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技术的控制功能浅谈

2018-05-31 02:49贺小苗
商情 2018年14期
关键词:法律

贺小苗

【摘要】本文从技术失范行为及规制角度,结合案例分析了法律在边界控制、价值观念引导和惩戒机制方面的社会控制功能。

【关键词】法律 社会控制 技术中立

2017年9月13日北京海淀法院公开一审宣判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犯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万元。庭审中被告以“技术无罪”为原则进行抗辩,最终法院认定本案不适用技术中立的责任豁免做出如上判决。此案引发了各界对于“技术中立”的热烈讨论。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国外就已有出于对技术创新保护性原则做出“技术无罪”的判例,快播案的判决也意味着“技术无罪”原则并不能完全作为责任豁免的依据,更不能成为躲避法律规范的黑箱。本文将从法律对于技术发展所产生的社会风险的舰制和促进作用来谈淡法律的控制功能。

社会控制(social control)就是社会组织运用社会力量对人们的行动实行制约和限制,使之既定的社会规范保持一致的社会过程。社会控制是建立在既定的社会规范之上的,并主要表现为外在力量的施加,但它并不排除個人内在约束力的发挥[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ISBN:7300172105]。社会控制包括组织控制,制度控制及文化控制。法律在社会中扮演更多的角色便是制度控制的角色。美国社会学法学罗斯科·庞德(Roscoe Pound)在《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1942年)认为“在近代世界,法律成了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美]罗斯科·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沈宗灵译.商务印书馆.2010年.第12页.],奠定了社会控制理论的开端。19世纪末德国法学家柯勒(JosefKohler)关于法律与文明的关系学中论述认为法律的控制功能对于文明进程的促进作用。

正如原子能技术带来武器杀伤力的提升和能源技术扩展的两方面,技术的发展可以说具有两面性。随着现当代科技水平日新月异的发展,人们逐渐发现技术的创新在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社会风险,技术的发展给法律的控制带来了不小的挑战。法律对技术的控制功能主要体现在:边界控制,价值取向,惩戒机制方面。

一、技术发展与法律控制边界扩张

随着技术的发展,法律可能在越来越多的领域内出现“空白”,由此带来规制的缺失。所有人有了这种自由便可以自由地进行选择和创造,即可创造新事物,也可作恶(be evil),例如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匿名性带来了存在一些法律手段一时难以触达的角落,一些新形的犯罪手法也同时出现,像制造和传播计算机病毒,这在新技术出现之前就是很难想象的,因此也不会有法律同时被制定出来。由此,法律的控制功能实现了从现实社会互动向虚拟社会互动中的转变,达到了控制边界的扩张。相关法律被制定出来,也就是法律划定违法和合法边界的功能。

二、法律控制对技术的价值观引导作用

自我gan zhi法律的控制并不意味着对创新的随意抹杀和遏制,而是从一定层面上引导技术创新遵循“公序良俗”,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因为正如庞德所说,控制的本质在于实现对“人的自我扩张的本性得到控制、人类社会内部达到协调一致、人类的力量得到完善和发展,从而达到对外在的自然界进行控制”(RoscoePound,1942)。由于工具理性[所谓“工具理性”(InstrumentalReason),就是通过实践的途径确认工具(手段)的有用性,从而追求事物的最大功效,为人的某种功利的实现服务。]的膨胀,技术可能带有人类不同的价值观附属。技术伦理和法律的价值取向具有一致性,如果要将技术伦理的观念、规范从空想变为现实,就必须实现技术伦理法律化,将技术伦理观念、规范转化为法律制度。这就体现着法律从公序良俗等层面对技术的论理导向具有一定的引导和约束,可以说,技术中立是指创新中在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情况下自由化探索求知的过程可以不被干涉。

三、法律的惩戒机制对技术失范的规制

强制力是法律得以实施的保证,法律的惩戒机制既可以说是法律控制的手段,也可以被看作是控制功能的体现。如果说边界控制和价值观、伦理引导是法律从过程上对技术失范的规制,那么惩戒机制可以被看作是从结果导向上的控制。可以说,技术本身是无法做出失范行为的,因为这很可能只是人类的一个想法或者是创意的体现形式,只有在被利用的过程和结果才能被判断是否违背公序良俗。以快播案为例,P2P的技术本身是具有中立性的,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这项技术。但是,本案中法院之所以认为不适用“技术中立”的责任豁免原则,主要是因为被告将技术用于以牟利为目的的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的过程,在事实上形成违法[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并不带有对本案的价值判断,仅作为案例引用分析]。

四、法律控制对技术发展的保障功能

法律对于技术作恶的规范和惩戒,即是对技术发挥有利作用的保障。因为法律的社会利益本位,法律作为会控制的一种手段在最小的成本消耗下获得整个社会利益的最大化,要优先考虑社会利益。通过限制和禁止的机制,能够防范技术手段带来的社会风险,协调各方利益,从而促进和激励了技术被更多的被应用于对人类社会发展有利的一方面。

综上,我们从技术的失范和规制方面探讨了法律在四个方面的控制功能。我们认为,技术中立原则有其特殊的话语情景,如果是作为技术创新和社会进步中的探索过程,并不能完全作为规避社会控制的理由和依据。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作为控制社会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而出现。法律的控制功能体现在现实和虚拟社会的各个方面,是法律对社会文明的促进作用体现。

参考文献:

[1]郑抗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 3.

[2][美]罗斯科·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M].商务印书馆.2010.

[3]许伟华.法律与社会控制——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解读[J].法律经纬,2008.

[4]苏建,陈凡.论法律与技术政策、技术伦理的协同对策[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

[5]王学忠等.技术社会风险的法律控制[J].科技与法律,2008.

猜你喜欢
法律
职业道德与法律 教案
生活与法律 教学设计
涉及网络募捐的现有法律规定
法律原则在司法裁判中的适用
多元规范的思维统合
浅议我国法律移植本土化
政治法律
浅析法律行为的成立有效与生效
生活(外1首)
法律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