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京梦华录》看北宋歌妓商业性活动

2018-05-14 08:59王珂
北方音乐 2018年6期

【摘要】北宋经济文化繁荣昌盛,以宋太祖“杯酒释兵权”为始,统治者大力倡导妓乐文化,为北宋妓乐兴盛提供沃土。与此同时,商品经济的大力发展促使歌妓商业性活动成为常态。孟元老所著的《东京梦华录》追忆了北宋繁华故都东京其事,本文以此书为窗口,从商业性活动场所、活动类型、形成内因三方面探寻北宋歌妓的商业性活动。

【关键词】《东京梦华录》;北宋歌妓;商業性活动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北宋歌妓可分为教坊宫妓、地方官妓、市井私妓、家妓几类。其中教坊宫妓以服务皇室贵胄为主,家妓则供家主享乐,地方官妓及市井私妓则活动范围广、服务性质宽,游走于社会各阶层。宋以来,商品经济得到空前发展,经济意识的滋长也使得社会商业性活动层出不穷,加之北宋建朝统治者为敛实权大力提倡娱乐享受,以致妓乐文化一度繁盛。歌妓亦受此社会环境影响,出于各类原因卷入商业竞争活动之中,成为商品经济与音乐艺术结合的附庸品。

一、北宋歌妓商业性活动场所

自唐末五代战乱将“坊市制”打破,北宋更是无法阻挡“坊市合一”的建立,形成了近代城市雏形。在此背景下,北宋东京开封可谓“人烟浩攘,添十数万众不加多,减之不觉少。所谓花阵酒池,香山药海。别有幽坊小巷,燕馆歌楼,举以万数。” 加之“宵禁”的解除,北宋歌妓商业性活动场所得到广泛开发,主要集中于青楼妓馆、瓦子勾栏、茶坊酒肆三大方面。

(一)青楼妓馆

北宋时期,在商品经济的刺激下青楼妓馆数量剧增,并形成风化区贯穿于繁华街道之中。《东京梦华录》中明确记载“妓馆”二字便有十四处,如:“卷二” 有曲院街“向西去皆馆舍,都人谓之院街”;朱雀门“东去大街、麦秸巷、状元楼,馀皆妓馆”;朱雀门外“西通新门瓦子以南杀猪巷,亦妓馆”;南斜街、北斜街“两街有妓馆”;西鸡儿巷“皆妓馆所居”;又如“卷三” 有相国寺南“即录事巷妓馆”;小甜水巷“妓馆亦多”;姜行后巷“乃脂皮画曲妓馆”;景德寺前的桃花洞“皆妓馆”;除此之外,相关记载不胜枚举,这一场所也成为市井私妓的主要栖息之地。青楼妓院多毗邻于茶馆、酒楼、食店等商业买卖场所,并与之有着密切联系。

(二)瓦子勾栏

瓦子勾栏是城市商业性综合娱乐场所,是市民主要娱乐之地,在宋代极为繁盛。据《东京梦华录》载,东京著名瓦子有:新门瓦子、桑家瓦子、内中瓦子、里瓦子、朱家桥瓦子、州西瓦子、保康门瓦子、州北瓦子,更有众多不记名的小瓦子。一个瓦子中更设有多个勾栏,如:“街南桑家瓦子,近北则中瓦,次里瓦。其中大小勾栏五十馀座。内中瓦子、莲花棚、牡丹棚、里瓦子、夜叉棚、象棚最大,可容数千人。” 由此,瓦子勾栏为歌妓提供广阔发展空间,更促进其伎艺增长,提升商业价值,《东京梦华录》“京瓦伎艺”条则记载了众多著名歌妓,如擅长小唱的李师师等。

(三)茶坊酒肆

宋代茶馆酒肆多置歌妓,以歌妓为媒介招揽生意、促销商品。北宋酒业兴旺,酒楼林立、规模庞大,成为商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仅都城东京便有“正店七十二户,此外不能遍数,其余皆谓之脚店。” 正店为官办酒店,具有酿酒作坊可自行酿酒,如街南遇仙正店、南中山正店、高阳正店、戴楼门张八家园宅正店等(《东京梦华录·卷二》),脚店则低一级需从正店取酒零售。其装饰奢华,更有“浓妆妓女数百”等待宾客呼唤。宋代的茶坊也不似前朝,不仅用于品茶小憩,更成为买卖、演艺之地。北宋东京朱雀门以南除东西教坊,其余皆是居民和茶坊,且“茶坊每五更点灯……至晓即散”,茶坊酒肆往往相连,贯穿于民居之间,更是歌妓的主要活动场所,因此有了孟元老所写的“按管调弦于茶坊酒肆”(《东京梦华录·序》)。

