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枷锁与性格缺陷下的女性

2018-07-21 17:55王利静
北方文学 2018年15期

王利静

摘要:巴金《家》中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青年女性艺术形象。其中一类是屈服于封建礼教桎梏之下的女性如鸣凤、梅芬、瑞珏;另一类是受“五四”新思潮的影响,逐渐觉醒的新时代女性,如琴、许倩如。这两类女性都身处社会枷锁之中,加上她们各自的性格缺陷,使她们走上了不同的命运之途。

关键词:《家》;青年女性;社会枷锁;性格缺陷;命运悲剧

在《家》中,巴金以诚挚的感情和低沉的笔调刻画了两类不同青年女性形象。在这两类青年女性身上,渗透着作者强烈而复杂的爱憎情感:为那些纯真且温柔善良的悲惨青年女性的遭遇深感痛苦和压抑,同时又为她们深陷于封建礼教枷锁之下还未觉醒的性格缺陷而感到愤慨和同情;为那些逐渐摆脱了封建礼教枷锁而逐渐觉醒的青年知识女性而感到些许慰藉和欢喜。

一、屈服于封建礼教的悲惨女性

巴金对《家》中命运悲惨的青年女性寄托着无限的伤感和同情,正如他所感言到的:“我写梅,我写瑞珏,我写鸣凤,我心里充满着同情和悲愤。我还要说我那时候有着更多的憎恨。[1](p391)作者正是怀着这样诚挚的感情,用低沉而愤慨的笔墨,书写着一部催人泪下的现实主义优秀作品。

文中用相对集中的篇章,镜头裁剪式地刻画出了鸣凤、梅芬、瑞珏等悲惨女性形象,展示出她们的命运格局,揭示了她们殊途同归的命运悲剧。与此同时,文章也透露出造成她们命运悲剧的外在因素(封建礼教的桎梏)及自身的性格缺陷(在男权中心文化中女性丧失了主体意识,逆来顺受地接受所谓的“宿命”)。

最早走上命运悲剧的是鸣凤。文中对鸣凤的描写,虽篇章笔墨不多,却将这个身处底层社会的少女形象展现得淋漓尽致。不幸的鸣凤从小失去了母亲,被卖到周公馆里做丫鬟,“听命令,做苦事,流眼泪,吃打骂便接连地来了。这一切成了她的生活里的重要事情”。[1](P21)然而,她却把这种屈辱受骂的生活归于自己简单的“信仰”,“是神明的安排,是命中注定”,还常拿“命啊,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来安慰自己。她所敬仰的大小姐生前向她说起的“薄命”二字也常萦绕在她心头。可见,封建迷信思想对这位妙龄少女的毒害至深的程度。这些心理状态其实也已经注定了鸣凤的人生悲剧。是的,后来的鸣凤在爱情上跨越了一步,但终究没能逃过自己常言道的“薄命”。

沉溺在幻想之中情窦初开的鸣凤也曾担心自己的归宿。不过她还是追求自己的本心和跨越阶级的爱情。但这种美妙的爱情是隐蔽的、不为他人所知且又短暂的,和喜儿一样的命运最终还是噩耗般地降临在这位刚吮吸到爱情甜蜜的少女身上。那天晚上,周氏告诉鸣凤高老太爷要把她送到冯家,给冯老太爷“做小”。一切事与愿违,眼前的事实无情地泼灭了她爱情的火花,她走上了和喜儿一样的悲剧之路。然而与喜儿不同的是,鸣凤有反抗,她哭求周氏帮助自己。“我宁愿在公馆里做一辈子的丫头,服侍太太,服侍小姐,服侍少爷。……太太,我只求你不要送我出去,我在公馆里事情还没有做的够!……我才只做了八年。……”。[1](P219),不过这样极低的要求最终也没得到满足,鸣凤落到了一个想做奴隶都不可得的地步。后来她去找觉慧帮忙,命运偏偏捉弄这位淳朴善良的姑娘,恰逢觉慧忙于报刊的事,所有挽救自己去冯家“做小”的希望都落空了。为了摆脱掉残酷又痛苦的未来,鸣凤带着诚挚的爱情、洁白的身躯和深深的眷恋跳进湖里,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

