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和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比较分析

2018-09-28 00:12田容至
智富时代 2018年8期
关键词:医疗保险费用医疗

田容至

1.美国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

美国的医疗保障体系是一个复杂的自由市场作为其主要特征。这种独特性的形成在于它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和社会背景。美利坚合众国是一个移民国家,迄今为止有200多年的历史,它具有宗教精神和欧洲早期定居者的冒险勇气,是国家重要文化基础的思想体系。美国开始像许多发达国家一样逐步形成统一的国家医疗体系保险制度,根据市场的需要逐步形成复杂而又并不完善的医疗保险制度。

1.1社会医疗保险

由联邦政府和各州,地方政府共同举办,是为了帮助弱势群体(老年人,穷人等)的强制性健康保险计划。主要形式是医疗体系,国会于1965年正式成立医疗保险法,美国法律为低收入人士和家庭提供医疗服务,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为低收入人群、失业人员、残疾人提供各种特殊医疗用品与工伤保险,国家普遍实行基本社会保险计划,用人单位必须提供职工保险工伤保险。

1.2私人医疗保险

私人医疗保险公司在美国医疗保险中发挥重要作用,美国约有50%的医疗费用来自私人医疗保险计划,而政府医疗保险计划中的许多工作由私人健康保险公司执行。主要为非营利性健康保险公司,主要代表是蓝十字蓝。它们是医生、民间组织和机构,为申请人提供门诊和住院服务保险。目前美国开展医疗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已超过1000家。

1.3美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和问题

首先美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是多样性,分散性和复杂性。其优点是提供给购买人足够的选择余地,可以更好地适应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控制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其问题在于被保险人难以选择合适保险,难以合理使用保单;另一方面,保险市场的运营,管理和监控难度较大,且复杂,导致保险环节增加、成本增加、保险费用增加。再来是保险覆盖不足。由于保险类型不同,享受医疗服务的质量、水平、时间和个人开支会有很大的差异。最后,美国是世界上医疗费用最高的国家,这也刺激美国医疗卫生行业发展,使得美国高科技医疗技术、新型医药产品、医疗服务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但由于医疗费用的快速增长,过高,导致医疗保险费用不断上涨,政府、企业、个人的经济负担沉重,一些企业与个人不得不降低保险水平,甚至放弃保险。因此美国人在整体水平上获得的医疗服务水平较低,实际的平均健康水平和平均医疗质量低于许多发达国家。

2.国内医疗保险发展

2.1免费医疗保险

1952年政务院发布“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组织机构实施公共卫生预防指导意见”的建议,建立新的公费医疗制度,中国公共卫生体系是一种免费医疗制度。简单的说就是医疗费用单位由国家和地方承担,但也缺乏合理的医疗费用融资机制和稳定的资金来源。

2.2医疗保险

1951年颁布了“劳动保险条例”,1953年劳动部宣布了“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这些政策的制定,建立适合国有企业的职工及其親属的医疗体系。但又导致医疗费用的过度增加,医疗和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率低,需要拓宽覆盖面。

2.3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1993年11月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1994年,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共同制定了“关于医疗体制改革的试点意见”,经国务院批准,在江苏省,江西省镇江市九江进行了试点。1996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委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扩大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意见”。

2.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1998年12月14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在颁布后,国家逐步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截止目前,原国家保险和商业保险并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演变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为贫困制度提供医疗救助。通过一系列改革,目前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覆盖总人口约10亿,农村人口约8亿人,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5中国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和问题

按照权利和义务统一原则,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医疗保险费实行双方支付。实行限制和激励相结合的医疗保险制度,但由于历史原因,医疗保险筹资仍然有限,医疗费用难以控制,患者自费比例增加,服务意识不足,医疗保险被保对象享受不公平待遇等问题也受到了关注。

3.美国和中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比较

由于中、美在社会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文化教育,人口与收入等方面存在很多差异,形成了两种不同的医疗保险制度。

3.1医疗保险制度

两国的保障体系均力求实现全面覆盖,并且都在实行低收入援助制度。

3.2实施主体

中国医疗保险以政府为主体,美国医疗保险主要由私营保险公司管理,即使通过政府购买也是通过私人保险市场运作的形式实施的。并且美国的健康保险一般是自愿保险;医疗保险是强制保险,通过政府的行政手段执行。

3.3经济法律关系

美国的健康保险通过保险合同,被保险人,保险人之间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按比例遵循互惠原则;我国医疗保险具有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互济性、社会性等基本特征。因此,医疗保险制度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建立基金制度,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医疗保险金由医疗保险机构支付,以解决劳动者因患病或受伤害带来的医疗风险。

4.针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4.1应该重视法律法规的建设

不仅是在美国,从许多国家的医疗保障制度发展过程中可以发现,建立健全法律制度社会保障是国家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最重要基础。

4.2应增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面

医疗成本高,覆盖面不足以及医疗保险计划中的弱势群体无法享受保障是美国政府的教训,我们应将医疗保险视为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环节。以“大家好”为目标原则,拓宽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人口覆盖面,提高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保险率。

总之,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能照搬美国完全盲目依靠市场的竞争方式。我国医疗卫生机构改革后,应以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为主体,盈利性机构作为补充,进行多元化投资。也应该使我们的医疗保险和医疗卫生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逐步完善我国的医疗保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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