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党的依宪执政的内涵及其在依法执政中的核心地位

2018-12-05 06:24姜金珠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4期
关键词:执政能力

姜金珠

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提高了对于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以及依法执政的重视程度,以此促使党的执政能力得到全面提升。这其中,依法执政的理念最受人们所关注,尤其在法学界被人们广泛讨论。现如今人们对于法治以及党的执政规律有了更为深入的认识,依法执政理念中最为核心的内容便是依宪执政。本文将阐述依法执政的主要内涵,及将依法执政确立为重要核心的主要缘由。

关键词 依宪执政 依法执政 执政能力

中图分类号:D9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8.239

从现阶段发展而言,依宪执政的理念并非独立存在,其与依法执政、依法治国之间有着极为紧密的联系。尽管普遍群众对于法治的概念缺乏明确的认识,但却已经深入人心。伴随依法治国的理念逐渐普及,依宪治国也得到了人们广泛认可。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不断发展,经济增长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从而党在实际执政的时候也遇到了一些全新的问题。基于这一背景,依宪执政的理念被党所提出,其主要是在依法治国以及依宪治国的前提之下,按照不断深化的执政规律领导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一、依宪执政的主要内涵

党的依宪执政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将自己独有的执政方式由宪法予以确认,并以宪法精神、原则和制度实现党对国家的领导。依宪执政理念的提出使党对国家的领导变得更具科学性、民主性以及公平性。从细节层面来说,党的依宪执政的内涵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分别是执政理念、执政制度以及执政行为,下文将进行详细说明。

(一)确保依宪执政理念文明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了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的执政理念。中国共产党为了能够有效贯彻依宪执政的理念,必须对当前的执政理念进一步牢固,一方面可以和宪法本身的基础原则保持全面吻合,另一方面还能体现出党的先进性特点。

1.人民主权

我们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人民是行使国家权力的主要群体。新中国成立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进行了广泛的民主实践,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开辟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历史新纪元。改革开放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越走越宽广,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越来越健全,社会主义民主的优越性更加充分地展示出来。中国共产党为实现让人民当家作主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的制度平台,让人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有话语权,能发出自己的声音,我国宪法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化、法律化的集中体现,是党保证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基础,是民主政治的核心,所以党首先要遵守宪法,我国各级国家机关中80%以上的公务员和95%以上的领导干部都是中国共产党党员,因此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树立人民主权的基础理念,并将其落实到实践之中。

2.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为基本的特征,也是社会主义法治最为重要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国家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最基本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务必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保障公民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坚持法治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

3.法治理念

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保障和基本要求,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了根本遵循。

从法治层面而言,依宪执政是对于依法执政理念的一种进一步深化。不仅如此,依法执政和依法治国两个概念之间又有着极为紧密的联系,也正是如此,坚持党的依宪执政的理念是对依法执政理念的进一步深化。

(二)确保依宪执政制度文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有机联系的整体,三者本质一致、目标一体、成效相关,必须相互统一、共同推进、形成合力。能否做到依法治国,关键的一点在于党能否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能否保持依法行政。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求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依法行政是各级政府活动的基本准则,要求各级政府必须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速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公开公正、执法严明、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中国共产党拥有当前的执政地位是中国人民的选择,也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但是党并不属于国家性质的机构,而是一个组织,其本身的执政能力自然也不能和国家机构的实际权力划等号。在未来的工作中,共产党还需要继续加强立法、司法以及行政体制方面的改革,进而为依宪执政理念的贯彻创造制度基础。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的指导方针。党的十九大围绕这一基本格局对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明确要求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这些部署和要求,抓住了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环节和主要任务,对达成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党的十九大明确要求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建立廉洁高效的社会治理体系必须加强法制的建设,形成一套科学的法律制度体系,以此促使国家机构廉洁和高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已实行了8次机构改革,不同的历史时期机构改革的重心是不一样的,但是基本原则都是建立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不断地转变政府职能。进入新时代的中国,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是必然要求,面对社会主要矛盾的深刻变化,面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需要,以宪法为统领,先进行宪法的修改,在依憲的基础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仅就国务院机构的改革方案来看,足够展现了不回避权力和利益调整的革命性特征,对现在已经有的传统既得利益进行协调,再一次塑造新的利益格局。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大刀阔斧的改革决心和长算远略的改革智慧,从而建立起能够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国家制度体系。

