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 莹, 胡洪涛, 周建军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广东广州 510642)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农业污染问题日益显现。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公布的数据统计,我国农业污染排放占总污染排放量的30%左右。猪肉作为主要的肉类消费品,占我国肉类消费的62.1%,以生猪养殖为代表的养殖行业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我国农业污染源中的主体部分,化学需氧量、总氮、总磷、铜、锌分别占农业源总污染量的 95.8%、37.9%、56.3%、97.8%、97.8%。部分养殖户在监管薄弱的情况下,甚至直接向江河湖泊中排放未经处理的粪便、尿液及病死猪,造成污染的扩大和蔓延。
近10年间,各级政府出台了许多环境治理的法律法规,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地区环境规制的差异性,可能会导致养殖业向环境规制弱的地区转移,即“污染天堂”效应[1]。但环境规制作用效果还会受到地区发展水平和污染治理投资水平的制约,存在区域差异性,因此,如何制订合适的环境规制政策是重要的研究课题。针对环境规制对产业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于2个方面,一是环境规制是否会对产业带来区域转移,即是否存在“污染天堂”效应;二是环境规制对产业调整的作用效果和机制。环境规制作用的理论分析框架如图1所示。

环境规制对产业带来的影响主要有2种不同观点,一种认为严格的环境规制会让产业向环境规制较弱的地区转移,Copeland等将这种现象定义为“污染天堂”效应[1];另一种为Porter等提出的“波特假说”,认为合理的环境规制可以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减低排污成本压力,对产业转移影响不明显[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