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目标价格保险研究

2018-10-18 12:11朱涛
西部金融 2018年5期
关键词:农业保险层次分析法

朱涛

摘 要:农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特点,风险主要包括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本文通过层次分析法分析近年来我国大葱的收益情况,研究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解决存在问题。

关键词:农业保险;目标价格;保险机制;层次分析法

中图分类号:F8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017-2018(5)-0056-05

一、引言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也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农业保险具有分散和化解农业风险与灾害损失的功能,近年来在我国得到了快速发展,呈快速擴张态势。2003年,我国开始大力推广农业保险,推进农业保险试点。2007年中央财政开始补贴政策性农业保险。当前,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价低伤农、价高伤民”的矛盾十分突出。为破解这个矛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农产品价格政策性保险工作被列为国家着力推进的重要工作之一,S省多市成为首批试点。本文通过层次分析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以S省大葱为例,对目标价格保险机制进行分析。

关于农业保险,祝婧然(2017)通过对美国城镇化过程中农业保险体系、补贴政策及法律法规进行分析,提出构建适应我国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农业保险体系。江美芳、刘亮(2014)认为农业生产经常受台风、干旱、暴雨等自然灾害的侵袭,农业保险具有分散农业风险的作用,针对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现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借鉴国外农业保险发展的先进经验建议。朱俊生(2016)提出提高农业保险服务规模化,促进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能力等建议。马平、潘焕学、秦涛(2017)提出我国单靠政府财政和社会捐助的风险管理模式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应借鉴国外成功经验,提出建立以保险为重要内容的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多层次林业巨灾保险风险分散体系的初步构想。从上述研究可以看出,国内外学者分别从不同方面对农业保险进行了研究且普遍认为政府补贴可以调动农民投保的积极性,而农业保险的发展不仅受农户需求影响也同时受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另外,农保基金的建立是解决好农业保险阻力的重要一步。

二、S省大葱发展的现状分析

(一)大葱价格及收益分析

当前,大葱等蔬菜作为S省实施现代农业标准化生产的重要产业,是其试点价格政策性保险的主要经济作物,而近年来大葱收益较低,每年的收益情况也悬殊波动非常大,对2012-2016年大葱价格波动数据进行分析,见图1所示。

从图1可以看出,2016全年大葱价格波动非常大,在3-4月上升较快达到10元/公斤,之后开始下降到下半年价格已经降到接近1.5元/公斤。然后是2012年价格波动也比较大。2013年整年大葱价格趋于平稳,在2元/公斤上下浮动。2014年大葱价格呈现出上半年价格稍高于下半年,而2015年正好相反,上半年价格低,下半年价格则平稳上涨。

(二)大葱收益波动的原因及对种植户的影响

1.大葱种植比较分散,产量不稳定。大葱生产还主要以单独的农户种植为主,企业化生产种植很少,尚未达到规模化生产。农户生产仅是凭借往年价格与收益情况来选择种植面积,缺乏相关性经验指导,进而直接导致大葱供应不稳定。在价格高时出现供过于求进而使大葱价格下降,下降又会使农户减少种植以至供不应求价格上涨的恶性循环。

2.出口减少,出口量低。S省种植大葱以出口为主,而近年国家对出口农产品进行严格控制,出口手续繁琐,在外商有意压低价格时又由于大葱储藏期较低使出口难度增加,收益减少。

3.农业保险发展慢,有效保障不足。大葱保险作为农业保险还处于初级阶段,种植农民认识不足,认为发生自然灾害的概率很低,农民投保积极性不高。2014年大葱价格保险保费的补贴没有支持性财政政策。在遇到自然灾害时,种植农民收益无法得到保障。

因此,在生产规模化低、出口阻力加大、保险补贴不到位的情况下,大葱种植户的种植信心受到打击,大葱种植甚至没有收益,这将使农户大面积减少种植进而严重影响大葱的收益。

二、S省大葱收益因素:基于层次系统方法的分析

(一)层次系统对象选取

本文通过对以上影响我国大葱收益的分析,认为大葱收益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首先,大葱收益(Y)受农户生产积极性(C1)、大葱种植及预防灾害的技术水平(C2)和价格波动性(C3)这些因素影响明显。其次,政府补贴(P1)、农业保险机制(P2)、机械设备(P3)、农户教育培训(P4)和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P5)又不同程度的对农户生产积极性、大葱种植及预防灾害的技术水平和价格波动产生影响。因此,本文通过对以上影响大葱收益因素进行层次分析,并假设农业保险对其影响最为显著。

(二)层次系统的构建

本文对以上选取的层次系统对象,初步构建出层次分析结构图,见图2。在图2的层次分析结构图中可以看出,调动农户生产积极性、提高生产及预防灾害技术水平和稳定大葱价格波动能够提高大葱的收益。而实行政府补贴、农业保险并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增加农户生产教育培训并提高该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可以充分调动农户生产积极性。同时,在提高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并实行农业保险、引入先进技术设备和加大教育培训能够提高生产及预防灾害的技术水平。另外,稳定价格波动亦受政府补贴、农业保险及教育培训、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

(三)分析方法

本文采取美国运筹学家匹兹堡大学的T. L. Satty教授提出的层次结构分析方法。此方法是将考核对象或问题视为一个系统,将问题分解成不同要素,并按照要素间相互关联度,形成一个多层次的分析结构系统。而层次单排序可以归结为计算判断矩阵特征根和特征向量问题:

而RI指标分布见表1:

