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微
《石头的暑假》写于2002年。主人公是我小时候的一个邻家男孩,青涩涩的。他是好人家的子弟,身形秀弱,性格腼腆。我至今还记得他行走于街巷间的样子,肩上挎着黄书包,脚下踢着石子,又是挺拨又是疲沓的。十七岁那年的暑假,他强奸了一个八岁的小女孩,被判了刑。这事震惊了我们整个小城,大家都在叹息,这男孩就算毁了。
几年后,这男孩刑满释放,其实也才是青年。他重回街巷间,偶尔我们也会看到他。身形明显健硕了,肩膀也宽了。照样安安生生地走着路,那脚步是很稳当的。再后来,他便结了婚,养了儿子,他骑着自行车穿梭于小巷,骑得很慢很慢,几同静止,这时,坐在前杠上的儿子就会咯咯地笑。
这小说倘是今天写,当不会写成《石头的暑假》。可能会写成一个关于“毁坏”的故事,然后再就“毁坏”说两句闲话。这男孩毁在哪里呢?我认为他没有毁。更确切地说,在强奸案发生后的三四十年间,我们每个人都各有损毁,变老,变丑,离异,背叛,流落他乡。一夜暴富尔后落穷。三四十年恍若一场梦吧,随着肉身沉重,身心俱疲,偶尔再想起少年时的荷尔蒙,也是事儿,也不是事儿。
也因此,那发生在1980年代的一个少年强奸案,搁今天我会照实写来,就当他是走路时不小心打了个趔趄,并没有把他绊倒,只是使他受了点小惊吓,尔后他调整步伐,又走他的路去了。
写《石头的暑假》那一年我三十二岁,大抵还在青春期的尾巴上,对少年、成长、爱情等主题尚有一点表达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