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综合论的高校学生运动伤害事故分析

2018-12-05 10:58杨敬
青年与社会 2018年32期

杨敬

摘 要:随着高等学校对学生全面素质发展的不断重视,学生运动安全事故也在不断上升,而学生运动伤害也属于安全事故。文章通过安全管理上的事故致因理论对学生安全事故进行分析,获得运动伤害事故原因,用于预防学生运动伤害事件的发生。

关键词:运动安全事故;学生运动伤害;运动综合论

随着高等学校对学生全面素质发展的不断重视以及全民健身意识的不断加强,高校大学生主动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也日益高涨。根据笔者对2011-2012年在校大学生意外伤害现况的调查来看,以车祸、跌伤、运动伤害、环境因素伤害等进行调查,发现运动伤害人数达到231人,总调查人数为1000人,占比25.2%,位于所有伤害类型的首位;同样,笔者对全国13所高校进行调查发现,运动伤害事故在13所高校中均存在,而在运动过程中“磕磕碰碰”更是发生极为频繁,运动中的重大事故较少,但是也偶有发生。

学生运动伤害事故从根源上来看是安全事故,因此可以用安全管理上的事故致因理论分析学生运动伤害事故原因。

一、运动伤害事故类型

大学体育的教育功能是通过有计划的体育教学活动,使参与者得到实践人体机能操作的成功与乐趣,发挥人类生命价值,扩展人类生活品质与生存空间。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是指学生在学校体育活动中,学生发生意外,在身体上、思想上、精神上受到上述意外所带来的损失或者灾害,从而导致学生身体上受到伤害,严重的,身体上致残或者死亡,在精神上受到冲击。

二、综合论分析方法

事故的发生是由于多种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的,仅仅是人员的失误或者物的不安全状态是不能够独立导致事故。事故致因理论中的綜合论认为事故的发生是社会因素(基础原因),管理因素(间接原因),生产中的危险因素(直接原因)共同造成的。这种模式的结构如图1所示。

三、基于综合论的运动伤害事故案例分析

(一)案例一分析

综合论事故模型分析见表1。

原因及结果:通过对本次事故的综合论分析,直接原因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此处主要是学生的不安全行为,二是物的不安全状态,本次事故主要是横箱以及保护装置的缺失。具体来说,学生在运动前已经感受到了体力不支,无法继续进行下一项运动,但仍然继续且未告知老师自己不适,在物的不安全状态来看,学生在跳远横箱时,由于右脚撞击到了横箱,失去平衡,撞击到硬物上,导致骨折。本案例的后果较为严重,学生因该次事故导致骨折,十级伤残,影响力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对于该学生马上要经历中考来看,对他人生影响较大。

从表1可以看出,该案例中间接原因主要是由于第三方人员或机构引起的,教师在学生进行运动前未对学生的身体状况有较好的评估,将两个高强度运动安排在一起且在两项运动间隙未安排休息,没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这些管理上的问题间接导致本次事故。

(二)案例二分析

综合论事故模型分析见表2。

事故原因季后果:该事故的直接原因包含两个方面,一是人的不安全行为,观看羽毛球的学生离场地较近,二是物的不安全状态,羽毛球拍质量不合格,在击打过程中拍柄和拍头脱落,导致在击打羽毛球过程中,球拍砸伤在场地外的学生,上述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导致了本次事故。

本案例的后果较为严重,学生因该次事故眼球破裂,需要更换为义眼,影响了正常的学习生活,并且对以后的发展带来了巨大影响。

从表2可以看出,该事故的间接原因主要是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从物的方面来看,未对体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未在羽毛球场设置观看区,8人一个场地条件下较为密集,从人的因素来看,没有对打球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告知其危险可能性,致使学生没有预见危险。

四、结语

通过对高校学生运动伤害事故进行阐述,并对事故致因理论以及综合论进行分析,运动综合论对三个案例进行分析,最终获得三个事故案例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通过对案例原因讨论发现,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分为学生本人的事故,学校管理上的漏洞,教师的疏忽大意,场地的不规范,运动器材或者运动场所存在危险等方面,而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大小不一,有较轻的骨折,较为严重的眼球破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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