鸣凤的死一方面是人为的,是封建权势者强加给她的。高老太爷要把她送给冯做小老婆,这是她不能接受的,她哭诉和哀求周氏同情她、爱怜她,然而一切无济于事。就这样,鸣凤落得个欲安稳做奴隶却不得的悲惨境地,她只能接受高老太爷的决定。一些人劝她安分守己,顺从命运,但鸣凤拒不接受这样的命运,她以死表示自己的抗议和不满,这无疑是对封建统治者的挑战和蔑视。另外,她和觉慧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注定要受到百般的阻挠,少爷和丫鬟阶级地位的悬殊在那样一个家规森严的家庭中注定只是一场梦。鸣凤大胆突破阶级地位的权限,勇敢地追求与三少爷之间的爱情。可以说,这本身就是是对封建等级制度的一种挑战,也注定这种叛逆的爱在那样一个等级制度森严的社会终归是徒劳的,是一场悲剧。从上面看,鸣凤跨阶级的爱情和以死抗争的行动从侧面透露出无情的封建统治者及礼教下森严的等级制度是把她推向死亡坟墓的罪魁祸首。

另一方面,鸣凤的死也是自身性格缺陷造成的。面对高公馆里面太太们的吵骂,她沉默隐忍地接受着一切,逆来顺受,处处顺从。还有她那句“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人生信条,“不,不……我没有那样的命”的回答都表明她从未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大写的“人”。在与三少爷觉慧朦胧的爱情之中,她也始终没有把自己置于一个“人”的位置。“她愿意永远做他的奴隶,爱他,服侍他”,这是鸣凤心底的呼声。更可悲的是,限于爱情之中的鸣凤把爱情当作了自己全部人生的精神寄托。当她身处危难之中求助于觉慧,觉慧的冷淡并没有使她责怪他,相反,第一次少女之吻让她更加爱他。“她顺从地接受了一切灾祸,她毫无怨言。后来她终于得到了安慰,得到了纯洁的、男性的爱,找到了她崇拜的英雄。她满足了。”[1](P229)这种畸形的奴性心理使她丧失了女性自我意识,完全依附于男性。这种自卑轻贱的心理导致了鸣凤思想认识上的缺陷,也注定了她的人生悲剧。可惜的是,她到死都没有觉悟过来,无辜的充当了封建礼教的牺牲品。

封建礼教这口深井,不仅吞噬着以鸣凤为代表的生活在底层的婢女,就连所谓的大家闺秀也不会轻易放过。善良的梅芬和瑞珏就无情地被吞噬了,同样也成了封建礼教的牺牲品。爱情对女人来说本应该是一件美好的礼物,然而,对梅芬和瑞珏来说却是一剂毒药,夺去了她们美丽而年轻的生命。她们两个悲惨的命运结局除了封建礼教的桎梏外,还有就是她们自身的软弱,屈服于命运而从未反抗。

梅芬和瑞珏都出生于贵族家庭之中,她们美丽温柔、善良贤淑,都渴望拥有诚挚的爱情。在文中,梅芬是一个“黛玉式”的人物。她多愁善感,和表哥觉新两小无猜,青梅竹马。她们之间有着诚挚的爱情,本来可以幸福的在一起,然而就因为觉新的继母和梅的母亲在桌牌上的矛盾,活活地拆散了他们,导致了二人的爱情悲剧。后来,梅芬恪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顺从地嫁给了一个自己并不认识的男人。更可悲的是婚后不久丈夫去世,她成了一个寡妇。服从于传统礼教下的“三从四德”又心怀无法拥有的爱情,梅芬承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然而,她却没有丝毫反抗,只是生活在抑郁之中,把所有的苦楚都埋没在自己的内心深处,最终在哀怨中死去。毋庸置疑,封建礼教是把梅推向死亡深渊的劊子手,但梅自身性格上的软弱更应是主要原因。梅是一个受过“五四”新思潮熏陶感染的女性,读过《新青年》刊物后,梅的话语里面充满着对新生活强烈的向往之情。然而可悲的是,她获得的只是生活的幻影,并没有把她转化成性格和行动的力量。面对被摧毁的爱情,她不会反抗,在痛苦压抑之中逆来顺受,还默默地接受她所谓的“命运安排”。最终,怀着无望的相思之情在痛苦煎熬中抑郁而终。所以,我认为梅自身的软弱是造成她命运悲剧的主要原因。

