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污水治理实践效果影响因素分析

2018-09-17 07:25陈汝嫣
青年时代 2018年18期

陈汝嫣

摘 要:城市污水的严重危害性,正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与经济水平的日益提升而不断加剧,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城市居民的用水难,属于亟待解决的难题。基于此发展背景,本文首先简单分析当前极易影响到城市污水治理实践效果的主要因素,接着立足于此,结合一些地区的城市污水治理实践,深入论述能够有效应对城市污水治理实践效果影响因素的策略,以期有利于切实改进城市污水的治理效果。

关键词:城市污水治理;实践效果分析;城市污水集中利用

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即将到来,我国国民的基本生活水准较以往有了极大的提升,显而易见的增加了国民生活的幸福感指数。只是凡事有利必有弊,在看到社会经济蓬勃发展的前提下,还要意识到伴随而来的是对于能源、资源的大量使用与消耗,明显增加了城市生产环节的污染物,其中尤以城市污水造成的危害最惹人注目,并且还要注意以城市污水治理实践效果的影响因素,作为瓶颈难题的突破口。

一、浅析影响城市污水治理实践效果的主要因素

(一)污水的处理规模

在影响城市污水治理实践效果的众多因素当中,城市污水规模这项要素的影响尤为突出。毕竟城市污水治理属于具有系统性和复杂性的长期工作,从规划设计到最终践行的各个环节,都要密切关注城市污水量所具有的实质性规模,从而对城市污水的发展趋势做出前沿性的预判,直到将总体规划方案、建设周期、投资成本等一一确立下来,才能够充分体现污水治理流程的科学性与合理性。由此,判断需要治理的城市污水规模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毕竟预测量过少不利于改善生态环境,预测量过多则难以客观体现污水治理工作的实效性,将直接影响到城市污水治理的实践效果[1]。

(二)城市污水的成分

一般来说,城市污水的成分含量具有多样化的特征,像是生产类的城市污水、生活类的城市污水以及工业废水等,整体上都属于治理起来极为不易的城市污水类型。对于各类型城市污水量的统计情况,影响着城市污水治理的实践效果,像是生活类的污水量,统计的方法主要是估算规划设计期间内,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城镇总人口数量、人均生活污水量等指标,接着全面考察最终能够流入到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生活污水量。这里涉及到的一项指标是截污率,代表着能够收集到的生活污水量,一般来说截污率反映着城镇居民的生活用水状况以及城市污水处理厂收集生活污水系统的能力,属于会影响到污水治理实践效果的一项因素。

(三)污水处理厂格局

城市污水处理厂作为处理城市各类型污水的重要场所,其分布在城市周边的主要格局特征,將直接关系到城市水资源生态环境的优化改良效果。一般来说,考虑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布局情况,应该从城市污水的处理方式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厂址两大方面入手,考虑到污水处理厂分布的密集或分散,客观上会对污水治理实践效果造成的影响,以便针对性的规划污水处理厂的分布格局。还有一点便是要考虑城市污水中工业废水的含量情况,可以通过估算每平方公里的污水产生量,确定冶金、化工等较大生产型工业区产生的工业废水量,以便在选择污水处理厂厂址的时候,能够选择辐射面积较大的地址,实现对于大量工业废水的就近治理。

二、浅析应对城市污水治理影响因素的实践路径

(一)促进污水处理厂规模化发展

在应对城市污水治理影响因素的时候,可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格局分布情况,作为突破污水治理瓶颈问题的入手点,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能够逐渐迈上规模化发展的道路。就目前的城市化发展规模来说,在管理污水处理厂的时候,应当遵循由点及面的发展原则,按照城市污水的不同类型,针对性采取不同的治理手段[2]。例如,在处理重金属含量严重超标的城市污水时,可以遵循就地治理的分散性原则尽快解决,对于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可以选择同样的治理方法,恰当建立一些小型的分散化污水处理厂,率先对污水进行初步的收集与处理,以便减缓其汇入城市污水管道的速度,节约城市污水收集管道的投资成本。同时,对于一些污水处理配套管网设施比较齐全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可以选择规模化的污水治理方式,先围绕其在周边逐步构建相对集中的大型污水处理厂,从而充分利用健全的管网设施对城市污水进行集中的规模化处理,最终妥善处理好大型或小型污水处理厂在处理城市污水时的规模化与分散化原则,体现城市污水治理的社会综合效益。

(二)健全污水处理设施远近规划

城市污水的治理环节属于长期性的系统工序,涉及到的各方面要素相对比较多,因此要逐步建立健全对于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长远性以及短期性规划,使其能够适应城市发展的总体规划情况,体现着眼于未来长远发展的战略性眼光。例如,在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时候,所选择的建设地址要符合城市的规划布局特征,最好能够让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处理设施,有序连接到城市的污水输送主干管或者收集系统管网处,共同构成城市基础设施的组合部分。其次,此环节应当遵循分期、分阶段的建设原则,率先确定好当前规划条件下能够尽快竣工的管道连接方案,像是将污水收集管道、接户管道连接到城市污水主干管的建设环节,则应当设置分阶段的分期执行计划,以便体现城市污水处理设施远近规划方案的合理性。另外,还要着手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的治理效率,一方面广泛拓展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规模,另一方面充分利用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逐步促进污水处理管网的完善健全,确保污水处理管网能够覆盖到更为广泛的范围,帮助实现城市的雨污分流计划,全方位收集城市中的生活、生产、工业污水,体现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功能的强大和齐全[3]。

