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崇淄,闫述乾
(甘肃农业大学 财经学院,兰州 730070)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大量的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分流,脱离农地,向非农就业转化,导致农村土地撂荒、弃耕现象日益严重,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偏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固有局限性使得我国土地资源零散地承包于农户,产权的不明晰限制了土地资源的流动性,不利于规模效益的提高。三权分置政策的实施通过分离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以达到放活经营权的目的,有效促进了土地流转。而土地流转的前提和基础是土地确权,明晰的土地产权理论上能进一步推动土地流转,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自2013年1月31日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国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以来,至2017年年底,全国八成以上的农村土地已经完成确权,这对于稳定土地权属关系、保护农户的财产权利有着极大的积极意义。在此背景下,农户作为土地流转的主体,进一步分析确定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因素,对充分发挥土地确权政策的效果以促进农地规模化流转有着重要意义。
近年来,学术界关于农地确权对农地流转影响的实证研究不多,且结论并不一致。大部分学者持有农地确权能够促进农地流转的观点。丁玲和钟涨宝通过对湖北省六个县市405户农户的调查发现,农地确权颁证及农地确权颁证满意度的提升对促进农地流转有着显著影响[1]。基于对山东省324位农民的调查,李隆伟认为,土地产权稳定性的提高能够有效降低农户对农地流转纠纷的忧虑,增强其流转意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