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本土化问题研究

2018-12-08 07:15钱巍张凌云
山东工业技术 2018年22期
关键词:双元制本土化校企合作

钱巍 张凌云

摘 要:“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德国职业教育的核心,是德国制造业长盛不衰的“法宝”,为二战后德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作出巨大贡献。改革开放后,“双元制”被引入到我国职业教育改革中。本文系统介绍了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内涵,并多角度比较了中德职业教育的差异,分析了“双元制”教育教育在我国“水土不服”,大多都昙花一现的原因,提出了“双元制”职业教育本土化的几点建议。“双元制”教育固然是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重要手段,但在借鉴的过程中,还应该深刻把握其精髓,了解其产生背景,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才能真正将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本土化。

关键词:“双元制”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本土化

DOI:10.16640/j.cnki.37-1222/t.2018.22.214

1 引言

长期以来,我国高职教育中,人才培养模式、办学模式单一,严重制约了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1]。不久之前,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2]中,更加明确的指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职业教育的基本办学模式,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关键所在”,目的是通过深化校企合作来推动“工学结合、知行合一”的育人机制,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为实现中国制造2025培养大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但目前校企合作中一直存在着企业积极性不高、参与程度不深等问题。

目前国际上广泛认可的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主要有三种[3],德国的“双元制”模式、澳大利亚的TAFE(Eechnical And Further Education)模式以及美国、加拿大等国的CBE(Competency Based Education)模式,纵观三种模式,都以实践教学为核心,注重校企合作,企业和学校均参与教学过程并且二者之间有着良好的沟通基础。

2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内涵

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一元在企业,一元在学校[4]。接受双元制职业教育的适龄青年必须首先寻找愿意提供职业培训的企业获得具体岗位,并同企业签订职业培训合同获得学徒身份,接下来才可以寻找对口的职业院校以学生的身份就读[5]。整个“双元制”教育过程一般为3~3.5年,接受职业教育的学员一方面以学生的身份在职业学校进行与职业相关的专业理论和公共课程学习,约占整个学制时间的30%-40%,另一方面又以學徒的身份在企业进行实践技能培训,约占整个学制时间的60%-70%。教学地点不同,教学内容和方式有所不同。这种培养模式将企业与学校、理论与实践、专业与职业紧密结合,大大缩短学生进入企业的磨合期。

“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的教学内容由两部分组成[6]:一是联邦教育部制定的,以法律形式公布的培训条例,这部分由企业执行,企业必须严格执行条例中规定的内容,否则会受到《联邦职业教育法》处罚;另一部分是由州教育部长联席会议指定的教学大纲,大概规定了教学范围、教学目的、教学内容以及时间安排,职业学校根据各州制定的教学大纲,结合经济发展及当地实际调整教学计划。为保证培训的统一标准,联邦职业教育研究所出版了各个职业的培训教材,企业培训师根据培训条例制定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向学徒传授职业实践技能;而职业院校没有统一的教材,主要由职校教师根据教学大纲和行业需求,本着知识“实用、够用”的原则自行制定课堂讲义,向学生传授专业理论和基础文化知识。受培训者接受3~3.5年的职业培训后,一方面参加学校毕业考试,试题由工商业或手工业协会统一命制,成绩合格获得毕业证书;另一方面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技能考试,考试合格办法职业资格证书。

3 中德职业教育的差异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开始引进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并在国内一些地区进行了试点,但二十多年以来,并没有形成真正的“双元制”职业教育,分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3.1 历史和文化背景不同

德国职业一词深受德国16世纪宗教改革时期的新教信义“天职”观念的影响[7],这种意识融入到民族血液中。德国经济学家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曾分析,德国不但有“师傅带徒弟”的优良的学徒制传统,更有“双元制”职业教育培训模式为培养人才保驾护航,双元制教育根植于德国历史和文化中,德国重视技术教育和实践,有着尊崇职业教育的文化传统,我国传统教育注重理论的研究,中国的职业教育则重理论、轻实践,思想教育与知识技能教育比例不协调,并且到现在为止学生和家长仍然从思想上排斥职业教育,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职业教育的发展。

3.2 法律制度不同

德国之所以得益于“双元制”职业教育,在于其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保障,通过立法对职业教育的过程进行管理,同时又通过各种行业协会进行有效的监督。虽说我国《职业教育法》对职业教育有清晰的规定,但是职业院校在具体到实施管理过程中并不能完全落实,有很多的法律空白。

3.3 办学主体不同

德国“双元制”教育以企业为主,从招生到培训企业参与整个过程,培训经费来自于联邦政府和企业,但仍以企业为主;而管理和监督主要是行业协会,国家赋予行会这样的权利[6]。另外企业加入行会需要支付会费,但如果不加入行会,将会遇到很多麻烦,不清楚标准是什么,很难开展工作。企业之所以愿意提供经费进行培训,一方面是为自己企业培养员工,另一方面获得政府税收的减免额要比缴纳的会费要多,所以企业入会是获利的,德国95%的企业都是行会会员。而我国的职业教育的主体是职业院校,经费来源主要是财政拨款和职业院校收入,并由上级行政部门进行管理,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职业院校和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权利与义务,企业极少参与到职业教育中去。

