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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的自我效能感,实际上是指人们对成功实施达成特定目标所需行动过程的能力的预期、感知、信心或信念。成就动机的概念是在默瑞于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成就需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后来,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戴维·麦克利兰和约翰·威廉·阿特金森,接受默瑞的想法,并将其发展成为成就动机理论。我们研究自我效能感和成就动机理论,并将此理论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加以灵活运用,可以拓展我们教育思路,有助于我国高职教育的深入发展。
班杜拉强调:“效能是一种生成能力,它综合认知、社会、情绪及行为方面的亚技能,并能把它们组织起来,有效地综合地运用于多种目的。”[1]也就是说,他通过自我效能这种自我生成能力,人们能将认知的、行为的、情感的、社会的等各种技能整合起来,形成实际的行动过程,服务于多种目的。自我效能感是一种自我指向的思维形式能激发和控制认知、动机、情感过程,而这些过程支配着知识和技能向熟练活动的转化,也就是它生成将各种技能整合成合适的行动过程的能力。
成就动机是个体追求自认为重要的有价值的工作,并使之达到完美状态的动机,即一种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力求取得活动成功为目标的动机。1953年大卫·麦克莱兰等人合著了《成就动机》一书,认为成就动机高的人,喜欢选择难度较大,有一定风险的开创性工作,能从完成任务中获得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