(三)确保依完执政行为文明

党依宪执政的理念的提出,同时相关制度内容得以完善之后,下一阶段的工作便是予以实践。促使党的依宪执政行为更具制度化、规范化以及程序化。

十八大以来党不断地建立完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十八届四中全会更是把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是党依法执政的历史性的进步,这些完备的党内法规体系党的执政能够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以及程序化。

二、确立依宪执政为主要核心的依法执政的重要理由

现代国家中,尽管各国的具体宪法制度不同,但所有国家宪法都继承和发展了一些共同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全社会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得到了普遍的认同,主要有人权原则、民主原则、社会利益原则,这些原则也被我国现行宪法继承和发展,成为党依宪执政的主要理由。

(一)从人权原则的视角看

考察宪法产生的原因,其中之一就是17、18世纪的资产阶级思想家们希望通过宪法保障基本人权,几百年来,由资产阶级思想们提出的人权口号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成为现代政治与法律的一条基本原则,同宪法产生发展的初期相比,现代宪法的人权原则已经从理想与要求逐步发展成为具体的可操作性的法律制度,从少数人的人权发展到更廣泛的人民群众的人权,我国从1954年宪法到现行的1982年宪法,均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章节,并且1982年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一章从《宪法》的第三章变为《宪法》的第二章,现行《宪法》第二条、第三十三条以及《宪法》从第33条到56条规定了我国公民享有的广泛的权利。而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决定了它是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政党,宪法中对人民权利的确定和保护是党的性质和历史使命决定的,党的使命就是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享有更广泛、更现实的人权。这些宪法权利通过党领导人民的不懈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等各种基本的人权正逐渐从纸上的权利转变为现实的权利。这是党要依宪执政的本质要求。

(二)从民主原则的视角看

现代实行民主制的国家基于不同国家国情的需要基本上都实行代议制,人民通过自由、平等的选举方式产生自己的代表,代表们再受人民的委托行使社会事务以及管理国家的权力。在现代社会,尽管国家的政治制度以及意识形态不同,但通常都采取代议制的形式,如西方国家广泛采取的议会制、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等,但无论哪一种代议制的形态,它的理论基础都是使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一个执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宪法从制度层面建立起让人民当家作主的平台,让人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有话语权,能发出自己的声音,我国宪法就是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化、法律化的集中体现,是党保证人民行使民主权利的基础,是民主政治的核心,所以党首先要遵守宪法,这是党要依宪执政的制度要求。

(三)从社会利益原则的视角看

现代宪法一个突出的特征是:现代各国宪法都明确规定了社会利益的原则,强调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以及国家利益之间的相互协调。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有: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制度的出现,突出地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整体利益而不是强调个体利益;那些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曾经极端强调个人利益和个人主义,经过对两次世界大战教训的回顾,对国家治理做了结构性调整,更加倾向于社会福利以及社会的协调发展。其中尤其是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制度的出现,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无一例外地强调公共利益即社会利益优先的原则,而我国的宪法在总纲部分,尤其涉及国家利益与个体利益的制度设定上,均强调了国家利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是全体人民的利益而不是某个人的个人利益,宪法在保护个人合法利益的同时必须不能和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相冲突,个体必须服从整体,是社会利益至上的原则。我国的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是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党通过制定和实施宪法,把广大人民的意志以宪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宪法就是广大人民利益的法律体现和保障,这是党依法执政的社会要求。

三、结语

综上所述,我国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是人民利益的集中体现,党依宪执政是对人民利益的最好的维护,是对党的执政规律的深刻认识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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