自相关的很多配套产业已经相对成熟,例如第三方支付的配套法律相对齐全,P2P网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互联网保险等金融业态的相关监管政策也已经出台,但部分业态的监管仍然存在一定的空白和滞后.所以,夯实法律底线对于农村互联网金融有着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1〕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

〔2〕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

〔3〕中国“三农”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2016).

〔4〕中国农村互联网金融发展报告报告(2017).

〔5〕周学东.出台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建立行业联合执法机制[J].金融科技时代,2016(04).

〔6〕王硕.“互联网+金融”服务“三农”的现状和创新趋势分析[J].农村金融研究,2015(11).

〔7〕杨涛.互联网征信的挑战[J].中国金融,2015(21).

〔8〕吴晓灵.发展农村合作金融新模式[J].清华金融评论,2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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