(三)构建城市污水治理评价体系

时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情况,俨然逐渐成为了衡量某座城市水资源绩效审计的重要指标,这也使得许多城市开始着手构建基于城市污水治理指标评价体系基础上的城市污水治理机制。例如,宁波市在治理城市污水的时候,便是以城市污水治理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作为实践的基础[4]。首先,宁波市相关部门查阅了大量的政府规划、公报以及环境质量标准等相关资料,根据初步得到的市内各项指标的实际值以及标准值,计算出了每项评价指标的离差得分,之后结合宁波市污水治理指标的对应权重,得到了2017年宁波市城市污水治理绩效评价的综合评分,其中主要的定量指标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排放总量;人均水资源拥有量;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废水治理设施;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等内容。通过定量评价分析结果,明显可以看出宁波市污水治理实践效果的影响因素,主要在于水质达标率不到位、河网水质劣多为IV类比例等方面,再加上工业废水治理工作不到位,加剧了废水排放对宁波市水环境的污染程度。最终,宁波市结合污水治理实际情况以及数据分析结果,确立了未来一段时间内的污水治理计划,集中为监管工业废水排放、河网水质治理以及把控工业重复用水等方面。

(四)运用理化手段治理城市污水

城市污水治理问题属于严峻的现实问题,正在越来越多的为社会公众所关注所重视,所以相关部门在治理城市污水的时候,不仅要从管理方面入手,而且还要兼顾新型技术手段的使用,以此治理强化城市污水的实践效果。活性污泥处理法是为当前比较常见的城市污水处理技术,只需利用曝气池、沉淀池以及污泥排放系统,就可以利用空气中漂浮的氧气促使污水产生代谢反应,显著增加污水的含氧量,继而利用曝气池里富含的微生物,配合活性污泥逐渐将城市污水所含的混合液析离出去,从而达到净化城市污水的效果,非常适合用作城市污水的净化处理技术。其次,还可以尝试使用生物膜处理法践行对于城市污水的净化处理,利用附着在固体表层的微生物,牢牢吸附城市污水里面所含的有机物,再借助好氧菌的分解功能,促使城市污水不断发生流动,从而利用反复更新脱落的生物膜,产生有效净化城市污水的效果,精简城市污水净化环节所需的成本消耗情况,体现运用理化类技术手段实现城市污水再利用的生态环保效益。

(五)实现城市分散污水集中利用

以往在治理城市污水的时候,通常都是在污水处理厂内践行每一部的污水净化处理工序,直到将城市污水净化到可以再次利用的程度,所以这种净化治理一定程度上具有分散性的特征,能夠产生非常显著的节约用水效益。比如,造纸厂所排放的污水属于城市污水的重要来源,而且造纸厂所排放的污水里面通常含有大量的纸污水絮凝渣成分,富含各种各样的杂质。其中,含有一些可以再次利用的微生物菌种,配合使用无机化肥或者微量元素,就很有可能制作成营养价值较高、污染程度较小的化肥,完全可以被视为可用于农业生产的绿色有机肥料。另外,生产型企业所排放的烟气、高炉煤气洗涤水等杂质,都属于常见的城市污水来源,但可以利用理化类的技术手段,通过冷却或者沉淀得到可以多次循环利用的净化水源,有利于最大化城市污水的使用效益,彰显城市污水治理实践利国利民的社会效益。在此实践路径的基础上,技术人员可以利用高新技术手段专注研发新型的污水处理工艺,提升净化城市污水的速度和效率,从而达到短时间内快速实现城市污水再次利用的目标,增强污水经过净化处理后的有机负荷能力。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城市污水的治理问题属于刻不容缓的难题,亟待引起相关部门责任人员的关注和重视,从而就城市污水的治理问题与城市居民达成一致,形成治理生产污水、生活污水的合理,彰显城市治理污水的坚定信心。同时,还应当认识到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特殊性,以及污水治理工作所具备的长期性和复杂性特征,着手构建及健全短期与长远的污水治理计划,从而进一步提升城市污水的治理效果。

参考文献:

[1]田园宏,王欢明.城市污水治理绩效评价研究:现状与展望[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28(01):94-103.

[2]吴戈,苗壮,陈沁芸.江苏省城市污水治理现状及对策分析[J].资源节约与环保,2016(09):105+111.

[3]潘亮.浅谈城市污水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改善对策[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6(09):42.

[4]张丽君,郎文博.城市环境保护中的污水治理问题与对策[J].山东工业技术,2016(0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