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评估制度的实证检视与反思

2018-08-16 10:56:10兰照彭宏伟
行政与法 2018年3期

兰照 彭宏伟

摘要:从案件质量评估制度设定的指标及其所欲评估的内容来看,其是以案件处理的程序性形式结果对案件处理的实体公正性进行评估。将该评估结果作为对法官、法院绩效考评的依据,由法院内部有权主体进行评估,实际上是一种强管理行为。该评估制度极易使法官对数字化评估指标的关心超过案件处理的实体公正性。由于案件处理的实体公正性与评估结果的成本承担和利益享有在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分属不同,因此,可能导致法官及其所在法院为追求个人或部门评估利益而致该评估制度对案件实体处理结果的影响更加复杂,亦更加难以预测。

关键词:案件质量评估制度:评估体系:司法公正

中图分类号:D9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8]03-0094-07

一、问题的提出及限定

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及后面的两个五年改革纲要里,审判质效管理作为审判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提上日程,目的是提高司法公正和效率。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开展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并在全国十一个高级人民法院进行试点,经过三年多的试运行后认为,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已经成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的重要“指挥棒”,成为司法调查研究的有效工具,评估活动对法院审判工作起到了有效的激励、引导和监督管理作用。2011年,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在全国各级法院正式全面开展。该评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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