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当代西藏研究所,西藏拉萨850000)
上世纪西藏经历了两次重大变革,第一次是1959年实行民主改革,彻底推翻了封建农奴制度,实现了从封建农奴到社会主义社会的飞跃,是西藏历史上最广泛、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西藏百万农奴从此获得解放。第二次是1978年,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全国人民凭着坚韧不拔、吃苦耐劳、开拓进取的精神,成功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一次制度改革和一次政策改革,彻底改变了西藏人民的命运,使得西藏的各行各业逐步走上符合西藏人民与自然环境实际的科学发展道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和区党委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着手在全区范围内建设自然保护区,旨在保护西藏脆弱的生态系统,挽救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持地区独有的自然生态系统。本文将从四个方面探讨改革开放以来,西藏在自然保护区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
自然保护区不仅是珍贵、稀有的动、植物物种的集中分布区,候鸟繁殖、迁徙或越冬地,同时还是栽培植物野生近缘种的集中产地,具备典型生态系统的特征;自然保护区往往是风光绮丽的自然景区,具备特殊保护价值。建立自然保护区的意义重大,首先可以保留自然本底,今后在利用、改造自然中为我们提供评价标准,并以此来预测人类活动的后果;其次可以贮备物种,拯救濒危物种;再次可作为研究生态系统的自然过程、各种生物的神态和生物特性的重要基地,兼具教育实验基地功能[1]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