(四)层次分析

本文在进行层次分析之前,根据心理学的研究表明:采用1-9的标度反映了大多数人的判断能力。因此本文对各个因素相互比较时,进行有定量的标度,而标度的含义如表2所示。其次,结合图2,在大量问卷调查、分析影响大葱收益(Y)的上述三个因素(C1、C2、C3)的相对重要性程度,可初步得出表3。

从表3可以看出,在满足层次矩阵一致性(CR=0.03<0.1)的基础上大葱价格波动性对大葱收益影响程度最大,占比重为63.4%,其次是政府补贴,对大葱收益的影响度达到26%,而技术水平的提高对提高大葱收益的作用占10.6%。再对五个因素(P1、P2、P3、P4、P5)对农户生产积极性(C1)的相对影响程度进行分析,可得表4。

从表4可以看出,农业保险(P2)的实施对调动农户生产积极性起到重要作用,占比到49.1%,而该地区经济发展水平(P5)对农户生产积极性也有重要影响,占比达23.2%。分析比较大葱种植及预防灾害的技术水平(C2)和五个因素(P1、P2、P3、P4、P5)之间关联度时,可得出表5。从表5可知,农业保险(P2)和该区域经济发展水平(P5)对提高技术水平的重要性最大,分别占比为56.4%和25.3%,引进先进技术设备(占比11.8%)也会一定程度上提高技术水平,而政府补贴(P1)对其没有影响。

从五个因素(P1、P2、P3、P4、P5)对稳定价格波动的影响如表6。从表6可以明显看出农业保险(P)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同等程度的影响大葱价格波动(占比达40.6%),而且政府补贴(P1)和对农户进行教育培训(P4)也同等程度地对大葱价格波动产生影响,且影响程度达9.4%,而技术设备对其没有影响。

在对表3、表4、表5和表6所得结果进行单独分析的基础上,运用公式对其进行层次总排序,即如下公式:

而由公式(3)得出层次总排序结果,如表7所示:

从表7可知,农业保险通过影响大葱价格波动性来间接对大葱收益产生影响,且影响度最大。为证明这一结论是否满足矩阵一致性,由表3、表4、表5和表6可计算出:

最后,通过公式6可知,表7所得结果满足一致性,即CR=0.032<0.1通过检验。因此,本文认为价格波动性直接影响大葱收益,而农业保险通过最大程度的影响价格波动性、生产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来影响大葱收益,且该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对大葱种植收益也有重要影响。

三、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通过运用层次分析法,对影响大葱收益的影响因素相对重要程度进行层次分析、排序认为,在一国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有限条件下,农业保险价格机制对大葱收益有重要影响且占比达44.5%。即对大葱种植实施农业保险,由保险公司积极引进预防灾害技术并与农户共同抵御种植风险可以很大程度地调动农户生产积极性并稳定大葱价格波动,从而提高农户种植收益。建立大葱目标价格保险机制,可保障蔥农生产成本,增强葱农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因此,根据本文分析,为了促进大葱价格保险试点有效发展,结合当前保险市场存在的问题,得出以下政策性启示。

(一)建立农业再保险机制化解农业巨灾风险

由国家出资设立政策性的农业再保险公司,并且规定任何一种农业保险业务,必须向农业再保险公司或其他再保险公司进行分别保险,超赔部分由国家承担。借助于现有的中国再保险公司,由其为商业保险公司承担的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服务。对于再保险公司由于提供农业再保险服务出现的亏损,由国家财政负担。通过与国际再保险业的合作,充分利用国际再保险渠道实现更大范围的风险分散。在全球市场上分散巨灾风险,这是健全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转移分摊机制、化解农业巨灾风险的重要体现。

(二)建立由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基金制度以对保险公司进行补贴

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制度,为灾后重建提供资金来源。巨灾保险基金是利用保险公司收取的巨灾保费,运用再保险的形式汇集形成专项资金,由专业的再保险公司管理,通过再保险和巨灾风险证券化等技术手段,将巨灾风险分散,以提升应对农业发生巨灾损失的能力。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制度是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扩展的依托,是保险制度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农业巨灾发生时发挥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力和作用。因此,依据我国农业发展的现状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可操作性的农业巨灾风险基金制度非常有必要,巨灾风险基金制度应以政府为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多层次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体系。政府可利用强制性政策措施,保费补贴等将农民、商业保险公司和非盈利性组织等都纳入该体系中。

(三)建立广覆盖、多层次的农业保险体系

农业保险具有极强的正外部性,属于准公共产品,需要政府层面的大力支持,公共财政应不断加大财政补贴的力度和范围,提高农业保险补贴政策的效率,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发挥对农业生产过程和农民的保障功能。逐步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有效率的农业保险补贴制度,促进农业保险的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落实财政对农业巨灾保险的补贴责任,并对再保险公司承担的农业再保险业务进行补贴。政府应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对农业风险巨灾补偿基金的支持。

参考文献

[1]江美芳,刘亮.发展我国农业保险的对策研究[J].农业经济,2014(12):106-108。

[2]马剑锋,佟金萍,秦腾.中国农业保险发展:市场推动还是政策激励[J].金融发展研究,2017(2):42-47。

[3]马平,潘焕学,秦涛.我国林业巨灾保险风险分散体系的构建及政策保障[J].农村经济,2017 (1):67-72。

[4]朱俊生.农业保险创新的国际经验[J].中国金融,2016(4):59-61。

[5]祝婧然.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农业保险体系构建探析[J].农村金融研究,2017 (4):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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