3.4 教学模式不同

德国“双元制”教育以解决问题的“行动为导向”作为教学的出发点,始终贯穿职业实践能力的培养,课程教学中尤为注重实践所占的比重,坚持让学生亲身体验,提高了动手实践技能的同时,从实践中获得知识和理论。而我国的职业教育则是注重先理论后实践,或者根本就没有实践,没有注意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区别,而是将职业教育办成普通教育的翻版和补充[5],另外职业教育与市场需求脱节,培养的学生进入企业后仍然需要二次培训才能上岗,从而失去了职业教育的意义。

4 “双元制”教育本土化的几点思考

德国“双元制”教育尽管是一种成功的并且成熟的教育模式,但由于歷史及文化背景有很大的差异,引进双元制教育,并不可全盘照搬,而是应该根据我国国情,把握其内涵,才能使其在我国落地开花。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职业院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中提出建立“校企主导、政府推动、行业指导、学校企业双主体实施”的校企合作机制,由“政府主导”转变为“校企主导”,这一重大政策变化,为“双元制”职业教育本土化提供了政策保障,也将引领未来校企合作的走向。

4.1 人才培养的主体问题

“双元制”教育的关键之处在于校企联合进行人才培养,专业和职业的对接。职业院校应放下身价,摆正位置,将企业视作人才培养的平等主体,主动为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完善校企双主体育人机制。职业院校进行管理、专业理论和基础文化知识的讲授、企业进行技能实践能力的培训。目前德国大概有400多个职业开展“双元制”教育,所以凡是进行职业教育的都可学习借鉴这种教育模式,我国很早就引入了“双元制”教育模式,并且在一些中职和高职院校进行了试点,现在国家大力推行应用型本科教育,一些普通高校也在向应用型本科转型,“双元制”教育模式在这类院校中仍然有推广、借鉴意义。

4.2 深化校企合作的问题

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体系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校企合作能够顺利开展的必要条件。国家制订相应的校企合作法律制度,从立法的角度明确规定校企合作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应承担的责任等,以有效约束校企合作各方的行为[8],以多种形式合作办学,在法律框架内鼓励发展多元的职教模式。地方政府应当将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作为重要内容,为校企合作牵线搭桥,做好监督、支持和指导工作,使校企合作更多地从企业实际出发,从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多方面与企业需要接轨,强化企业和学校落实法律法规的力度。政府还应加大激励力度,出台财政、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措施,鼓励企业参与校企合作。

4.3 师资队伍建设的问题

“双元制”教育要求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可以把教师分为三类:理论课教师、实训课教师和企业培训人员。对于理论课和校内实训课教学由职业院校“双师型”理论教师承担,加强职业院校教师的培训,要求专业课教师基础理论知识扎实、实践动手能力较强;专业实践课教学由企业时间经验丰富的师傅来承担。另外,职业院校教师要和企业培训人员建立畅通的信息交流机制以及工作协调机制,以使二者“取长补短”,定期对培训生的学校学习情况与企业的实训情况相互沟通,将学与做真正的渗入到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通过企业实践提高学校教师的工程技术能力,通过学校进修提高企业师傅的教育理论水平。

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确实是一种成功、成熟的教育模式,但我们在学习借鉴的过程中,不可全盘照搬,完全否定我国的职业教育,而应该把握其精髓以及其存在的历史文化背景,从而探索出一种符合我国国情的本土化“双元制”教育模式。

参考文献:

[1]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EB/OL].http://www.moe.edu.cn/srcsite/A07/s7055/201802/t20180214_327467.html.

[2]胡维友.本土化“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和实践[J].皖西学院学报,2010,26(02):60-63.

[3]缪宁陵,宋建军.国外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比较[J].职教论坛,

2004(36):62-64.

[4]欧春玲.“双元制”模式下机电一体化专业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J].淮海工学院学报,2017,15(07):137-140.

[5]李晨曦.浅析德国“双元制”教育模式[J].福建电脑,2017(01): 188-189.

[6]党洁.欧洲一体化形势下德国双元制发展趋势[J].职业技术教育, 2002(15):58-62.

[7]李云飞.德国工匠精神的历史溯源与形成机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7(27):33-39.

[8]马立群.强化校企合作 造就中国工匠[N].光明日报,2017,03,14

(06).

基金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河南省地方合作项目(留金法[2017]5097)

作者简介:钱巍(1987-),男,河南浚县人,硕士研究生,助教,研究方向:机电一体化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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