闫华红,蒋 婕,王再进,田德录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北京 100038;2.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北京 100038)
2017年《岘港宣言》强调,“科技创新是亚太地区经济增长和国际贸易投资的重要动力,致力于促进科学、技术、工程、数学教育,并鼓励创业[1]。”2016年《利马宣言》指出,“创新是高质量增长的关键动力之一,致力于打造以创新发展、联动增长、利益融合为特征的充满活力、和谐的亚太开放型经济[2]”;2015年《马尼拉宣言》提出“实现强劲、平衡、可持续和包容增长,以创新为动力[3]。”实现科技创新,制度保障是关键。科技创新政策是近年来APEC峰会的中心议题之一,也是APEC成员推动科技进步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工具。同时,加强科技创新政策的交流合作是APEC及其成员科技合作发展的重要趋势。
按照系统论的观点,目前典型的分析评价逻辑模型包括投入、活动、产出、成效和影响五个要素[4]。本文借鉴韦唐提出的综合评价模式的基本逻辑,即投入—转换—产出[5],在构建科技创新政策分析评价框架时,为了形成更加客观、公正、准确的判断,分析评价路径应覆盖政策全过程,即包括全面考察政策制定、执行和效果这三个基本环节,建立起全链条的政策分析评价体系。
在遵循一般科技创新政策评估规则的基础上,还应体现国际合作组织这一评价主体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