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干部人事档案中出生日期的认定

2018-05-26 09:48谷瑞燕
卷宗 2018年10期
关键词:认定出生日期人事档案

摘 要:干部人事档案中的出生日期是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干部人事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公信力,是干部录用、选拔、任免、退休等人事管理的重要凭证。在人事档案整理审核过程中,我们时常会发现,有些人员的档案材料中出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问题。本文首先阐述了在人事档案中出生日期存在不一致的须认定的四种情况,然后论述了人事档案中出生日期的认定应坚持的四大原则,最后根据本人从事档案管理的经验,分享了本人对干部人事档案中出生日期认定的一些建议。

关键词:人事档案;出生日期;认定

1、在人事档案整理审核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人员的档案材料出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问题,须认定的情况一般分为以下四种:

1.1、记载的最早有效材料有涂改现象。

本人或者组织部门填写时人事材料,一时笔误填写错误,已经签字盖章重新填写麻烦,就在上面直接涂划改。当时档案管理人员接收材料时把关不严,未核实信息准确性,就直接归入档案。

1.2、最早有效材料的出生日期与其它档案材料不一致的现象。

1.2.1、在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审核时,有部分人存在其它档案材料的出生日期均一致,且与户籍档案也一致,唯有人事档案中最早材料的出生日期与之不一致的情况。

1.2.2、部分干部人事档案存在最早材料与户籍材料记载不一致的情况。

1.2.3、档案中最早有效材料的出生日期与组织(人事)部门填写或提供的档案材料不一致的情况。

组织(人事)部门在统一填写资料时,由于工作量大,时间紧迫,偶尔会出现部分人员填写错误的情况。

1.3、干部人事档案中出生日期存在农历公历换算问题。

人事档案中最早的材料大部分都是入团材料,入团材料的形成时间一般在中学时期,当时还未办理居民身份证,本人的出生日期只是从父母口中得知,父母一般只记得农历日期,而户口档案记载都是公历日期,这样就会产生在最早材料即入团材料填写的是农历日期。有居民身份证之后,后期的材料就会按照居民身份证上的日期即公历日期填写。因此就会存在人事档案中出生日期农历公历换算问题。

1.4、干部人事档案中出生日期存在造假问题

部分人员因上学、入团、入党、招工等不够年龄或是年龄过大而将干部人事档案早期材料记载的年龄填大或者填小的情况。

2、对干部人事档案中出生日期认定应坚持的四大原则

2.1、公平、公正的原则

组织(人事)部门在认定干部出生日期时,务必坚持政策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不让造假者得利,更不能重复得利。

2.2、最先最早的原则

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的管理工作。在办理干部录用、任免等事项时,要对干部的出生日期进行认真核对,确保无误。严格执行组通字[2006]41号文件的规定,即:“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据。”

2.3、全面调查,严禁重复得利的原则

如遇到干部人事档案中档案记载与户籍记载不一致时,应派档案管理人员或者专人前往干部常驻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处调查核实, 若户籍记载的出生日期早于档案中出生日期时,以档案中最早有效材料的出生日期为依据,并严禁重复得利的前提下,来认定干部的出生日期,并将查证材料归入本人档案;无法查找到形成时间更早的户籍档案材料的,应以人事档案中最早有效的材料为依据来认定;如遇档案中最早材料有涂改或造假的情况,可视情况派人到公安部门笔迹对比,物证鉴定。

2.4、严格遵守组织认定程序的原则

全面调查取证后,党委(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严格遵守组织认定程序的原则下,对干部的出生日期做出认定。未按照组织认定程序认定的,一律不予承认。对于档案造假的情况,应认真纠正,并视情况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关人员。

3、干部人事档案中出生日期认定的一些建议

3.1、加大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的培训和专业素养的提高

档案管理人员是与档案材料接触最多最直接的人,很多机关企事业的档案管理人员是一名不以档案工作为主的兼职档案管理人员,更有甚者有的单位档案管理人员并不具备档案管理资格,有的没有经过专业的培训,直接从其它岗位调过来或者刚招聘的没有工作经验的大学生来负责档案管理。因此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够,专业素养不高,对档案管理的政策没有深刻理解,对档案材料把关不严,将不准确的档案信息材料归入档案和会造成对干部人事档案中出生日期认定不准确。为避免类似事情的发生,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大对档案管理人员专业知识的培训和专业素养的提高。

3.2、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依法管理檔案

要各组织档案管理单位、部门及个人不但做到十二项档案管理制度上墙,还要严格执行,对于档案中出生日期的认定一定严格执行组通字[2006]41号文件的规定。要加大《档案法》的宣传力度,让每个人都要认识到档案的重要性与严肃性。依法管理档案,让不该入档的材料杜绝入档,档案中有关出生日期的材料一律严格把关,发现造假行为,及时上报核实,严肃处理。

3.3、合理利用先进的档案鉴定技术

对于最早有效材料中出生日期有涂改拿捏不准的材料,可视情况送公安部门进行笔迹比对,物证鉴定,结合到户籍管理地调查核实的材料,这样既能核实档案材料与户籍材料的真实度,更增加出生日期认定的准确度。

总之,人事档案中的出生日期的准确与否关系着大家的切身利益,因此出生日期的认定也十分重要,我们档案管理人员在认定档案中出生日期时,既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最先最早的原则、全面取证,严禁重复得利的原则、严格遵守组织认定程序的原则四大原则,还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和良好的专业素养,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合理利用先进的档案鉴定技术。这样,档案管理人员才能让人事档案中出生日期的认定更加准确无误,保护大家的正当利益,让别有用意之人不能得逞。

参考文献

[1]《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指导手册》,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编,2010年8月

[2]《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文件选编》,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编,党建读物出版社

[3]《干部人事档案中出生日期认定的实践与思考》,刘慧郡,《陕西档案》,2016年5月

[4]《浅谈干部人事档案中“出生日期”认定问题的思考》,夏翠萍,《东方企业文化》,2015年11月

作者简介

谷瑞燕(1983—),女,河南长垣县,理学学士学位,科员,水文地质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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