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主席习近平发表的2018年新年贺词中特别提到:“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中国坚定维护联合国权威和地位,积极履行应尽的国际义务和责任,信守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承诺,积极推动共建‘一带一路’,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作为对各方期待的回应,习主席再次肯定地表明了“中国的立场和态度”,再次展现了中国百分之百实践气候承诺的决心和信心。在中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承诺中,国家自主贡献(NDCs)无疑是最为重要的内容。
国家自主贡献是《巴黎协定》的核心制度之一,是最终实现全球长期目标的“国家贡献+全球盘点”序贯累进机制中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家自主贡献最大的特征是自主性和渐进性,即依据缔约方自身的发展阶段和具体国情,自主决定未来一个时期的贡献目标和实现方式,同时参考较为宽泛的通用导则和全球盘点提供的总体信息,来不断修正、更新并序贯提出下一阶段提高力度的贡献方案。本文以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习近平主席有关全球气候治理的系列讲话为背景,围绕国家自主贡献如何实施、如何更新、如何衔接三大问题来探讨,并给出初步的思考、判断和建议。
2015年底召开的巴黎气候大会达成了由196个国家和地区通过的《巴黎协定》和一系列相关决议,为2020年后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国际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