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云
摘 要:公司的经营过程中,因意见的分歧、利益关系等多方面的原因引发公司股东间矛盾,当矛盾激化,长期存在,不可避免地引发公司僵局。公司僵局的存在对于企业的经营发展有现实的不利影响,公司僵局的相关法律救济制度的构建,是我国立法、司法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文从公司僵局的发生原因出发,针对国外关于破解公司僵局的规定进行比较分析,结合我国的相关规定,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关键词:公司僵局;现状分析;法律救济
一、公司僵局概述
1.公司僵局概念
公司僵局是指股东或董事之间根据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规则,无法就公司经营事务等争议事项通过投票的方式达成一致意见,股东或董事之间的矛盾与分歧日益激化且长期存在,决策机构失灵,公司陷入无法做出决策的瘫痪状态。
2.公司僵局的困境
首先,公司决策机制存在弊端。突出的体现就是股东实际出资比例和资本多数决的决策规定两方面,例如,公司股东在发生利益冲突时,若公司股东为两人,分别占公司一半的股权比例,享有同等的表决权,难以按照“多数决规则”的规定做出有效的决策。此外,若公司股东人数众多,股权比例比较分散,针对某些争议或者决策股东大会将无法对公司重大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易导致公司僵局的发生。
其次,公司经营自身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有限責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经营规模不大,有些股东兼任董事并直接参与公司管理,公司所有权和运营权无法分离,一旦公司内部出现矛盾,股东无法通过行使表决权来解决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