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赫金对索绪尔“语言观”的挑战与发展

2018-10-30 05:39洪,吴
浙江外国语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索绪尔巴赫金言语

蔡 洪,吴 文

(长江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重庆 408100)

一、引言

巴赫金(Mikhail Mikhailovich Bakhtin,1895—1975)是推动20世纪西方哲学“语言学转向”的重要人物。他摒弃了本体论和认识论的传统模式,把人类的语言结构置于哲学的关注中心,并解构了传统的二元论和本质主义。然而,巴赫金与索绪尔等纯粹的语言哲学家也不一样,他更加关注语言及其背后的语义空间,认为语言是具体语境和社会环境的映射。巴赫金建立的以“超语言哲学”为基础的历史诗学,秉承了自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以来对语言中心的关注;但是就其语言哲学思想而言,他对索绪尔的语言观提出了根本性的挑战,并以人与人互动情境中的“话语”(utterance)为分析的起点,解释与探索了在语言意义产生的过程中语言与人的关系,进而将索绪尔语言哲学的“语言观”发展为“话语观”。

二、索绪尔“语言观”的思想及其发展

瑞士语言学家索绪尔提出语言和实在(reality)之间的关系并非浑然天成,意义是系统或结构的产物。索绪尔(2002)揭露了语言(langue)对于言语(parole)的限制作用,并提出语言是言语活动中的社会部分,它不受个人意志的支配,是社会成员共有的一种社会心理现象;言语是言语活动中受个人意志支配的部分,它带有个人发音、用词、造句的特点,所以语言的意义来自于相对稳定不变的语言(langue)。索绪尔的论点被认为 “在文本意义研究中有助于探讨文本中的能指 (signifier)与所指(signified)的对应关系,他主张语言学是摸索恒久存在的社会文化基础或意义结构”(Holquist 2002),开了结构主义的先河,对后来学者的影响极广。Jakobson(1971)延续了索绪尔的思想,将结构主义语言学与诗歌批评结合起来,从诗歌的语言形式入手,揭示了“诗文本何以为诗”的奥秘,建立起一种语言学诗学批评方法,以探讨符号结构中所反映出的社会习俗规范(conventions)与文化共识。Jakobson的语言学诗学批评方法还进一步影响了法国叙事学者Genette(1980)、Prince(1982)以及俄罗斯形式主义者Propp(1979)、Todorov(1975)等人。他们试图找出文本中各个元素的组成结构,建立科学客观的结构分析方法。结构人类学学者Levi-Strauss(1968)受索绪尔强调语言在理解人类社会中扮演重要角色的论点的影响,主张将人类社会视为一个“符号象征系统”,并借此分析诸如食物、图腾、礼仪、制度等象征形式背后所反映出的文化内涵与社群共识。这些学者都在不同程度上将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学发扬光大。

但是,索绪尔认为语言是“存在”(being)而非“变化”(becoming)的,漠视语言的社会性与历史性,这使其理论在具体诠释言语时,无法穷尽日常生活中的符号意义(李曙光2014)。此外,索绪尔语言学理论中预设了一个不在场的、虚拟的人类主体,虽然被认为是“改变了自启蒙运动以来以人为中心的形象”,却让后续学者试图“返回索绪尔符号学中的人文追求”时有相当大的难度:论者必须首先承认索绪尔虽然意识到语用在符号体系中的力量,但是他的重点却是在语言本身,而不是强调传播与沟通;论者还必须在此基础上花一番心力去推敲“人使用符号”这件事。因此,索绪尔的语言学思想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三、巴赫金对索绪尔“语言观”的挑战

(一)巴赫金对索绪尔语言与社会关系的颠覆

索绪尔重语言轻言语,然而巴赫金的语言哲学倒转了索绪尔提倡的语言与言语的主客位置,选择人与人的互动和传播与沟通情境中的“话语”为分析的起点,这使其理论被认为更适合用来解释与探索语言意义产生过程中语言与人的关系。索绪尔(2002)在其结构主义符号学中,指出意义来自于声音意象(sound image)与概念(concept),即能指与所指之间的任意(arbitrary)关系,并且认为在语言结构与语言系统中,符号与符号的差异(difference)是意义生成的可能性条件。

