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三角城市群产业同构性评价及协同发展分析

2018-04-20 12:24白孝忠副教授孟子贻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武汉430068
商业经济研究 2018年7期
关键词:区位商主导产业城市群

白孝忠 副教授 孟子贻(湖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武汉 430068)

引言

2015年国务院批复同意《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规划》,位居“一带一路”的中三角城市群获得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中三角城市群是围绕长江中游地带的湖北、湖南、江西三个省份而形成的经济发展区,具体范围包括了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和环鄱阳湖这三个地区所辖属的31座城市。“中三角”位居我国内陆中心区域,在我国区域发展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协调发展问题不仅有利于中部的崛起,还可以带动中西部其他区域的经济发展。刘媛(2016)认为当前中三角区域三个次城市群三次产业结构的趋同性较高,这是自然地理、历史基础等客观基础和政策等主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温如春等(2013)通过和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等城市群相比较,发现中三角城市群集聚资源的能力较弱,区域间产业关联度较低,产业集中化程度不高;龚胜生等(2014)认为三省在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时,承接的项目同样多为电子信息、食品制造、建材等产业,产业趋同还在加深。鉴于此,研究及评价该城市群区域间产业同构性,探讨该区域产业协同发展政策建议很有必要。

中三角城市群产业总体状况

2014年,中三角城市群创造地区生产总值61828.29亿元,占国内比重的9.72%,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的总值分别为6167.16亿元、32472.47亿元和23179.66亿元。表1列出了2014年中三角城市群整体和内部各地区产业结构比,整个中三角产业结构比为9.99∶52.52∶37.49,单纯从指标来分析,经济侧重于第二产业,产业发展处于工业化后期。对内部各地区进行比较,发现三个城市群结构比相似,其中长株潭城市群产业结构相对更合理,第一产业低于10%,且第三产业比重相对较高。

从图1中可知,除2004年外,产业结构多年维持在“二三一”类型,自2010年起,第一产业比重显著下降,第二产业占比也突破50%,产业结构有所优化,但第三产业占比仍旧偏低,说明经济发展水平并未得到突破,与发达地区还是有一定差距。因此,中三角城市群的整体发展有待于进一步调整,应加快产业结构优化步伐,这样才能带动中部地带经济的迅猛增长。

中三角城市群产业相似度的实证分析

本文运用指数化分析方法,采用产业相似指数和区位商指标计算分析中三角城市群产业结构情况并做出初步的主导产业规划构想,为城市群的产业协同发展提供实证基础,让不同地区按照各自的比较优势发展适合本区域产业。

(一)产业相似指数分析

分析不同区域之间的产业结构情况,可以利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工业研究中心提及的“结构相似系数”来进行测量,此方法在整体上可以反映地区间的工业结构相似度, 并在更广范畴的产业结构分析上也适用,计算公式为:

公式(1)中,SAB代表A、B两个地区的产业相似系数,XAi、XBi各表示A地区和B地区第i产业增加值在地区生产总值的占比。在SAB=1时,说明A、B两地区具有绝对一致的产业结构,反之,若SAB=0,那么代表两地区产业结构有绝对差异。但通常情况下,相似系数介于0-1之间,系数值趋近1,产业结构相似系数高;趋近0,产业结构相似度低。本文通过2009-2014年中三角城市群三次产业占比数据对区域内产业结构情况进行分析。以下将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简称为武长,武汉城市圈和环鄱阳湖称为武鄱,长株潭与环鄱阳湖称为长鄱。

根据表2显示的数据结果,可以看出三个地区彼此之间的产业结构相似系数非常高,2009-2014年,这一系数值均达到0.98以上,表现出很严重的产业结构同构现象,并且产业同构现象严重性几乎逐年递增。其中相似系数最高的是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地区,2009年两区域之间的系数为0.9992,该值在2014年上升到0.9996,几乎等于1,说明产业结构几乎相同。此外,长株潭与环鄱阳湖的系数也长久维持在0.995上下,到2014年,产业结构相似系数达到0.9990,表现出几近相同的产业结构。而武汉城市圈和环鄱阳湖城市群的产业相似系数虽较低,但近年来系数也维持在0.99左右。引起这一现象的原因可能在于:首先三个地区均属于工业化后期,主导产业类似,几乎都以工业产业为支柱,因此城市间的发展方向类似;其次,三个城市群所处自然地理位置相近,拥有相似的自然禀赋资源,具有相似的产业发展目标;最后,三个地区各自为政,缺乏统一有效的区际分工,因此产生了重复建设和浪费资源现象,不利于整个中三角城市群的协调发展,这也是导致产业结构相似的最关键原因。

