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财政系教授李香菊,带来了关于“完善中国特色激励创新的税收优惠制度”的提案。
李香菊表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是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应用,进而增强经济实力的制度安排。借鉴国际经验,完善中国特色激励创新的税收优惠制度,对于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目前我国已建立了两类激励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制度:一类是投入型税收优惠,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设备加速折旧、科研及管理人员股权激励等税收优惠;另一类是产出型税收优惠,如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优惠税率,软件集成电路企业定期减免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税,创投企业投资抵扣和科技孵化器的税收优惠等激励制度,这对我国科技创新发展起到一定成效,然而与世界主要创新型国家相比,现行税收优惠制度仍存在诸多问题。
李香菊表示,诸多问题中首先就是税收优惠范围较窄,目前我国企业研发相关税收激励,由于特惠性税收优惠门槛过高,限制过多,致使享受优惠的受益面较窄,激励效果有限。如只有经过政府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动漫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集成電路企业等方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率优惠,而其他未经认定的企业,则无法享受优惠。
其次,税收优惠力度不足,普惠性税收政策优惠力度较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