索绪尔的语言哲学观虽然被认为破除了“语言反映实在”的传统语言学预设,但是在巴赫金看来,其实质就是一种抽象客观主义(李曙光2014)。抽象客观主义源自17至18世纪理性主义与新古典主义(neoclassicism)的传统,受到笛卡儿启蒙思潮的影响。就语言哲学而言,抽象客观主义认为语言作为一种固定的、规则一致的形式体系,仅仅是一种科学的抽象化,只有在一定的实践与理论目的中才有效(巴赫金1998)。因此,抽象客观主义认为语言是一个稳定的、不变的语言学形式的规范系统。该系统是已然存在的,也是无法被个人意识挑战的。语言(学)的法则存在于一个封闭的语言学系统内符号间彼此的连接关系中。语言现象与意识形态、价值或动机无关。在词语(word)与其意义之间,没有任何自然的、可理解的意识和艺术。个人的言语行为仅仅是对语言学形式规范系统的折射、变异或歪曲。这虽然可能造成语言学形式的改变,但是从语言的角度来看,那些改变是非理性的、无意义的。所以,语言与其历史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巴赫金认为语言除了是抽象的,还是客观化的。所谓的客观化,主要是批评索绪尔预设了一个超验存在的、共时的系统;严格来说,只能用之以说明特定历史时期里,字典中的语言或者标记(signal),而非所谓的(意义产生过程中的)符号(sign)。标记就像是路边的红绿灯,不同的灯光颜色所代表的意义可被认知,而对于标记的认知可以不必考虑外在情境因素。然而,若从历史演变的源流来看,客观化的语言或标记其实并不存在。这是因为历史在不停地改变,语言或标记也不可能如索绪尔所说的一样稳定不变。所以巴赫金认为若要“理解”符号的意义,必须考虑特定历史条件、社会文化情境。若从历史条件与社会情境重新审视语言哲学,语言与人的关系必须被正视。

(二)巴赫金对索绪尔语言与人关系的批判

索绪尔的语言哲学把语言视为最重要的分析单位。首先,语言可以说是一个语音的、语法的、词汇的语言学单位,统摄所有的话语/言语。话语或言语充其量只是附属的(accessory)、随机的、不规则且无法归类的。其次,在语言的运作中,没有任何个人意识存在的空间,也没有言者(speaker),只有被动地熟悉语言规则的理解者(understander)。语言的使用因此与个人创造性、意图、动机无关。最后,语言是一个僵化的(reified)、去历史的产物,语言成为外在于言语传播与沟通(speech communication)的客观化事实,“像是河流上固定不变的彩虹”。索绪尔的语言哲学对欧洲(特别是法国与俄罗斯)的语言学发展有很大的影响。巴赫金指出受到索绪尔语言哲学思想的影响,语言学家扮演了神父一样的角色,负责向一般大众译解神圣的、凡人无法理解的外来语(alien and foreign word)或消亡的语言。这背后透露出索绪尔的语言哲学是从一种机械的世界观来思考语言学的符号意义。

巴赫金还指出这种机械的世界观其实就是把意义产生的过程看作数学公式。公式间的要素必须紧密联结在一起且不可被任意更改(否则就变成一个不容于系统的新公式),而所有的符号只要依循数学公式的逻辑,就可以产生出所谓社会性的(social)意义。然而,数学公式般的机械化过程真能产生出社会性的意义吗?当索绪尔说语言有其社会性时,他真能看到符号与实在的关系吗?巴赫金认为,我们在具体对话的言语传播与沟通过程中,其实很少感受到索绪尔所说的语言的规范性压力。即语言或许并不是不存在的,但是在人们说话的那一刻,所面对的恐怕不是规范性的语言,而是语境(context)中的自我与他者、言者与听者。就这点来说,语言是抽象的,只能看到“一个封闭的、已然存在的权威系统中符号与符号的关系”。

