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报告摘录(三)

2018-07-30 06:56
食品与生活 2018年4期
关键词:上海市食品评估

食品安全制度建设与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一)加强食品安全地方法规和制度建设

2017年1月20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于3月20日正式实施,共计八章115条。2017年1月8日,上海市委、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全面推进落实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各项任務。上海市政府印发了《上海市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临时备案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创新无证无照小型餐饮“疏堵结合、综合治理”的管理模式。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完成17项《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配套制度的制修订工作,编写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释义》,制定了《<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行政处罚案由分类指南》和《食品行政处罚裁量指南》,明确126个食品安全行政处罚案由和133个处罚情形,指导和规范基层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

(二)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查处情况

2017年上海市有关监管部门以错时监管、飞行检查、交叉互查为主要手段,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等措施,开展日常巡查、监督检查和专项执法检查共计55.2万户次,发现问题企业5.6万户次并予以整改和处罚。按照国家相关部门统一部署,结合上海实际,各区、各监管部门密切配合,以突出问题为导向,联合开展了“地沟油”治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等23项专项整治。上海市相关监管部门注销或吊销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证照共计37 256张,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6 714起,罚没款金额22 372.69万元(详见表1)。上海市公安部门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136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34人,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96人,法院一审判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人数44人。

(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情况分析

2017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主要呈现以下三个特点:1.制售冒牌食品、违禁加工食品现象仍然存在有的用过期食品重新加工、销售(如“法欣食品有限公司”使用过期面粉制售伪劣面包案),有的用低档酒冒充高档酒,有的制售假冒品牌调味品。2.食品中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在加工小龙虾、麻辣烫、牛肉汤的过程中违法添加罂粟壳,有的违法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西地那非、西布曲明等成分,有的走私、销售境外含“瘦肉精”牛肉等。3.网络化、跨区域化案件呈增加趋势有的犯罪分子利用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尤其是通讯、物流等行业的迅速发展使得食品安全犯罪更加快捷、隐蔽,犯罪团伙为逃避打击,已逐渐将“产、运、囤、销”等环节分离,跨区甚至跨省(市)进行,形成犯罪链条,加大了案件查处打击难度。

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与交流

(一)食源性疾病监测情况

2017年,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及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135家哨点医院肠道门诊腹泻病例开展监测,共收集到腹泻病例18 195例,采样7 473例,主要检出的致病菌或病毒依次是诺如病毒、副溶血性弧菌、肠致泻性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空肠弯曲菌和志贺氏菌。同时,通过上海市530家药店的计算机信息管理平台,对销量居前十位的治疗腹泻类药物销售情况进行监测,7月、8月出现销售高峰。通过“上海市学校因病缺勤监测系统”,2017年监测在校学生2.49亿人次,平均日腹泻缺课发生率8.85/10万,同比增加67.1%。

(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情况

上海市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应急评估体系,搭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与交流平台,针对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热点,及时组织开展“市售食品中高氯酸盐污染的风险评估”“肉鸡饲养环节禁用兽药金刚烷胺违禁添加的风险评估”“食用油中增塑剂残留的风险评估”等10个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项目,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实施更严的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

(三)风险交流情况

1.定期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为使消费者更多地了解上海市食品安全状况,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周例行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7年共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50期29839批次,向上海市相关监管部门和外省市通报不合格食品信息18起,涉及不合格样品22批次。上海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在政务网站开设“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专栏,每月公布各区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

2.主动发布食品安全风险交流信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政务网开设“预警公告”“消费提示”和“行业指南”3个食品安全风险交流栏目,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预警和风险交流信息。2017年发布了“春节期间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提示”“老年人健康饮食消费提示”“梅雨季节细菌性食物中毒预警”等45项消费提示、预警信息,在节日期间统一发布汤圆、青团、粽子、月饼等节令食品监督抽检情况通报,指导消费者加强自我保护意识,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3.运用各种载体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每周在《新闻晨报》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专栏,每月在《上海日报》开设两期食品安全专栏,每月在《食品与生活》杂志开设食品安全专栏,通过新闻媒体和政务微信、微博等各种渠道,围绕百姓关注的食品热点问题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每周五在“看看新闻网”开设“舌尖上的安全”视频直播执法检查节目,与上海人民广播电台合作开展食品安全公益报时宣传。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就食源性疾病防控、食品营养健康、食品安全标准等与公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知识内容深入开展宣传培训。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与上海电视台联合制作了食品相关产品公益宣传片,在主流媒体上视“新闻综合”频道黄金时段连续两个月循环播放。

(本栏目由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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