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学生与教师,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以街道为单位设立了4个“督学工作室”,每个工作室分别配备1名专职督学和2~3名责任督学。专职督学与责任督学携同下校督导,借助“评”的途径,促进“管”“办”同步优化升级。责任督学必须精研督导文件,领会精神实质;预判问题所在,提前备好功课;做好行前准备,保障督导顺利;依规现场督查,奖优显劣到位;及时反馈问题,提供整改策略;鸣响安全警钟,关爱生命成长。
区教育督导室于责任督学下校督导前,制订并下发详细的《督导方案》,提供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为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指明方向、提供法律规章保障。
收到《督导方案》后,专职督学组织责任督学学习领悟文件精神,交流学习体会和感受,认清专项督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同时,责任督学结合自身管理经历、感悟和经验,从网络、报纸等途径寻找和借鉴督导资源,细化文件精神,转变角色定位,从“管”“办”角色切换到“评”的角色,立足督导评估者的高度去审视基础教育的办学行为。
学习领会《督导方案》后,专职督学组织责任督学根据文件精神,研究中学与小学、公办校与民办校的校情实际,分析督导过程需要突出的要点与可能存在的问题。如2017年6月份的专项督导工作是“期末工作暨校园安全工作”,我们分析认为,学校的期末工作是对过往一学期工作的梳理、总结和反思,更是对假期工作与下一学期工作的思考、谋划与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