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辉|文

7月10日,国航CA106香港至大连的航班,机组在广州区域上空,误把空调组件关闭,导致座舱高度告警,机组按紧急释压程序处理,释放了客舱的氧气面罩。在由约1万 m下降到约3 000 m后,机组发现问题不对,就恢复了空调组件,增压恢复正常,22时31分在大连机场安全降落,机上153名旅客、9名机组成员无人员受伤,飞机没有受损。7月13日,民航局在发布会上表示,经初步调查,该起事件系副驾驶因吸电子烟,为防止烟味弥漫到客舱,在没有通知机长的情况下,错误关闭了循环风扇相邻的空调组件,导致客舱氧气不足,出现座舱高度告警。7月17日,民航局通报了针对包括该起事件在内的3起严重不安全事件,采取削减航班量,吊销机长、副驾驶执照等处理的决定。
在本次事件中,首先是“飞行驾驶舱内是否能吸烟”成为了网络议论焦点。主要因为,去年9月交通部颁布的《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规定“任何人不得在按照本规则运行的飞机上吸烟”,尚有2年缓冲期,既然还未正式执行,貌似驾驶舱吸烟似乎“有理”,尤其又是电子烟。但事实上,2006年民航局就有禁止客舱吸电子烟的规定,并且有乘客因违反规定被行政拘留,机组人员没理由在安全要求上低于乘客。从安全人的角度看,驾驶舱吸烟显然是不适宜的,一方面舱内有氧气装置,如遇点火源,后果不堪设想;另一方面,驾驶舱是仪表、电门等各种飞行设施最密集之地,烟雾对仪表仪器无疑会带来不良影响,从而影响飞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