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村教师“走得远”“住得安”“评得上”

2018-11-06 10:14常彦喜
河南教育·基教版 2018年4期
关键词:职称评定农村基层农村教师

常彦喜

新年伊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颁布,犹如一股春风,让广大农村教师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

“大力提升乡村教师待遇。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关心乡村教师生活。认真落实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等政策,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长期以来,特别是在农村偏远地区,由于待遇不高,广大教师生活质量较低,制约了教育教学积极性的发挥。《意见》里有具体落实时间,有很强的操作性,让很多教师倍感振奋。但是,提高广大农村教师的待遇,不能仅仅表现在工资的提高上,还应该在素质提高、住房改善、职称评定等方面不断加强和改进,让教师真正做到“安居乐业”。

一是“走得远”。很多农村基层教师,多年都扎根在基层,很难有机会走进高等院校去深造和學习,只能在当地或者通过网络学习一点业务知识,效率不高,收获不大,触动不深。因此,要加大对基层教师的培训力度,让那些扎根在农村基层学校教学一线的教师有机会走出去“见识见识”。

二是“住得安”。笔者作为一名从教30年的老教师,月工资在当地的县城买不到一平米的房子,何况那些刚刚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呢?要想让刚毕业的青年教师安心于农村基层学校教学,必须让他们“居有定所”。此外,有的教师上有老,下有小;有的家庭困难,入不敷出。教育部门也应该为这样的教师“建档立卡”,给予一定的“精准帮扶”。

三是“评得上”。职称指标要向农村基层教师倾斜。笔者所在学校近60名在编在岗教师,教龄30年以上的约占1/3,却有一半教师还是中级职称。因为指标少,年年排队,年年落空,严重影响教师教学的积极性。所以,建议上级部门在职称评定条件上对农村基层教师适当放宽,不能过于苛求,应多考虑基层的实际情况。

“让教师真正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这句话使人温暖、令人振奋,幸福感和获得感油然而生。作为一名从教30年的农村基层教师,我期待乡村学校从教30年荣誉证制度化。对于每年教育系统评选出的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要大张旗鼓地向社会宣传,扩大知名度,提高影响力,让教师感受到职业的自豪。

(作者系固始县张广镇第一初级中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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