二、北宋歌妓商业性活动类型

北宋商品经济意识渗透于社会各方面,音乐文化亦被浸染。歌妓作为色艺兼具的一类人群,成为音乐艺术商业性的重要媒介,其社会活动无不体现商业性,主要有以下三类身份,分别展现其不同的商业性活动内容。

第一,商业买卖中的“促销员”。被捆绑于商业买卖是北宋歌妓商业性活动的典型特征,多作用于茶馆酒肆及食店的销售经营当中。如《东京梦华录·卷二》载晚间酒店内“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槏面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利用盛装歌妓来吸引顾客、招揽生意;又载“诸酒店必有厅院,廊庑掩映,排列小子,吊窗花竹,各垂帘幕,命妓歌笑,各得稳便。”各酒店设有专门场所,用帘幕隔间,歌妓在此表演。尤其是“设法卖酒”制度下的官卖酒,官府经营的酒店通常由州府选派官私妓进行助酒侑觞,以达到酒食买卖的目的。更有一些市井私妓出入酒店、食店中服务于酒食之客,如被称为“打酒坐”的下等妓女“不呼自来,筵前歌唱,临时以些小钱物赠之而去”,此外还有“闲汉”“厮波”这类人,专为酒客打杂跑腿,召唤妓女。由此可知,歌妓在北宋商业买卖中扮演重要角色。

第二,瓦子勾栏中的谋生者。北宋瓦子勾栏中聚集了技艺精湛的各路艺人及艺术团体,歌妓亦是其中一员。瓦子勾栏中的歌妓主要为官妓和私妓,通过声色俱佳的表演获取名利报酬,以提升生活质量。据《东京梦华录·卷五》“京瓦伎艺”条所载可以看出小唱、嘌唱、叫果子、散乐、舞旋等为其主要表演内容。北宋名妓李师师便是京瓦中的小唱名角,除此之外还有徐婆惜、封宜奴、孙三四等;嘌唱名角有张七七、王京奴、左小四、安娘、毛团等;叫果子有文八娘;舞旋有张真奴,可见京瓦中的歌妓都有其最为擅长的伎艺,同时歌妓作为各大瓦子的竞争手段之一,除伎艺突出外装饰及外貌要求也相对较高。为获取更大的商业价值,歌妓往往耗费重资提升技艺装扮、增长学识,以期跻身于名妓行列。

第三,音乐商品化的缔造人。以歌妓为主体的“歌妓买卖”“千金购词”活动,是音乐商品化的突出表现。自北宋始,奢靡之风便蔓延开来,蓄养家妓以供享乐更是自上而下成为一种风尚,歌妓及其歌舞伎艺逐渐成为一种商品,流通于社会各阶层之间,北宋有“觅女使即有引至牙人” 牙人作为中间人,专为雇主提供女仆、歌妓由此赚取佣金,专业雇佣人的出现也反映出“歌妓买卖”的常规化和新兴程度。同时,词乐的兴盛成为一种独特的音乐文化现象,文人作词与歌妓配乐的完美结合使得贵族与世俗的审美趣味趋于融合,不少文人大家纷纷跻身于歌妓词的创作之中,歌妓也更欲与文人交往。以北宋词人柳永为代表,其所作之词深受歌妓喜爱,一经配乐演唱往往能风靡一时,声价倍涨。《醉翁谈录》载:“耆卿(柳永)居京华,暇日遍游妓馆。所至,妓者爱其有词名,能移商换羽,一经品题,声价十倍。妓者多以金、物资给之。” 更有名妓张师师、刘香香、钱安安为得柳永一词争抢不休。不可否认歌妓成为音乐商品化的重要缔造人。

