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智维
虚拟运营商和基础运营商是合作伙伴关系,而非对手,二者在合作发展过程中,可以实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为用户提供更加优质的通信服务。
经过近5年的试点,虚拟运营商正式转为商用。
5月1日起,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由试点转为正式商用。根据通告,“符合条件的民营、国有和外资企业,均可申请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从2013年5月以來,试点工作已近5年。
据工信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参加试点的42家民营企业在29个省份近200个本地网范围内开展试点,移动转售业务用户总数突破6000万户,占全国移动用户总数的比重超过4%。
“对虚拟运营商而言,转为正式商用是行业发展的里程碑,说明试点工作得到了工信部及社会各方的认可。转正之后,参与企业会更有信心再投入,未来,还将会有包括外资在内的更多资本进入。”接受《民生周刊》采访时,远特通信总裁王磊说。
试点
2013年5月1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启动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
所谓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处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
目前,参与试点的42家虚拟运营商已经转为商用,已形成了各自专业化优势的虚拟运营商市场竞争局面。其中,不乏电商巨头阿里、主营游戏的蜗牛移动、具有实体渠道与手机分销优势的爱施德等。
谈及试点期间取得的成绩,王磊透露,“远特通信今年第一季度历史发展用户数累计超过1000万,在网用户接近6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