综观巴赫金对索绪尔抽象客观主义的批评,主要是在质疑索绪尔的理论看不到使用语言的“人/言者/主体”,而忽视或僵化语言与人的关系,使得索绪尔的符号学理论无法用来分析具体互动、传播与沟通或对话情境中意义的产生(巴赫金1998)。对巴赫金而言,话语/言语并非随机的或无法归类的,而应该是语言哲学的核心命题。巴赫金认为,话语/言语反映出言者的意识形态、欲望与价值观,对话语/言语的分析有助于我们思考主体的自我意识与他者、语境、社会的纠葛。

四、从索绪尔的“语言观”到巴赫金的“话语观”

当重新问及“意义从何而来”这个问题时,巴赫金的回答是“意义来自于语言的过程”,而非语言本身。要掌握“语言的过程”,则必须以“话语”为分析起点,并且深入探讨“话语”的社会性与对话性(Bakhtin 2002,2004)。“话语”是言语的产物,也是巴赫金发展其语言哲学的核心概念。巴赫金认为所有的话语都有意识形态和评价,因此我们必须正视言者的主观意识在意义产生过程中扮演的角色。但是,巴赫金却反对纯粹从“个人主观主义”(individual subjectivism)的角度思考言语,忽略语言的社会性或将语言的使用窄化为个人心理经验(experience)的外在情感表现(expression)。除此之外,巴赫金还进一步论述“话语”中言者与听者的对话问题,建构了“话语观”的理论基础。

(一)巴赫金“话语观”的社会性

在索绪尔为代表的抽象客观主义语言观广泛影响当代语言哲学之际,隐隐有另一股势力与之对抗,即源自于浪漫主义传统的个人主观主义语言哲学(巴赫金1998)。这股主要在德国发展的势力虽然并未对抽象客观主义造成颠覆性的影响或冲击,但在巴赫金眼中,却更能彰显话语中的言者及其语言哲学流派。巴赫金后来对于言说类型(speech genres)、小说话语的分析基本上都建立在这一流派的理论基础上,并对其进行社会学式的(sociological)修正。

有别于抽象客观主义重语法、轻个人风格(style)的研究范式,个人主观主义反对以研究外来语、消亡的语言、字典中的语言的方式去思考语言,认为学习语言的语音、语法、词汇不是首要任务,而语言使用中所展现出的“个人性”才是值得重视的方面。对个人主观主义而言,语言都应该像母语一样,可供人类自由使用,并且表达情感。所以,语言是情感的表现,是与个人创造力、品味、美学、艺术有关的言语;同时,每一个言语都是一个不可复制的、不可重复的事件(event),代表着言者当下对特定事物的感受。就这一点来说,个人主观主义主张言者话语风格的重要性应该远远在语法之上;甚至,每个语法形式都源自于言者自由选择的话语风格形式。

个人主观主义的主要代表者是沃斯勒学派 (the Vossler School),沃斯勒学派也是传统的风格学(the traditional stylistics)与诗学(poetry)的理论源头。沃斯勒学派的关键词是“个人情感的表现”。该学派把个人情感的表现视为可阐述的(expressible)内在事物,并且主张内在事物可向外客观化于他人。也就是说,与任何个人情感表现有关的理论都先假定一个先验存在的事物,即个人内心的经验。沃斯勒学派的学者以此为基础,进而诉求一种内在与外在的二元论,主张外在受内在的操控,即个人心理与经验(内在)是决定个人情感表现、阐述(外在)的最重要因素。

