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调查分析

2018-05-04 12:26廖小龙刘苏苏
江西化工 2018年2期
关键词:集中式十二五水厂

廖小龙 刘苏苏

(1.江西水利职业学院(江西省灌溉排水发展中心),江西 南昌 330013; 2.南昌大学科学技术学院,江西 南昌 330029)

0 前言

根据调查与统计,“十二五”期间,江西省累计投入资金66.9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6.51亿元,省级资金8.84亿元,其他资金11.61亿元,共建设了农村饮水工程3284处,累计解决了1179.70万农村居民和228万农村师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任务[1]。但是“十二五”规划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情况如何,项目可持续性如何,产生的效益如何,难以给出准确的答复。但是这些现实情况却是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一系列政策、法律法规的依据,并直接影响到政策和法律法规的适应性和可操作性。因此,开展“十二五”规划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实施情况调查分析是十分必要。

1 规划目标概况

1.1 总体目标情况

根据《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要求,经国家核定,全省规划解决农村居民1179.70万人和农村学校师生228.00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使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建立起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提高到63.4%,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0.9%,供水质量和水平有较大提高[2]。

通过强化水源保护、落实工程管理主体、落实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完善农村供水水质卫生检测和监测体系、健全农村供水基层服务体系和应急保障机制等措施,逐步建立农村供水长效运行机制,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1.2 具体目标情况

(1)规划需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

“十二五”期间,全省共需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179.70万人,农村学校师生饮水不安全人口228.00万人。具体情况详见表1。

表1 江西省“十二五”规划需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统计表

(2)规划工程情况

规划拟建供水工程3704处,均为集中式供水工程,受益饮水不安全居民1179.70万人,其中千吨万人工程496处,受益饮水不安全居民618.56万人。另外在规划实施保障措施中提到:在农户居住分散的山丘区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建设分散式供水工程。

(3)规划投资情况

规划总投资为78.76亿元,包括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投资70.78亿元,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投资7.98亿元。

(4)管理目标情况

1)受益人口1000人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规模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建立水质化验室;

2)受益人口1000人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运行人员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3)100%的县明确县级农村供水管理机构,建立农村供水技术服务体系;100%的县建立起农村供水水质卫生检测和监测体系;100%的县编制完成应急保障供水预案。

2 规划实施情况

2.1 总体情况

根据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调查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已解决1179.70万农村居民和228.00万农村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了我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建立了全省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体系。截止到2015年底,农村供水人口3394.03万人,集中供水受益人口2610.97万人,供水入户人口2317.82万人,农村集中供水率为76.93%,供水入户率为68.2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64.47%,水质达标率有了大幅度提升,农村供水质量和水平有较大提高。通过强化水源保护、落实工程管理主体、落实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完善农村供水水质卫生检测和监测体系、健全农村供水基层服务体系和应急保障机制等措施,各地对农村供水长效运行机制进行了有力探索,取得了较好效果。但鉴于农村供水的复杂性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对于如何更新和完善农村供水长效运行机制,仍需“十三五”期间全省上下对其进行探索研究。

图1 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指标规划与完成情况对照图

2.2 具体完成情况

(1)农村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解决情况

根据调查与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已累计解决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人口1179.70万人,农村学校师生饮水不安全人口228.00万人,100%解决了规划内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具体请情况详见表2。

表2 江西省“十二五”期间累计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统计表

(2)工程建设情况

根据调查与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建设供水工程3284处,仅为规划工程数(3704处)的88.66%,而受益饮水不安全人口达到了1179.70万人,100%解决了规划饮水不安全人口数量。其中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3171处,解决了1179.59万农村居民和228万农村师生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分散式供水工程113处,解决了0.11万农村居民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在满足解决规划受益人口饮水安全目标实现的前提下,供水工程建设总体数量的减少,有利于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和水源地保护等工作,促进了农村供水的规模化、集中化。

在已建集中式供水工程中,“千吨万人”以上工程有812处,比规划“千吨万人”以上工程数(496处)多了316处,大幅提升了我省农村供水规模化水平。既响应了国家水利部在“十二五”期间大力推进“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要求,又提升了我省农村供水工程的管理水平。具体请情况详见表3。

表3 江西省“十二五”农村供水工程规划与建设情况对照表

图2 农村供水工程规划与已建情况对照图

(3)投资完成情况

根据调查与统计,“十二五”期间,全省累计投入资金66.96亿元,全省累计投入资金数占规划投资(78.76亿)的85.02%,但同样达到了100%解决了规划受益饮水不安全人口数量的效果。

(4)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1)调查时发现,“十二五”期间,各地没有正式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依法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均没提供具体的经政府部门批复的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从2015年底开始,各地在《江西省环境保护厅江西省水利厅转发<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赣环防字〔2015〕28号)、《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的函》(赣环防函〔2016〕15号)文件指导下,由县(市、区)政府牵头下,环保、水利等部门编制完成了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方案,对各地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做了部署安排,已送县政府审查待批复。千吨万人规模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基本上都建立了水质化验室,但千吨万人规模以下集中式供水工程基本都没有建立水质化验室。2015年,全省下达了7200万元中央补助资金,依托卫计部门、水利厅直属单位、国有企业规模水厂等平台开展了全省95处共108个水质检测中心实验室的建设,同时抓住实验室建设契机大力配备专业人员,积极开展培训及日常水质检测工作,全省区域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得到了大步推进。

