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法人》记者 肖岳
科研项目成果被偷摘和盗窃事件屡见不鲜,如何预防此类案件?如何使惩戒效果与处罚力度相得益彰,是执法机构和科研机构都须思考的问题
近日,湖南农业大学科研基地玉米被当地农民偷摘一事备受热议。初期媒体报道该事件时,称“新品种散播出去,估计损失上千万元”。
近些年来,科研产品被偷摘食用等事件屡见报端,但在对损失价值的衡量及处罚上,却有颇多争议。
在随后湖南农业大学微博上对该事件的通报中,来龙去脉也得以还原。在这份发布于湖南农大官方微博上,名为《关于浏阳基地玉米被当地村民偷摘事件的情况说明》中显示:7月7日16时许,浏阳教学科研综合基地发生村民偷摘玉米事件,基地带队老师、学生及时阻止并报警。现场勘查发现1725份玉米科研材料被损毁,导致2015级农学专业一班作物学科研技能竞赛无法继续,该班秦同学因试验材料损毁而无法完成毕业论文……
对于由此造成损失的经济价值,在该通报中虽并未显示,但在该通报发布之前,该校一名陈姓老师曾向媒体透露,“如果被散播出去,损失将无法估量,按照2009年市场价,一个玉米品种就得500万以上”。
7月9日晚,据沿溪镇人民政府发布的对该事件的调查进展显示,据初步调查,被村民损毁的试验田约占全部玉米试验田的30%,涉事四人系基地附近60 ~80岁妇女,已被依法询问。目前已归还玉米棒近百个,未发现被盗玉米流入市场。
《法人》记者查阅相关资料显示,作为实验品的农作物、植物等被盗事件,此事件并非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