然而,在个人情感表现之前是否真的存在一种与外在相对立的内在心理经验或意识呢?内在与外在的关系是否真的如此泾渭分明呢?巴赫金对此持反对的态度。巴赫金认为在个人情感表现之前并不存在一个先验的事物,因为个人如何感受经验世界,与其社会地位、语言社群,甚至经济基础有关。即使是个人主义式的自我经验(self-experience),在巴赫金眼中,其实也受到其社会经济地位的影响。所以,巴赫金(1984a: 88)主张:没有“自我 - 经验”(I-experience),只有“我们 - 经验”(we-experience)。每个人的内在世界(包括意识、经验、意识形态)都有其特定时代与社会听众(social audience)。所以,我们应该正视言语的内在社会性(inner sociality)。

此外,巴赫金(1984b:90)认为内在与外在并不能被清楚地划分,因为除了在符号中体现(embodiment)之外,意识(内在)什么都不是。如果要区分内在和外在,除了认清两者并不是互相对立的,还必须认识到外在的重要性远远高于内在,即个人情感的表现组成了经验。换句话说,“意识”(consciousness)——这个沃斯勒学派强调的重点——对巴赫金而言,是社会存在(social existence)的一部分。意识一旦出现,就成为了社会事件,即使是最简单的感知与经验都受到社会的影响。就这一点而言,沃斯勒学派的正确之处在于它视个人话语为建构语言实在的基础,并认为语言学形式与其意识形态内容是不可分的,即没有不带“声音”的话语。但其错误在于从言者内心世界的层面去理解话语、话语的意识形态本质。

对巴赫金来说,话语的结构以及个人内在经验的结构都是社会的结构,语言和意义产生的过程并不依循个人心理学的法则,而是社会学的法则。因此,语言本质上是一种“社会语言”(social language)(Bakhtin 2002: 275)。

Wertsch(1991)指出巴赫金所说的“社会语言”弥补了俄罗斯心理学家维果茨基(Vygotsky)的理论缺陷。因为维果茨基虽然意识到个人心理功能的社会性,但他却并未发展出充分的论述来说明特殊的历史、文化、体制对语言以及言语的影响,这使得他在分析个人心理时处处捉襟见肘(吴文2011)。事实上,巴赫金从历史性与社会性的层面来谈个人的言语,把言者的情感表达视为组织内在经验的关键等主张,除了如同Wertsch所言,指引了论者另辟蹊径去分析个人心理的社会过程,还可以视为对索绪尔符号学理论中所主张的语言制约言语的说法提出的挑战。此外,我们还必须进一步从具体的、立即的、微观的传播与沟通或对话情境中,来理解所谓语言与语言之间、话语与话语之间的“社会对话”(social dialogue)。

(二)巴赫金“话语观”的对话性

巴赫金(1984a:99)提出意义的问题、语言的过程要从“话语整体”(utterance as a whole)来理解。“话语整体”可以称作“主旨”(theme),“主旨”是产生话语的具体历史情境表现。例如我们每次问“现在几点钟?”都因语境而可能有不同的含义,有时候是在问时间,有时候可能在催促别人。对巴赫金(1984a:101)而言,“主旨”是意义的上限,只有“主旨”才具有实在的内涵。执行“主旨”有赖于“意义”(meaning),“意义”指“表面的字义”,它的本质是空的,只有在具体的“主旨”中才有意义。因此“意义”与“主旨”是不可分的。这个主张在索绪尔区分语言与言语并看重前者、轻忽后者,或者沃斯勒学派从个人的风格或品味来谈言者的话语之外,找到了另一个立论位置,即巴赫金还以“主旨/话语整体”为本,详细地说明了人与人在具体互动时的对话问题,以及其中言者与听者的关系。

