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丽
(郑州图书馆,河南郑州 45000)
“书院”最早出现在唐代,意为藏书的院子,可知书院诞生之初是为了藏书之用,后经数代的发展演变到清末时,书院已经成为集藏书教学职能于一体的教育机构,按经费来源的不同可分为官方设立和私人创办两种。在经历了宋元时期的繁荣发展之后,书院作为一种与儒学、士人密切结合的文化教育组织,越来越受到政府的管控,到清代书院的发展进入衰落阶段,期间虽有短时段的兴盛,但终究是无法阻挡没落的颓势。然而,作为书院附属的藏书事业,则紧随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不断进行变革为新兴的公共图书馆事业奠定了物质基础。
鉴于明朝末年,书院在社会控制中的巨大影响力,清代统治者加强了对书院的管控,受此影响清代河南书院的发展经历了一个徘徊恢复——兴盛——颓废——废止的过程。
清初顺治年间,书院政策地域性表现严重,南紧北松现象比较突出,河南书院的发展出现了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康雍时期,河南书院发展进入恢复阶段,修复和新建书院达 79所(含 5所不详康熙何年所建之书院)。乾隆时期,河南先后新建书院 83所,修复书院 10所,书院也基本取得了与官学地位相等。[1]随着官学化程度的不断提高,自由讲学的传统不复存在,书院已经沦为科举制度的附庸,日趋没落。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入侵,用武力打开国门,大量地外国传教士进入中国,他们建立教堂开办教会学校,教授实用的科学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