(二)各地区主导产业分析

区位商是一项解释优势产业的普遍指标,它可找出区域内构成专业化水平的产业或部门,是一种对区域间产业合理分工有指导意义的指数分析法,同时区位商也可用于计量考察对象的相对分布情况,帮助测度一定区域内某产业在全国范围内所具有的相对优势,计算公式为:

公式(2)中,LQi表示A地区i行业的区位商,XAi表示A地区i部门的产出(也可为增加值、总产值或者资产等),XA表示A地区工业的全部产出(增加值或总产值等),Xi和X分别代表全国范围内i行业的产出和全国工业产出。区位商比1大,代表该行业在所属区域有集聚能力,属于地区内专业化程度高的部门,具备竞争优势;相反,区位商小于1,表示该行业在区域内集中度低,为非专业化部门,相较全国同行业而言处于劣势;特别情况下,假如区位商恰好为1,那么该行业的专业化程度恰好位居全国平均水平。另外,当某个部门的区位商比1.5大时,说明此部门在区域内有显著比较优势,甚至在全国范围内都具有一定竞争力。

表1 2014年中三角城市群三大产业的地区生产总值及占比

表2 2009-2014年中三角城市群各地区产业结构相似系数

表3 2014年中三角城市群各地区主要行业的区位商数值

由表3与表4得出,2014年环鄱阳湖城市群优势产业有10个,区位商大于1.5的有8个,分别为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水生产及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其他制造业、电热力生产及供应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仪器仪表制造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其中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和水生产及供应业区位商都超过5,说明两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具备绝对优势;长株潭城市群主导产业有16个,其中占比重较大的主导产业有专用设备制造业、烟草制品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以及造纸和纸制品业;武汉城市圈相比其他两个地区拥有较多主导产业,区位商大于1的行业有20个,区位商大于1.5的有6个,分别是非金属矿采选业、汽车制造业、其他采矿、饮料制造业、其他制造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

综上,中三角城市群中产业同构现象较严重,长株潭地区和环鄱阳湖地区相同主导产业有6个,与武汉城市圈更是达到了9个相同主导产业,环鄱阳湖地区和武汉城市圈共有4个相同主导产业,三个地区间有两个共同主导产业,分别是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和非金属矿采选业。

促进中三角城市群产业协同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明确区域产业功能定位并合理进行产业分工

产业异构发展是协调区域产业的一项基本原则,区域的产业功能定位与产业的异构发展密切相关,决定了某地区产业发展的方向,有助于区域间合理地进行产业分工与合作,通过对过于集中但不符合地区发展定位的部门进行疏散和转移,以避免恶性竞争带来的有限资源的挤占。因此,中三角城市群应着手对区域功能进行合理的统筹规划,明确发展方向。根据前文分析的各地区产业发展现状和初步确定的各区域主导产业,建设性地总结了三个地区的产业功能定位:

武汉城市圈: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国际交通门户,国家商贸物流中心,新兴产业高地,汽车及钢铁基地,区域性的高新技术、光电产业、电子信息、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饮料制造业和农副食品加工业基地,区域性的非金属矿采业基地,金融服务和市场服务中心。

长株潭城市群:全国重要的交通枢纽,文化创意产业中心,金属及其加工制造业、烟草制造业基地,专用设备制造业基地,铁路、船舶、航空航天等交通设备制造业集群,区域性的现代农业、旅游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基地,电子信息、新能源和循环经济产业集群。

环鄱阳湖城市群:国际生态发展合作重要平台,生态旅游中心,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集群,仪器仪表制造业、有色金属制造业、航空制造业、光伏产业基地,区域性的纺织业、优质农业、家电制造业、光电、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产业基地。

(二)采取产业集聚策略并加快现有产业升级

中三角城市群应着手将比较优势产业转变为具备竞争优势的产业,实施产业集群化战略,利用多种方式促进产业融合进而达到产业集聚。立足于高新技术改良传统产业,强化现代化产业职能,全面壮大先进产业规模,着眼于产业间强强连合,推动地区间产业对接,引导产业向高级化方向进行,是达到区域产业协调发展的首要任务。

