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伯强
日前,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由于许多政策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因此被视为“行业急刹”。新政中包括不得安排需国家补贴的普通电站,对2018年分布式光伏规模限为10GW,补贴普遍降低0.05元度。这导致一些光伏企业联合致信,表达对光伏新政的“紧急诉求”,希望变革不要太激烈,怕行业承受不了。
近年来,中国光伏发展全球瞩目。大规模的产业应用促成了大幅度的成本下降,2007年光伏组件价格为30元/瓦左右,2012年就下降至10元/瓦左右,2017年最新价格已低至2元/瓦。大致相当于累计装机每翻一倍,产品成本降低35%。这说明补贴卓有成效,使光伏产业从无到有,越做越大。
然而,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张,总补贴数额也在急剧增长。按平均上网电价简单计算新能源补贴总量,2017年补贴急速扩大到接近960亿元。补贴应该由销售电价中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进行补偿。然而,2012年中国可再生附加费为0.015元/千瓦时,2016年提高至0.019元/千瓦时。2017年新能源装机大幅度增长,但没有相应提高附加费。
新能源快速扩张还会导致两种结果,一种是销售电价快速增长。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快速发展导致显著的电价上升,十年来接近翻倍,使其成为欧洲电价最高的国家之一。其中,增长最大的部分就是可再生附加,现阶段德国可再生附加费接近人民币8角钱,仅此一项就相当于目前中国的平均销售电价。另一种结果是难以抑制不考虑市场的低效装机,结果造成浪费,导致“弃风弃光”。……
环球时报 2018-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