无论是个人主观主义或抽象客观主义,都从独白的角度思考话语(整体),也都预设了一个被动的理解者/听者:个人主观主义预设了一个被动的理解言者话语的听者;抽象客观主义则想象了一个被动接受语言规则的理解者(巴赫金1998)。但是对巴赫金来说,语言实在的基础或语言学的核心命题是“言语互动”与“对话”。此外,在传播与沟通或对话情境中,听者的角色也并非被动或消极的,而是主动积极地理解信息并试图加以回应的言者。巴赫金主要从“话语与先前话语的对话关系”“话语与(他人)话语的对话关系”“话语与后续话语的对话关系”进行了阐释。

巴赫金(2002:276)认为话语中有对话倾向。在具体的言语中,我们可以说那是一种“朝向客体”的过程。在这个过程里,言者首先是个回应者(Bakhtin 2004:69)。也就是说,言者必须先回应先前话语(preceding utterance),因为每个话语都有先前话语的存在,只有《圣经》中的亚当可以不与先前话语对话。此外,话语与先前话语的对话关系还牵涉到“互文性”(intertextuality)的概念。因为话语的生成来自特定的语言社群,所以当言者朝向客体时,他所面对的不只是先前话语对于特定事物的看法、观点、评价,还要面对那些看法、观点、评价所处的情境与社会文化历史(Kristeva1980)。

话语的对话倾向或内在的对话性(internal dialogism)也体现在话语与(他人)话语的关系上。巴赫金(2002:284,293)认为话语有一半是他人的,话语活在自己语境与他人语境之间。唯有当言者将自己的意图附加于话语之上,将话语加以“挪用”(appropriation)时,话语才成为自己的。在挪用他人话语之前,话语存在于他人口中而非字典中,为他人意图服务(Bakhtin 2002:294)。就这点而言,任何话语除了有其自身的主旨之外,总是在回应他人的话语(Bakhtin 2004:94)。在此,巴赫金揭露出人的个体意识生成的主要方式是与他人话语对话。唯有如此,人才得以获得社会存在(Bakhtin 2002,2004)。当我们要在一来一往的传播与沟通情境中建构自己的话语时,就必须从他人话语而非从字典里的语言中挑选话语。巴赫金(2004)进一步解释说这是一个与他人话语同化(assimilation)的过程,通过言说主体的交换(a change of speaking subjects),个体得以成为言说主体。无论是与先前话语或是与他人话语对话,巴赫金都没有预设一个先验或超验存在的东西来支配主体形成的过程,“个体”只是为了方便描述“主体形成过程”而使用的论述策略或词汇。如同Holquist(2002:20)所言,巴赫金理论中的自我与他者不同,却又同时出现 (separateness and simultaneity)。巴赫金所说的主体是一个对话中的自我(a dialogic self)。在此,个体必须借由与他者(包括先前话语、他人话语)互动,以形成独特的自我/主体经验与意识。

此外,谈论主体与意识养成时,巴赫金揭示出一个众声喧哗的(heteroglossia)多语世界。由于先前话语、他人话语与自我话语同时存在于意义建构的过程中,所以话语整体源于上述话语的对话关系,而这种复杂的对话关系又衍生出一个由多种社会语言组成的世界。多种社会语言互相接触、互相理解,也互相斗争。语言间互相接触是因为话语与(先前、他人)话语处于传播与沟通情境之中。语言间互相理解是因为巴赫金 (2002,2004)认为人在面对其他话语时,会采取主动的回应式理解(actively responsive understanding),凭借着自我意识去决定该如何理解话语、洞悉话语在何时与何处结束并作出后续回应,而非满足于作为一个被动的听者/理解者。巴赫金(1998)进一步说,语言间互相斗争是因为在主动的回应式理解的过程中,人通常以对立话语(a counter word)而非相同话语(the same word)去理解先前话语和他人话语。以对立话语进行理解牵涉到以自己的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去“同化”或“挪用”先前话语、他人话语中的意识形态与价值观。