三、北宋歌妓商业性活动内因

歌妓自产生以来,职能作用和活动方式都发生着不同程度的转变。但本质均以绮丽的外表和出色歌舞伎艺服务作用。至北宋,歌妓活动趋于商业性并与社会发展高度融合。这一转变无不与北宋建立以来的政治、经济、文化紧密相连。

第一,商品经济发展中的必然趋势。北宋经济发展的典型特征是商品经济的空前繁荣,坊市合一、宵禁解除、坊郭户籍的出现、商业行会的产生、纸币“交子”的使用等一系列现象,无一不是商品经济作用下的产物。城市人口激增、消费群体扩大,为歌妓提供了充足的服务对象;城市建设完善、规模拓宽,酒楼茶肆、歌馆青楼林立、大型文娱市场勾栏瓦肆的出现为歌妓活动提供了广阔的商业性平台。歌妓身处此浪潮中,或主动或被动无一例外的参与进来。人们更加追求精神娱乐享受,音乐文化中心由宫廷转向民间并逐渐走向商品化、产业化道路,歌妓作为音乐文化的传播者,活动行为商业化成为必然趋势。

第二,物欲横流膨胀下的自然结果。北宋经济发展迅猛,社会环境相对稳定,在商品经济作用下人们的物质欲望不断滋长,不再满足于正常生活的维持,更开始追求物质的奢华及精神生活的享受。加之都市各类禁制的解除及丰富多彩的社会活动导致人性欲望膨胀。更有北宋统治者为削弱武将权势鼓励其“多置歌儿舞女,日夕饮酒相欢,以终其天年”,两府两院家中“各有歌舞,官职稍如意,往往增置不已”,都市、民间则是各类文娱场所兴起,至此,自上而下的奢靡娱乐之风在北宋盛行。歌妓及其伎艺成为各阶层的消费品,从《东京梦华录》可以看出,无论是王公贵胄、大夫士卒的宴饮交友,还是市井百姓的闲暇消遣,都离不开歌妓的助兴表演。各类商家更是抓住这一特点,利用歌妓进行商业促销,以此谋取更大利润,甚至由官府统一调配歌妓参与佐助。就歌妓本身而言,亦希望通过商业性活动获取更大的经济价值,追求更为舒适的生活环境。因此,歌妓的商业性活动自然形成且无法避免。

第三,社会等级压迫下的求生本能。北宋依旧维持着等级分明的社会组织结构,歌妓仍属于“贱民”,社会地位十分低下,按宋代刑法相当于“畜产”。她们没有独立的户口,往往依附于宫廷、官府、军队或私家,且人身自由受到极大限制,主人可以随意买卖或转赠他人。本质上为统治阶级的财产和玩物,身心受到压迫,必须服从管理和安排,进行佐酒侍宴、声色表演,甚至付出身体代价。若想脱离贱籍,则需经过官府文牒的批准方可从良,但受社会道德的影响,通常从良后的生活依旧凄苦。因此,在商业经济迅猛发展的北宋,歌妓利用声色优势所进行的商业性活动更多为统治阶级压迫下的求生本能,提升伎艺、丰富学识、出卖声色以结交达官贵人更是一种求生欲望的体现,渴望脱离贱籍、摆脱身心折磨,过上正常的平民生活。

四、結论

由《东京梦华录》所折射出来的歌妓商业性活动是北宋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自北宋建朝,从重文抑武到商品经济的迅猛发展无不推动这一现象的普遍化。歌妓作为底层社会人民,其商业性活动的兴起突显北宋社会风气、人性审美和文化道德各个方面。稳定的社会环境、增长的经济实力为歌妓的商业性活动创造了良好平台;宋人奢侈好乐、追求财富的心态为歌妓商业性活动提供推导动力。同时,摆脱压迫、谋求生计也成为歌妓进行商业性活动的内在激励。北宋社会为歌妓的商业性活动创造契机,歌妓的商业性活动亦推动了北宋经济、文化的发展进步,二者相辅相成,无法分割。

参考文献

[1]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外四种)[C].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

[2]罗烨.醉翁谈录[M].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

[3]朱弁.曲洧旧闻[M].北京:中国基本古籍库.

作者简介:王珂(1994—),女,江西省宜春市,浙江师范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中国音乐史及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