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体制改革让公正与效率同行

2018-08-06 10:39汪枭枭徐春燕
当代贵州 2018年24期
关键词:员额遵义市审判

文_当代贵州全媒体记者 / 汪枭枭 徐春燕

案件回放:

2018年2月28日,张某驾车与骑无牌电动车的罗某在遵义市西安路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罗某轻微受伤及两车局部受损。经汇川区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员通过视频连线汇川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在线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并确定双方在平等自愿下达成合议,宣告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并将网络司法确认的视频文件刻盘留存,制作司法确认裁定书向当事人邮寄送达。

发生在遵义市的这一场调解,是贵州省首次开展“在线司法确认”活动的一个案例,整个过程仅用时15分钟,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赞扬。而这起大街上的调解和视频司法确认,只是贵州司法体制改革见成效的“冰山一角”。

早在4年前,全国开启司法体制改革新征程,贵州跻身全国第一批试点省份。2014年12月,贵州吹响司改试点的“集结号”,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之一,在全省起到了“当先锋”“打头阵”的作用。

多元化解按下矛盾处理“快进键”

走进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可以看到一个专设的“律师咨询”窗口。早在2016年7月,汇川区法院就已经开展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定期接访工作,邀请遵义市知名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于每周一、周四到法院值班,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

2017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在全国11个省(直辖市)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虽然贵州省不属于试点省份,但遵义市汇川区仍然提早部署,主动作为,使“律师值班”成为常态。

实际上,“律师值班”常态化只是汇川区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其中一项。据汇川区法院党组成员、政工科长周爽介绍,自2015年5月1日起,全国法院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汇川区法院的收案数也逐年增长,从改革前的5298件上升至2017年的10889件,然而法院的政法编制却没有因此而增加。

为了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汇川区法院积极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除了“律师值班”常态化之外,汇川区法院还于2016年10月协调区司法局在法院设立“汇川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调解委员会”,3名特邀调解员常驻法院。2017年7月,汇川区法院又邀请遵义仲裁委员会设立驻汇川区法院工作室,由遵义仲裁委员会派驻1名调解员和1-2名仲裁秘书到汇川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展仲裁案件的分流工作。

如此一来,在汇川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便有了三个“常设窗口”——仲裁咨询、律师咨询和人民调解,构建了“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成为矛盾纠纷一体化处理的“加速器”和“快进键”。2017年,汇川区法院通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处理案件1234件,占民事案件的20.18%,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繁简分流驶入案件审理“快车道”

如果说多元化解机制能减少一部分矛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那么繁简分流则是要在法律审判和执行中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

在汇川区法院现有的案件中,80%左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20%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为有效提高案件审判质效,汇川区法院在立案环节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对案件进行分类筛查,根据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社会影响等因素,确定适当的审理程序,建立适应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的分案模式,实现繁简分流。

汇川区法院在遵义市率先借力大数据,使用智能分案系统,通过自动提取案件案由、当事人数量、诉讼请求事项、诉讼标等10余项信息指标,通过个案审限预测量化模型判断案件难易系数,对一部分简单的民事和刑事案件实行“速裁”。

通过员额制改革,一些因为担任领导职务而告别审判一线的法官又回到了审判岗位。图为遵义市汇川区法院副院长周大远开庭审理案件。(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法院供图)

“去年我一个人审理的刑事案件就有450件,这大大提升了我们办案人员的效率。”作为刑事速裁审判单元的一名法官,冯晶晶介绍,凡是符合刑期在三年以下、被告人认罪认罚且情节较轻、无其他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这三个要素的刑事案件都可作为速裁案件。2017年,冯晶晶审理的案件都实现100%当庭宣判、100%在10天以内审结,这样的效率在以前是无法想象的。

因为繁简分流的实施,过去一年汇川区法院民事速裁组三名法官共计办案1616件,占全院民事案件的26.44%,人均办案538.7件;刑事速裁审判单元一名法官办案450件,占刑事案件的52.75%;执行一庭办理1577件简易执行案件,占全院执行案件的60.94%,繁简分流为当事人打造了一条“诉讼快车道”。

以案定员跑出司法改革“加速度”

繁简分流让少数法官集中精力审理了多数简单的案件,为多数法官腾出精力去“攻坚拔寨”,审理好那些难度系数更大的案件,有效提升了办案质量,而这正是“以案定员”确定员额制法官的初衷。

所谓以案定员就是通过对办案数量和办案成本进行科学测算,综合考虑辖区面积、经济、人口、和近年人均结案数等因素,科学计算法官员额。

“每个地区因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状况不同,案件数量的多少以及难易程度也不同,假若一律配备相同数量的法官,必然会导致‘人案失衡’‘忙闲不均’的状况。”汇川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林表示:“‘员额制’改革要解决的,是由什么人来领衔改革以后的司法审判工作这一重要命题,实现法官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自2015年开始,汇川区法院作为试点开始探索员额制改革,由省法院和省统计局精确测算建立员额法官核定数学模型,测算出汇川区法院遴选员额法官30名可以基本满足办案需要。根据员额制改革,一些因为担任领导职务而告别审判一线的法官又回到了审判岗位,而且主要办理难案、要案、大案。

根据“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一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要求,汇川区法院分离行政和审判管理,取消案件行政审批,原本属于院长、庭长的案件审批权,裁判文书签发权直接交到了主审法官手上,法官能够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集体责任等于集体无责任。”据汇川区法院研究室主任张勇介绍,在实行改革以前,案件层层审批导致“审者不判、判者不审、权责不明”的现象出现,当案件出现瑕疵只能归咎于集体责任,很难划分和追责。而如今,法官以前的“拐杖”被拿走,法官必须独立行走。自己裁判,终身负责,如此又倒逼法官学习和提高司法能力,保证司法正义。

员额制能让优秀的法官留在审判一线,同时把法官从日常事务中解放出来,专司审判工作,从而推动法官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

实施改革以来,汇川区法院案件数量从5298件上升到10889多件,法官数量大幅减少到36名,但结案率却高达98.78%,法官人均结案数量307.3件。汇川区法院抓住司法体制改革中最关键、最难推行的员额制改革,跑出了司法体制改革“加速度”。

“司法体制改革其实是顺应了社会历史发展的潮流。”作为参与者,贵州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遵义市律师协会会长令狐兴中表示,汇川区推行员额制改革,繁简分流使整个办案流程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办案效率和质量双提升。同时使超期案件迅速减少,群众满意度得到很大提升。应该坚持和进一步深化,真正让每一位群众在司改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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