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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各学校所采用的资助手段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贫困生补助等,如何协调应用各种助学政策才能够发挥出资助育人的效果是各学校需要关注到的主要问题[1]。制度是资助实践活动开展的基础条件,同时也是确保资助活动公平性的重要指导,为此,有必要在各类奖助制度上进行持续完善。首先,奖学金及助学金标准设置上,需要结合资助目的及特征清晰的界定奖学金层次及获得奖学金的标准,助学金的发放标准等;其次,在学生评价方面,不能够单纯的将考试成绩作为是否满足奖学金发放标准的唯一参考,还应该结合学生的日常表现、道德素质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学生资助是在国家指导下所推行的贫困学生扶持计划,学校属于落实此项计划的平台,为确保资助活动的公平性,有效的监督制度必不可少。基于此,学校方面需要针对学生资助工作的特征及内容制定具体的监督制度,当前多数学校所采用的监督制度为校内监督与教育机构外部监督双行监督机制,应在此基础上增加社会监督形成多元化监督体系[2]。在校内监督方面应制定管理层监督及学生监督两项制度,其中学生监督选择匿名投诉机制,针对发现不合理奖助情况可直接发送邮件到校内管理平台中,有管理人员进行调查。社会监督方面可制定地区政府、学校、家庭联动机制,多方调查明确助学贷款或贫困补助证明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