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乐居老村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现状调查研究

2018-05-14 17:05叶惠珠李海荣南月慧潘汝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16期
关键词:发展规划传统村落保护

叶惠珠 李海荣 南月慧 潘汝

[摘 要]昆明乐居老村为彝族传统村落,具有“一颗印”建筑文化,火把节、花脸节等民俗文化,有较高的建筑艺术价值、文化价值和社会效益价值。但其现状却陷入空心毁坏,保护发展工作进展缓慢的境地。基于此,本文在对乐居老村保护发展现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其保护和发展现状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二线四面”“二度四体”的乐居老村保护发展建议。主张保护发展策略应提高民众意识,尊重民意,强化各利益主体参与,重视各群体利益关系,协调各专业、产业关系,提出关联紧密、综合性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乐居老村

[中图分类号]TU982.29 [文献标识码]A

乐居老村位于昆明市西北郊,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龙潭社区;龙潭社区处于盆地,周围群山环绕,乐居老村位于盆地玉案山脉主峰西北处的山坡上,于高处俯瞰周边区域(图1)。村落距离团结街道办事处仅3公里,距离昆明市区25km,交通便利。村落依山而建,沿等高线分层布置,依山就势,建筑形成或整齐规矩的布局或自由有机的穿插布局,形成典型的山地聚落景观。

村落规划用地面积21.49公顷,村庄占地10.59亩,海拔2200米,村民200余户,近1000人,以彝族为主,为彝族传统村落,距今600多年历史,2013年入选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独特的聚落环境、就地取材利用土、木、石、瓦、草、灰等材料创造的“一颗印”建筑,典型的彝族民族文化特点及悠久的村落历史铸就了村落的不凡之处。但因各种原因,村落居民早已搬迁到山脚新村,而对于老村,现今却深陷空巢及衰败困境,如何保护和发展该村落不仅是课题研究的重点也是推进实际工作亟需解决的问题。

1 乐居老村研究现状

根据相关文献,国内尤其是省内对乐居老村的研究主要从空心村的形成及村落保护更新、村落文化及民族语言保护、村落旅游发展、村落聚落和村落建筑文化等角度开展,其中,研究村落“一颗印”建筑文化和探讨村落更新旅游发展的居多。如张睿等人从社会经济角度分析指出乐居老村空心村形成的经济原因是村民收入增加,产业结构转型,就业结构发生变化等;社會原因则是老的住房无法满足现代居住、婚嫁、交通等需求。并提出发挥该村苹果之乡的第一产业优势,合理利用采矿业第二产业,发挥农家乐第三产业的带动作用来探讨该村的发展之路。而刘亚美等人则从村落聚落、一颗印建筑文化等角度探讨村落的价值和意义,并提出主动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动态性保护,及从民俗文化活动、村寨文化体验、生态农业园旅游三方面提出发展的策略。

纵观研究文献都从某个角度对乐居老村的保护或发展提出相关策略及建议,在理论方面为乐居老村的保护发展提供了依据,对实际工作也起到一定的参考及借鉴作用,多数研究针对的是某一具体专业领域。而针对乐居老村居民已经外迁,村落已经空巢化10多年,村落衰败及气息薄弱等问题,要实现村落更新,再现村落活力,不是某个专业领域探讨就能解决的问题,而是一个系统性、关联广的庞大工程。此外,诸多研究结论以策略居多,较宏观,缺乏具体详细的实施参考手段及方法,因此对实际工作的推进及作用有限。

2 乐居老村保护与发展现状

2002年省外某公司与地方及村民达成一致发展旅游村,村民基本外迁。但中途该公司撤资,导致乐居老村空心化。2008年有本土公司进入积极开发,但总体成效不大。《昆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8-2020)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题规划》将乐居老村定位为需重点保护的历史文化村;2011年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西山区团结街道办事处乐居村保护开发规划》。2013年该村被评为传统村落,入选第二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虽有相关保护政策及经费支持,但因各种原因,保护相关工作进展不大。至今10多年过去,空心、衰败等现象仍无实质改变。目前,村落主要进行保护方面工作,进驻的建筑公司正在进行保护修缮工程。调查发现,修缮工作以点式开展,主要是对局部建筑进行修缮,未大范围对已毁坏建筑进行处理(图2)。

3 乐居老村保护与发展现状问题

对乐居老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无论是政府各级行政单位还是建筑、旅游公司,相关保护及发展工作不断提上议事日程;但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陷入了尴尬的困境。拆还是建,怎么拆,怎么建,如何协调传统村落保护和村民现实发展需求等问题成为现今村落保护发展的重要课题。通过调查发现,乐居老村保护发展进展缓慢的现状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3.1 村民外迁,空心时间历时长,村落情感及归属感日益弱化

