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种学后记

2018-07-28 07:08王钰玉
世界家苑 2018年7期
关键词:界定研究综述

摘 要:乐种学是20世纪80年代提出并开始研究的。学者从不同角度思考乐种学学科建设的可行之路,通过对乐种的界定、分类,现在乐种学的研究已走上正规。对乐种学学科建设的方法论构想的研究,衰静芳的系列文章值得关注。对乐种学的研究,有利于对中国传统丈化艺术的总体认识,有利于对文化源流体系的杭理和理论探索,有利于中国传统音乐学的建设。

关键词:乐种学;界定;研究综述;乐种

一、有关的三个概念

“乐类”,中国传统音乐从体裁的角度看,分成民歌、说唱、戏曲、器乐等所谓传统的五大类,或六大类,七大类不等。对这样一种分类的概念,它的完整的表述方式应该是中国传统音乐的类别,我把它简称为乐类。

“乐调”,在中国传统音乐的发展进程中,有的乐类,或某一乐类内的一部份形成了这样一种状态,即它是以某一个或多个基本曲调进行演变和传播的。在其演变和传播过程中,生出许多变化来。假如我们把它或它们的基本形态构拟成原始形态,把其它变化了的形态看作是它的变体,那么这一个的“母题—变体”或这一兮犷母题一变体,便构成了一个系统,我把它的“母题”称之为乐调,把`母题—变体”称之为乐调系统。简称乐调,如民歌中的孟姜女春调,器乐中的八板,戏曲中的二黄腔、梆子腔、昆腔等。

“乐种”,在中国传统音乐的长期演变过程中,在菜个乐类或某个乐类内的一部份或某些乐类综合后自然形成的具有完整的和自身艺术特征的特有形态,我们把它称之为乐种。在民歌中称歌种,说唱称曲种,戏曲称剧种,器乐称乐种(狭义)。以及综合两个或两个乐类以上的乐种等。统称为乐种。

二、乐种的标界

前已述及,乐种是在中国传统音乐的长期演变过程中;在某一乐类或某一乐类内的一部份;或某几种乐类综合后,自然形成的具有完整的和自身艺未特征的特有形态。从全部中国传统音乐的宏观角度来看,它就分成了乐种的和非乐种的两大部份。就是说并不是全部传统音乐都以乐种的形式出现。比如大部份器乐独奏音乐和民歌、歌舞音乐等的相當部份,就没有形成乐种。因此,对没有形成乐种的部份就不属于乐种和乐种学研究的范围。对于形成了乐种的这一部分,又分为具有“种”的意义的乐种和不具有“种”的意义的乐种两类。所谓具有“种”的意义的乐种,就是它是以某种腔调即乐调作为乐种的标界,这种乐调就具有该乐种的“种”的意义,它和生物种颇有些近似,是以某种乐调为其“种”不断的繁衍其“后代”的。如秦腔和眉户,就是一直用梆子腔和眉户调为“种”一代一代的繁衍下来的。它们之间的区别,也是因为一个用的是梆子腔,一个唱的是眉户调,虽然它们使用的都是关中方言,但却是两个剧种—乐种。所谓不具有“种”的意义的乐种,就是某个乐种不是以某个乐调作为其“种代它没有具有“种”的意义的东西。它作为一个乐种的形成和标界是由其它条件确立的。但是,不论是其有“种”的意义的乐种,还是不具有“种”的意义的乐种,它们的大多数条件是相同的,即它们作为一个乐种除去具有“种”和不具有“种”这一个条件以外,其它条件是都得具备的。

三、乐种学刍议

乐种学是研究中国传统音乐中已形成乐种的那一部份的学问。它是研究乐种的形成、传播的历史软迹;研究乐种在其文化环境中的地位与功能,以及和其它文化事项的关系;研究乐种自身的形态特征等方面的规律的学问。也就是说对乐种学的研究可以是综合的,即把历史的、文化的、形态的加以整体性的观照的方法来进行研究,也可以作历史的(史学范围)、文化的(民族音乐学范围)、和形态的(音乐形态学范围)等不同范围的分别研究。以往乐种学的研究属形态的居多,历史的较少,但也有一些(如声腔史、剧种、乐种史)。当然,人们在观念上可能认为应把它让给史学家去研究,以为不是我们的事情。作为分工是不无不可,但作为一个学科的整体,在学科架构上却不应把它划出去。目前最为缺乏的是文化的,即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来研究乐种。这是应该加强和特别予以重视的一个方面。历史的,文化的,形态的研究,我以为这就是乐种学所要研究的对象。目前的首要任务是对乐种学自身的理论架构和方法的研究,即学科学的建设。使乐种学和其它成熟了的学科一样,有着自己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以便使我们的研究更具有科学性和系统性。

四、乐种学的学科意义

应该说,乐种学的研究现在已逐步地走上正,轨,并开始发挥它的作用。萧梅1990年在《传统乐种及分类问题》一文中指出:在传统音乐研究中乐种学从具有学科基本概念,原则与方法来说尚欠成熟,但乐种是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和实践的包容者,是特定文化的凝聚和象征,对乐器学乐谱学等,都会提供大量可靠的资源和数据,并对传统音乐的,基础建设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董维松认为乐种学,是研究乐种形成,传播的历史轨迹,研究乐种在其,文化环境中的地位和功能,以及和其它文化事项的关系,研究乐种自身的形态特征等方面的学问。目前最为缺乏的是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来研究乐种,这是应该加强和特别予以重视的一个方面。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对乐种学自身的理论架构和方法的研究,即学科学的建设,使乐种学有着自己的理论体,系和研究方法,以便使我们的研究更具有系统性。

以上所述是近些年来音乐理论界对乐种学的,初步研究。本文所辑资料可能不太全面,但基本上,可以看到研究的大致面貌。20世纪80年代至今,对乐种的研究不论是广度还是深度都有了发展,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进步,其中最为突出的是袁静芳,的系列文章。但总体来看,目前乐种学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一些问题还有待解决。如乐种的分类,问题,一套研究方法的确立等。此外,乐种学强调乐,种与社会文化诸如历史、地理、民族、审美观念等的,关系,但从目前的研究来看,这一点还不够深人心,门学科的建立不是瞬息而成的,它需要许多代人的,共同努力。黄翔鹏曾说过,传统是一条河流,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学科的建立何尝不是如此。

参考文献

[1]黄翔鹅.论中国传统音乐的保存和发展.中国音乐学[J].1987(4).

[2]袁静芳.乐种学构想[J].音乐研究.1988(4).

[3]伍国栋.20世纪中国民族音乐理论研究学术思想的转型.[J].音乐研究,2000(4).

[4]黄梅.乐种学及其分类问题[M].中国音乐年鉴[M].济南:山东音乐教育出版社.1990.

[5]黄翔.传统音乐呼唤看研究工作[A].中国音乐年鉴,[M].济南:山东音乐教育出版社.1990.

作者简介

王钰玉,女,汉族,1992——,籍贯山东,聊城大学在读,2016级音乐学院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二胡。

(作者单位:聊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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