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不妨下几剂猛药

2018-11-30 01:57詹怀盈
教书育人 2018年16期
关键词:猛药督导室有偿

詹怀盈

据报道,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与市教委联合开展重点督查,公布了21项督导重点任务清单,其中,对中小学校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将开展专项督导,5月起进行重点督查。(2018年4月10《日北京日报》)

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扰乱了教育秩序,加重了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给学生的身心发展带来了危害,一直备受社会诟病,也成了社会的一个焦点话题。北京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计划5月起进行重点专项督查很及时也很必要。

不难想到,在专项督查期间,绝大多数有偿补课教师一定会所收敛,有偿补课现象也一定会得到有效遏制。但是,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是教育肌体的一个顽疾,很难轻而易举地消除,必须建立治理的长效机制,下几剂猛药,方能拔除病根。

首先,要建章立制。2015年7月,教育部出台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这些规定无疑对治理教师有偿补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顶层设计定完成之后,各省、市还要根据地方实际制定更加具体、可操作的实施细则或落实措施,使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其次,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作为,研究工作策略,制定工作计划;公布举报电话,实行有偿举报,激发群众举报热情;加大工作宣传力度,在社会上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同时,相关机构要主动出击,多方寻找有关线索,特别在节假日要多到培训机构进行明察暗访,不能只坐等举报再去查处。职能部门是否真作为、敢于动真碰硬,是做好治理工作的关键。

再次,要对有偿补课者从严从快处罚。“禁补令”早已有之,但教师有偿补课现象并未销声匿迹,个中原因主要有二:一是查而不处,二是处罚较轻,违规成本太小,不足以起到震慑作用。职能部门对查实的有偿补课行为,不仅要从快从重处罚,还要及时公之于众,甚至撤销其教师资格,解除聘用关系。此外,查处有偿补课现象要持之以恒,不能“一阵风”,如此方能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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