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海道三菱电器有限公司因构成“与他人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混淆”违法行为,被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处以“没收空调产品3110臺,并处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据悉,这也是今年1月1日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实施以来,宁波适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的第一起混淆行为大案。经查实,涉案公司法定代表人尹某于2010年先后在北海市注册了“北海道三菱”及“北海道夏普”“北海道松下”等3家电器公司。尹某还曾先后申请注册三菱株式、三菱株式MITSEIN等商标,但均未通过商标局的审核。
中国知识产权 2018年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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