据此,我们可以认为巴赫金拥抱的是一种冲突的、充满了多种语言意识(language consciousness)的、众声喧哗的变动世界。在每一个对话的片刻,都有不间断的声音斗争。多语世界中的每一种声音、语言、话语或客体也都有其所处的社会氛围;这些社会氛围使得意义的产生如同一场五光十色的光影秀,折射出言者的意图。正如巴赫金(Bakhtin 2002:276)所言:“假如每一个话语链都建立在某些条件之上,都是不确定的,充满了价值……那么话语的对象就显而易见了。”话语面对其对象,进入的是一个充满对话和喧哗的紧张与冲突的环境。在这里,有外来的话语、外来的价值观和声音。话语与其他话语交织成复杂的关系网络,与某些融为一体,与某些对抗,与某些相互交错。这一切都对话语的形成有决定性的影响,也会在话语的所有语义层面留下痕迹(Bakhtin 2002:276)。

巴赫金所想象的传播与沟通情境是每个人都必须先成为聆听先前话语的听者,然后成为与他人话语对话的言者,言者在建构其话语时,会想象他所面对的是哪一类型的听者,并弹性地调整其话语的形式与实质,这就是话语的“针对性”(addressivity)(Bakhtin 2004:95)。“针对性”的概念类似修辞学(rhetoric)中所说的“修辞情境”(rhetorical situation),即言者在进行说服时,会受到一般大众修辞期望的影响,而调整其论述。要是言者已经事先知道某种说法会引起听者的反弹,那么或许就会选择绕道而行(Bitzer 1968)。

图1 话语的对话性

图1对巴赫金的对话关系进行了统整,其中的白色部分指出,先前话语与他人/后续话语会对言者产生制约,因此言者的话语必然受到当下的社会文化环境和他人观点的影响。但更重要的是,言者在具体互动的传播与沟通情境中,也会以自己的观点重新建构或挪用他人意识,以生成意义。这个挪用的过程即图1中的灰色部分。不过这里必须说明的是,至少在巴赫金语言哲学的阶段,尚没有论者直接指出图1中的“挪用”可被视为一种意识形态斗争或政治性的“抵抗”,而是比较倾向于将“挪用”视为具体传播与沟通情境中言者必然会依其所处情境或其言说目的的差异,而“有限度地”、弹性地修饰他人话语。一直到巴赫金 (1984a,1984b)晚期从 “狂欢节”(carnival)谈论语言与意义的民主化(democratization)时,我们才比较明确地知道所谓的“挪用”也可以被视为对主流意识形态的意义革命(Jung 2003)。

整体来说,对巴赫金(2004:95)而言,即便是出版一本书,也期待着读者的回应。这个期待透露出的是人的意识如何洞悉外在世界的样貌,并决定自我存在的样貌。也正因为人活在社会情境与对话之中,所以人的话语风格与类型(genre)不可分,语法规则也并不只是由个人话语风格单方面决定的。巴赫金(2004: 64)进一步提出的“类型的风格”(generic style)或“类型的风格学”(the stylistics of genre),基本上都在批评沃斯勒学派的个人主观主义漠视语境(context)以及话语的针对性,而且其对于话语的分析不够全面,也无法通透。巴赫金(2004)主张只有在意识到社会情境脉络和他人观点对人类主体的话语会造成一定程度影响的基础上,才可能对话语作出逻辑上的归类,进而实现意义的生成。

五、结语

巴赫金和结构主义者都遇到了自索绪尔语言学理论以来的同一问题——语言中心,而巴赫金将索绪尔“语言与意义”的语言哲学核心论点发展到“意义来自于社会情境的整体和意义来自于立即的传播与沟通或对话情境中社会事件的整体”(巴赫金1998);特别是在立即的传播与沟通或对话情境中,巴赫金借由描述主动的回应式理解、言者与听者的关系来告诉我们,人必定要将本质上有一半是他人的话语加以挪用,才能建构自己的话语,传递自己及所处社群的意识形态、欲望与价值观,进而将索绪尔语言哲学的“语言观”发展为以“话语”为分析起点解释与探索语言意义产生的过程中语言与人的关系的“话语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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