相比梅芬,瑞珏或许幸运那么一点儿,因为她拥有过和觉新短暂的爱情家庭生活。但她同样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一样沦为了封建礼教桎梏下愚昧迷信的牺牲品。瑞珏和觉新的婚姻是用拈阄的方式定下来的,这遵循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封建婚姻制度。令人欣慰的是,瑞珏嫁了一个民主的丈夫,她和丈夫觉新婚后夫妻恩爱,和睦相处,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温柔善良、宽容大度的瑞珏,在高家那样森严的大家庭中,难能可贵的是取得了高家从上到下所有人的夸奖。但就是这样一位让人可亲的弱女子,却终究还是被排挤,被旧礼教所吞噬。高老太爷死后,陈姨太等人提出“血光之灾”的迷信说法,逼迫觉新把快要生产的瑞珏迁移到偏远的城外去。懦弱的觉新纵容了这些封建迷信观念下的“刽子手们”,接受了她们所谓的安排。对于丈夫的无能软弱,瑞珏却无丝毫怨言。她对着自己深爱的丈夫,把所有的苦楚都埋在心底,还处处为他考虑,对他表示感激,说“我不怪你,只怪我自己的命不好”。从始至终,瑞珏都在逆来顺受,把自己所有的一切都寄托于自己的丈夫,最终落得个难产而死的悲剧。瑞珏的悲剧一方面是外在的迷信观念所致,但主要应归因于自身的性格缺陷:对包办的婚姻,乖命的听从安排;对陈姨太等人所谓的“血光之灾”,她在自怨命苦的哀怨中逆来顺受,沉默地任人欺压摧残,这是导致她悲剧的内因之一。从嫁到高家,瑞珏就一直扮演着“贤妻良母”式的角色。她爱觉新,爱他的一切,把自己所有的心思都倾注在觉新和儿子海臣身上,完全丧失了女性独立意识。传统观念下的“三从四德”在她心里根深蒂固。她一直都生活在别人的世界里,把自己生命的全部意义置于家庭内部这个小圈子,以夫和子为核心,这是注定她悲剧的内因之二。正如王潇霄在《从女性主义视角分析<家>中的女性形象》一文中所说的那样,“在男性文化空间里妻子是一个符号,一个用于显示男性权威的参照物,也是一个任劳任怨为丈夫奉献一生的牺牲者”。[2]作为妻子角色的瑞珏就是这样一个活给他人的牺牲者。

上面这些女性都是屈服于封建礼教的悲惨女性。她们或许有过无意识之下的反抗,但终究还是逃脱不了封建礼教的吞噬,再加上她们自身因袭着封建“命”的迷信观念,逆来顺受,还有在以男权为中心的文化中女性缺乏独立的自我意识。这些性格缺陷都注定了她们的人生悲剧。正是这样的悲剧,渗透着巴金现实主义作品的艺术价值,给人以心灵深处的震撼和思想上的警醒与觉悟。

二、觉醒中的青年知识女性

在《家》中,作者一方面塑造了鸣凤、婉儿、梅芬、瑞珏等善良却以悲剧结局的封建传统女性形象;另一方面,又塑造了琴和许倩如这类受“五四”新思潮影响逐渐觉醒的新青年知识女性形象。作者在《家》并没有对许倩如这个女性形象用笔过多,但已经折射出新女性应有的气质。琴这个形象是作者用笔着墨最多的,她是一个正在觉醒之中的知识女性形象。如果说前面那些屈服于封建礼教的悲惨女性属于顺从者,那么觉醒中的琴则属于反抗者。然而琴并不是一个彻底的反抗者,巴金也说过“即便琴,也不能算是健全的女性。”

由于受家庭环境的影响,出身于大家闺秀的千金小姐,琴自身就是一个矛盾体。所以她不是一个彻底的反封建的勇士,她的觉醒是一个渐趋的过程。琴从小失去了父亲,母亲的宠爱使她有机会进入女师学习。再加上觉民、觉慧的帮助,使她受“五四”思潮的影响至深,勇于争取作为一个人的自由的权利。琴渴望实行男女同校并表示自己“要第一个去报名”。另外,她写文章积极鼓动女青年实行剪发。这些言语和行动表明琴是一个觉醒中的反抗者。对于这样一个又同时深受封建传统思想影响和礼教束缚的琴来说,她的反抗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她的思想和行为是矛盾着的。例如,她写文章鼓动大家剪发,而自己却不敢亲身带头实践,她惧怕母亲受到亲戚们的责难,承认自己的确是一个没有勇气的女子。坦言自己的理智常常被感情征服,还说“在我看来,与其为那些我甚至不会见面的将来的姐妹们牺牲,还不如为那个爱我而又为我所爱的母亲牺牲更踏实一点儿。”[1](P211)这表面上看来,琴是一个乖乖女,我认为她实际上则是为自己的胆怯辩解,是她自私阶级心理的折射,是她对封建礼教大环境下闲言碎语的惧怕。文中第十八章中,在观看耍龙灯这一故事情节上,作者用对比的手法,将觉慧这个有着强烈同情心的人的言语与琴冷漠的言语、无动于衷的表情进行鲜明而尖锐的对比,透露出琴的思想觉悟仅仅停留在“眼睛还没有完全睁开”的思想缺陷。讽刺地批判了琴思想上的麻木,因为她根本没有意识到这场以娱乐为名的恶作剧是封建礼教等级秩序人吃人的封建制度的现实存在。