村民外迁,村落空心,建筑缺乏日常修复,自然衰败严重;年代久远的建筑损坏严重,多数已坍塌,无人居住,村落杂草丛生。加之村民受现代社会生活的冲击,原有村落及建筑空间无法适应现代生活,村民外迁后将老房子以入股方式交给村委会统一管理,导致村民对老村的情感及归属感日益弱化,这给探究村落更新发展带来了难题。村民作为村落的实施主体、村落文化的行为发生者,村民意愿及情感归属是决定村落文化能否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

3.2 村民参与村落保护发展相关工作的程度较低

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村民参与村落保护发展相关工作的程度较低,相关工作以政府及相关部门主导为主。根据崔璨的研究,发现86.4%的村民意愿参与当地的旅游开发工作,但实际被征求相关意见的村民占比不足30%;相关人员并未向村民征集村落发展、旅游规划等方面的意见或看法。由此可看,村民的主体作用未被充分重视和发挥,这将影响村民对保护发展工作的积极性,不利探索符合该村情况,基于村民意愿的发展之路。所提出的旅游发展对策将可能存在不顺应村民发展意愿的情况而丧失民众基础,最终可能导致出现基于村落民俗文化活动、民族文化及村寨文化体验等开展的项目脱离本质特点,而从决策者角度迎合旅游人群形成人为规划设计的产品,导致旅游项目内容失去原真性、生态性;最后可能带来游客对该地方评价不高而逐渐丧失旅游功能。这样的例子国内屡见不鲜。

3.3 相关保护发展工作具有一定专业性,但综合性、系统性不够

乐居老村的保护发展不是简单的对建筑群的保护修缮,也不是基于旅游提出规划设计方案即可。通过调研及文献查询发现,目前相关工作及研究开展都相对独立,一是表现在未建立“村民—村委會—开发公司、建筑修缮公司、政府—市民游客”各群体之间的关联关系,并分析各个群体的利益关系、关注问题、发展需求等问题,以此梳理出符合行为发生主体(村民、村委会)、受益主体意愿(村民、村委会、市民游客)并基于村落实际情况的合理有效、可行的对策。二是保护发展对策专业间联系、综合性、系统性不完善。探寻乐居村保护发展关乎就业问题、社会问题、经济产业问题、环境问题、旅游问题……等一系列问题。如旅游开发,目前大多提出展示和体验村寨文化和民俗文化的方式,除环境设施小品配套外,原有建筑空间怎么用,哪些村民来用,村民的就业收入如何权衡,这些都是实际需要解决的问题,也是错综复杂的工作,需要团体间、专业间的共同探讨、协调,才能形成行之有效的方案。

除以上方面外,乐居老村现状还面临村落文化衰败,传统文化、传统技艺消失等方面的问题。

4 思考及建议

基于乐居老村保护发展现状,结合国内相关案例,对乐居村保护发展提出“二线四面”“二度四体”的思考及建议:

“二线四面”:二线指的是基于城市(昆明)——镇域(团结街道)和镇域(团结街道乐律路片区)——村落(乐居老村)这两条地理时空关系线、城市经济发展线来分析乐居老村村落保护的价值、意义,探讨和研究发展的前景及优势。四面:指的是研究内容根据研究对象的特点及深度分为四个层面开展,即村落层面——建筑人居环境层面——用地、产业、基础设施层面——非物质文化层面。

“二度四体”:二度,指的是研究深度和广度采用“由市(昆明)看面(团结街道),由面(团结街道)待点(乐居村)”。研究立足乐居村所在的团结街道办事处在昆明主城区的区位及旅游优势,从城市到镇域再到个体来审视和分析乐居村的保护尤其是发展问题,规避“以村论村”存在的局限和狭隘视野,从城乡一体化协同发展的角度来考虑乐居村未来发展方向及方式;这将给乐居村及省内外传统村落的更新利用提供一种更为广阔的思考的方向和思路。四体:指的是市民主体、村委会、旅游开发公司、市民游客。通过对四个利益主体、行为主体的特点、意愿、需求、受益进行分析、权衡,提出合理可行的对策,促进主体的积极参与推进工作,改变发展尴尬不前的状况。保护发展策略应提高民众意识,尊重民意,强化各利益主体参与,重视各群体利益关系,协调各专业、产业关系,提出关联紧密、综合性的解决对策。

5 结论

本文在对乐居老村保护发展现状问题梳理总结的基础上,对乐居村保护发展提出“二线四面”、“二度四体”的思考及建议;主张保护发展策略应提高民众意识,尊重民意、强化各利益主体参与,重视各群体利益关系,协调各专业、产业关系,提出关联紧密、综合性的解决对策。因篇幅有限,相关内容及具体对策将在后续研究中进一步呈现。

[参考文献]

[1] 刘亚美,何俊萍.云南乐居村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旅游发展策略[J].华中建筑,2013(05).

[2] 张睿,秦桂芬.“空心村”形成的社会经济原因分析——以昆明市团结镇乐居村为例[J].当代经济,2016(10).

[3] 崔璨.民族古村落村民参与旅游问题研究——以昆明团结镇乐居村为例[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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