2)“十二五”期间,省水利厅每年组织了1-2期水厂运行管理人员培训,提升水厂管理人员操作能力和运行管理技能。但基本上除了中国水务集团、江西省水投集团入驻的38个县(市、区),其他各县基本上没有组织对受益人口1000人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运行人员进行培训,并发放上岗证。大部分县供水工程运行人员没有接受专门培训,专业化技术水平较低,也没有上岗证件,特别是千吨万人以下工程运行人员。

3)全省100个县(市、区)均成立了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其中38个县(市、区)实行了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各供水工程均成立了供水管理公司或管理站或饮用水用水户协会,并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但部分县农村供水技术人员不足,没有完全建立起农村供水技术服务体系。农村供水工程水质检测和监测工作主要依靠卫生部门定期对水厂进行供水水质抽检,检测频次一般为一季度1-2次,水厂运行管理单位主动送检较少。全省千吨万人规模以上水厂配置7至9项常规检测项目的快捷式检测仪器设备,水厂出厂水日常水质检测基本上都能执行到位,只是常忽略对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检测。而千吨万人规模以下水厂没有配置水质检测设备,不具备日常检测能力,难以建立起农村供水水质卫生检测和监测体系。

3 存在主要问题

3.1 长效运营机制不健全

一是人员力量薄弱,建设管理难。目前我省县级水利部门农村饮水安全技术管理人员数量偏少,且还要承担农村水利其它工作。乡镇水务站仍然存在专业技术人员偏少、机构不完善、年龄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技术力量难以与现有的投资水平和项目数量相适应。农村水厂缺乏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粗放,管理水平低。二是长效政策待完善、优惠政策落实执行难。农村人口聚集度相对城市低,农村水厂缺少工商企业用水;农村居民安全饮用水意识不强,不少还沿用压水井或者地表水,供水入户率低,水厂生产能力和用户用水量严重不对等,水厂低效率运营增加了运营成本,也影响了水质,农村水厂存在的建设运营成本高、水费收入少等问题。

3.2 水源地保护难度大

从我省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调查情况来看,水源地水质状况总体较好,但水源地保护难度较大。一是水源地数量多,分布区域广,水源地保护工作量大;二是水源地面临的污染问题不容忽视,农村饮用水水源的主要污染源是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对水源的影响较大,一经污染,较难恢复,且污染物浓度高,经水厂常规处理之后水质也难以达标。个别工程因水源受到污染而导致供水水质较差、实际用水量小;三是水源地保护现状问题多,如: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法律不健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意识不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建设执行不到位、不规范,监管执法力度有待加强,供水水源地应急预案及保障机制不健全,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的机制不健全、责任主体不够明确等问题。

3.3 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难

目前各地财政负担能力和水费标准、水费收取情况、运行成本,远难以保障工程维修养护需要,落实工程维修养护经费难。主要原因:一是我省各级地方财政底子薄,能力弱,难以承担水厂长期运行维养。二是工程规模小,管理难度大。由于各地仍有很多农村水厂规模较小,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农民承受能力有限和支付意愿不强,水费收缴有困难,喝“福利水”等现象时有发生。三是制水成本高,用水量又较小。我省大部分饮水工程的电价执行的是居民用电价格,电费成本过高,许多农村水厂的电费支出约占总成本的30%~40%,有的高达70%;虽然中央和省都出台征地、用电等的优惠政策,但部分水厂由于部门之间沟通协调难等种种原因还没有享受到这些优惠,多方面原因导致工程制水成本过高。很多水厂靠近河边或水井,农民用水都用河、井水,水厂供水只用来烧饭和烧开水,用水量很小;加上很多农民外出打工,家里只剩老人和孩子,接用自来水积极极性不高等原因,造成整个水厂用水量少,水费收入有限。四是工程管理简单,缺乏专业知识。规模较小的水厂一般由村委会或者农民用水协会指定村民兼任管理员。由于工资低、杂事多,缺乏专业管理养护和运营知识,只起到看管和简单的运行操作,使工程在运行过程中破管漏水等现象造成较大浪费,维护经费增加,加大运行成本。

4 建议

4.1 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

在“十三五”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实施过程中,积极引导各地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要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形成政府推动、多元投资、市场运作的资本运营机制,进一步加大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运行养护、水质监测的资金支持。同时要理顺管理体制。按照“水务一体、城乡统筹、职责明确、监管到位”的原则,成立城乡供水公司,统一管理城乡供水事务。接收乡镇小水厂,实现乡镇供水统一管理。

4.2 落实维护经费,确保长效运行

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和完善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的举措,保障工程长效良性运行。一是制定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和水费计收机制。水费是维修养护经费的主要来源,各地要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水价,并积极推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计量收费办法,强化水费征收力度。二是建立县级专项维修养护基金制度。三是制定和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四是各地要加快培育市场化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解决相关供水单位维修养护能力不足问题。

4.3 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

为保障水源水质满足工程取水水质要求,水源地保护工程建设与水厂工程建设同时进行,将水源地保护管理职责纳入水厂管理职责范畴。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水源保护、水质监测评价“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验收)制度,进一步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和水质检测监测力度。依法严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已(在)建和新(改、扩)建的集中供水工程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并履行报批程序,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标志设立、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大力推进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区域水质检测能力建设,强化水质净化处理设施建设以及消毒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

[1]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十三五”规划[R].2016.03.

[2]江西省水利厅.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R].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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