当然,我们不能对琴有过高的要求,正如前面提到的,她的觉醒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经历思想上从苦闷彷徨到决绝斗争这样一个复杂曲折的过程。还拿剪发一事件来说,琴经历了内心的动摇胆怯这一复杂心理过程,终于喊出那句“我要做一个人,一个跟男人一样的人”。这对于一个处于封建礼教枷锁和“五四”新思想碰撞之下的琴来说,已经是非常不容易了,因为她已经在封建礼教的桎梏下努力地争取做人的权利。后来,在觉慧的帮助下,琴和觉民勇敢地争取属于他们的幸福婚姻,最终迫使高老太爷以“冯家的亲事暂时不提”做出妥协。琴获得了反封建婚姻的胜利,收获了美好的爱情。

总体来说,琴坚强而且富有反抗精神。她为自己争取受教育的权利,反对包办婚姻,大胆而执着的追求婚姻恋爱自由,并最终取得了反封建婚姻的胜利。她与瑞珏、梅芬等那些女性相比,最大的进步就在于反抗,她意识到自己作为一个“人”的独立的价值,并把自己置于同男子一样平等的地位置之上。她曾对觉慧明确说过“我的事情应该有我自己决定。因为我跟你们一样,我也是人”。正是这种潜意识的觉悟,使琴这个人物形象具有了新的高度和价值:唤醒那些屈服于礼教的青年女性大胆追求婚姻恋爱自由。

三、社会枷锁和自身性格缺陷造成的不同命运

上面两类女性都处于同样的社会时代背景之下,社会枷锁对她们都产生一定的影响。那为什么有的人却屈服于封建礼教,隐忍地做一个牺牲者,而有的人却跨越了礼教桎梏下牢狱的大门争取做一个真正独立的人。我认为她们自身的性格缺陷是造成她们不同命运结局的主要原因。下面整体总结一下。

鸣凤的命运悲剧既有封建统治者的践踏:从不把下层的女婢作为“人”来看待,而是可以随便交换买卖的“玩物”;又有她自身的性格缺陷:她把自己置于一个“奴隶”的地位,愿意做觉慧的奴隶,甘愿做一辈子的丫头,服侍他人,还有她经常所谓的“命”。这种奴性的思想缺陷和迷信观念已注定她的命运悲剧。再看梅芬和瑞珏,她俩属于同一类人。她们都贤惠善良,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女性:对婚姻,她们都严格恪守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框框而不敢僭越一步,听从命运的安排,逆来顺受;对爱情,她们都坚贞不渝,完全丧失了女性的自我中心意识而不能自救。梅芬和瑞珏逆来顺受的性格,使她们失去了完整独立的人格,默默地承受着巨大的精神痛苦,一步步走向封建礼教已经给她们铺好的坟墓之路上。她们既可悲又可怜地沦为了封建礼教的殉葬品。

被巴金寄托一线希望的琴,的确和梅芬、瑞珏等不同。她是有着独立意识、性格坚强的女强者。梅芬和琴两人都受到“五四”新思潮的影响,不同之处在于梅从来没有把这种新思潮转化为自己的性格力量,心怀自卑的奴性心理,没有勇气去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去反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礼教教义,丧失了独立的人格。这种思想上的缺陷注定了她的命运悲剧。而对琴来说,她意识到自己是一个独立的“人”,把自己置于同男子一样的地位,大胆追求做人的价值,追求人格的独立。她坚决反对封建传统婚姻的包办,并以无畏的勇气大胆追求自己和觉民之间的爱情婚姻,最终突破了传统家庭的牢笼,取得了“决不做第二个梅姐”的成功,避免了像梅一样的爱情悲剧。琴收獲了美好的爱情,她的幸福是靠自己的努力取得的。

作者通过对这两类青年女性形象的塑造,一方面揭露了封建礼教对人性的束缚和摧残,另一方面也透露出这些女性自身的性格缺陷。深刻的现实主义哲理对当时正在觉醒中的青年女性有着发而启迪意义。

参考文献:

[1]巴金.家[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1.

[2]王潇霄.从女性主义视角分析《家》中的女性形象[J]文学评论,2011.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