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警情如何处置

2018-10-21 03:31:29百书兄
派出所工作 2018年7期

常见的溺水警情主要有三种:一是未成年人、成年人失足落水救助警情;二是溺水自杀类警情;三是逃逸警情,即违法犯罪嫌疑人为躲避警察抓捕等,跳入河中逃逸的警情,在处置规程上也等同于溺水警情。

溺水警情能否安全处置,不仅取决于处警民警的水性,更取决于处警民警的冷静程度和智慧。“确保自身安全,坚持近岸器械救援,不轻易下水”是处置溺水警情的基本原则。

【操作规程】

1.科学接警。全面了解现场情况,包括可能了解到的溺水者年龄、溺水原因、水面情况(水深、水域大小)、溺水者与河岸的距离等基本情况。报警人提供了微博、微信的,可在接出警过程中设法请其协助提供直观反映现场状态的视频、图片等。

2.按以下次序和优先级别准备处警装备:救生衣、救生圈、警绳或普通绳索,其他可用于溺水救援的器械装备等。

3.快速赶赴现场,在现场搜寻可利用的救生器材,如船只、救生圈、竹竿、绳子、木质品等。

4.具备专业水警、海警的地區,可视情形请求指挥中心指令水警或海警,通知120急救中心、海事、港监等专业部门协助处置。

5.对溺水者尚未沉入水中的,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组织施救。

救助的基本原则是:

(1)坚持近案救援。溺水者距离岸边或浅水区超过十米的,不能轻易下水或进入深水区,应使用绳索、救生圈等器械进行救援。

(2)尽量组队救援。临场由会水人员2~3人组成救援小组,以接力(切勿一拥而上)方式对溺水者进行施救。

6.溺水者已经沉入水中的,根据目击者的指认,在溺水者落水的地点,利用竹竿等向水下探索,并迅速报告指挥中心请求专业部门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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