目前,中三角城市群的优势产业主要集中在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等重工业产业,虽有一定的比较优势,但在全国范围内还缺乏竞争力,因此要采取相应操作,达到产业集聚效果,将产业融合、做大。具体方法有:地区间共有主导产业可以考虑联合,扩大产业规模,同时联合后的产业会产生新的市场需求。如中三角城市群的非金属矿采选业可以从整体出发,统一规划、开发并进行统一管理与经营,打造中三角非金属矿采选业大格局。另外,也可进行相关产业跨区域重组,通过收购和兼并,组建跨区域大企业集团,塑造国内乃至国际知名品牌,形成独具特色的产业集群。

表4 中三角城市群各地区主导产业列表

图1 中三角城市群三大产业结构变化情况

(三)构建完善的产业一体化机制

在对中三角城市群进行产业分工的同时,也要构建产业合作机制,提升城市群内部产业一体化进程,这是解决产业同构,进而完成产业协同发展的一项重要策略。对于国内和国外两个市场,区域一体化是谋求多赢的必然选择,因此,实现中三角城市群产业协同发展,必须加大改造力度,冲破目前相对隔离的行政状态,构造“利益共享、合作共赢”的格局。此外,为避免在产业分工过程中造成的无序竞争,应尽快建立空间布局协调机制,成立地方政府合作机构,统一进行中三角城市群产业筹划,引导产业合理发展,在最合适的地区落地生根。同时,也应组建对应层级地方政府协作规划机构,承担协调规划同级地方政府间协作管理任务。完善中三角城市群的交通运输、信息网络、市场网络等,制定符合协调发展的区域合作规则。

(四)优化产业结构并全力开展服务业

从国际经济角度来看,权衡一个地区生产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就是第三产业发展水平,主要体现在第三产业内部结构是否不断升级,服务业内部是否逐渐向高层次发展。当前中三角城市群的第三产业无论从占比还是服务业内部结构上都已经得到了较快发展,但还需要质的飞跃。

未来中三角城市群的发展要侧重于现代服务业,强化现代化产业职能,全力发展并壮大第三产业规模,譬如金融、旅游、物流、文化创意产业等。首先以物流业为例,一方面,武汉城市圈目前已经拥有成为国家商贸物流中心的条件;另一方面,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是长株潭城市群的优势产业,此外,伴随环鄱阳湖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工业园区的建立,其他两地区可以携手环鄱阳湖共同发展,实施规模化产业发展战略,培育出高技术、有竞争力的物流企业,建设国家重点物流中心。同时,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地区可以联手打造中三角城市群金融中心,加强对金融业的引导,使之成为区域内优势产业,统筹发展整个城市群的金融产业。再有,环鄱阳湖和长株潭城市群旅游资源丰富,应充分利用这一优势,设计多样且富有特色的旅游路线,打造成为国内旅游集散中心。

(五)提升武汉在中部地区的辐射能力

区域的整体发展需要有增长极作为引擎,在吸取各国城市群发展经验后可以发现,并立中心模式存在许多弊端,而地区的有序发展需要有一个明确的中心城市作为龙头城市。以长三角城市群为例,即使浙江和江苏有众多经济实力雄厚的城市,但上海是无可争议的龙头城市,对整个城市群起着引领和辐射作用。

在中三角城市群中,武汉是特大城市,2014年其经济总量排名全国第八,长沙居于第15位,南昌排在第44位。武汉城市圈的工业、服务业发展都略高于其他两地区,并且武汉的开放程度是区域内最高,拥有中部地区最多的外资金融机构。基于此,国家应采取相应优惠政策,推进武汉承接由东部沿海地区向中部地带转移的产业,同时加大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放宽对外开放力度,率先完成传统产业革新,提升武汉在中部地区的辐射能力。

参考文献:

1.张玉英,畅向辉.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分工协作一体化问题研究[J].商业经济研究,2015(2)

2.邓超男,熊静,王盈晓.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协调发展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5(2)

3.吴志军.长江中游城市群协调发展及合作路径[J].经济地理,2015(3)

4.廖静文.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结构升级的空间溢出效应[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2016(8)

5.刘亮,洪建国.长江中游城市群各组成主体产业比较分析[J].城市观察,2015(6)

6. 温如春,狄强,刘晶晶.中三角产业发展差距的比较研究[J].武汉工业学院学报,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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