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言|文

“深圳供电”官微怒怼地铁野蛮施工,表示7月5—7日,深圳地铁集团在不同施工现场挖断了共7根电缆,导致周边大面积断电。之后的7月10日20时,深圳地铁10号线在平吉大道李朗站施工过程中,又挖爆了供水主干管道,造成沿线约5万用户停水。经初步调查,这些事件是因施工单位对管线情况摸排不彻底等因素造成。
据深圳市供电局相关数据,2018年上半年,深圳共发生因野蛮施工导致的输电电缆受损事件99起,其中地铁施工11起,占总数的11%。2015年至今,地铁施工在福田区共致电缆破坏35次。
涉及城市“生命线”的事故,一直是热门话题,第三方施工也是造成地下管线事故的重要原因。众所周知,我国地下管线面临“家底不清、档案不全;超期服役、隐患突出;投入不足、监管不力”等问题。但深圳事件显露的问题超越了此范围,值得思索。
一是,有令不行,有“警示”无视。“深圳供电”官微曾气愤地指出,“明明现场显著标识提示下有高压电缆,明明前两天才挖一次,是要电缆经脉全断吗?”此外,还苦口婆心地表示:“在破路前一定要向供电部提前报备,经过现场勘察和交底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据供电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正式施工前,供电部门没接到施工方的报备。地铁施工方也承认,因为赶工程进度,出现了失误。而《深圳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265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取得施工范围及施工影响范围内的地下管线现状资料,并与相应的地下管线权属单位协商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