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刑事侦查监督制度的完善

2018-10-21 22:37:18西热尼阿依·依明
当代人(下半月) 2018年4期

西热尼阿依·依明

摘要:随着我国调查监督制度的不断完善,相关的监督机构出现了侦察活动可以更好地纠正违法现象,另外,侦察活动的正确、合法、顺利的进行,可以保证刑事诉讼的任务可以确保顺利的完成。但是,我国的调查监督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对调查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将会带来戏剧化调查的结果。因此,本稿分析了我国刑事调查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改善刑事调查监督制度的提案和措施,进一步提高监督人员的主张和监督水平。

关键词:侦查监督;逮捕监督;立案监督;执法观念

一、刑事侦查监督立法及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逮捕监督问题

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的权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或者实行拘留必须向检察院请示,得到检察院批准才可以行动,公安机关对撤案、变更逮捕等决定不需要向检察院汇报,只要事后将行动情况告知检察院即可。总的来说立法对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有不同的权利限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安机关行使权力的地位。

当公安机关需要进行抓捕行动时,对相关行动请示检查机关,如果检查机关通过请示,那么公关机关可以马上实行批捕行动,但是如果检察机关对其请示不予通过,那么公安机关就无权实行抓捕行动,这很有可能让犯罪嫌疑人逃之夭夭,所以需要对这种制度进行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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