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琦
《鲛绡记》是明代中叶重要的传奇作品,曾流传一时。主要讲述了南宋时期,襄阳人魏必简因父亲魏从道之命,前往临安沈必贵家求娶其女沈琼英,期间遭土豪刘均玉父子陷害获罪,发配军中后因杀敌有功而得以洗清冤屈、一家团圆的故事。剧中一方鲛绡为沈魏两家的定亲信物,是贯穿全剧情节的主要线索,故该剧以此得名。本文就该剧的作者问题,及沈鲸的生平事迹进行考证,并对现存两种版本的《鲛绡记》进行比较,以探究其流传情况。
就笔者目前接触的材料,明代至少有四个沈鲸,他们的生平事迹各不相同,具体如下:
其一,沈鲸,江苏兴化人,成化二十一年应例入监,弘治年间任嘉兴府知事。《(嘉靖)兴化县志》卷三《选举表》:“成化二十一年应例:沈鲸,嘉兴府知事。”[1]而《(咸丰)重修兴化县志》也记载“成化间历仕:沈鲸,嘉兴府知事。”[2]《(万历)兴化县志》卷七也记载:“应例:沈鲸,嘉兴府知事。”[3]《(嘉靖)嘉兴府图记》卷十二则记载道:“知事:弘治时,刘刚、熊飞、沈鲸。”[4]可知该沈鲸在成化年间入监,出任嘉兴府知事。
值得注意的是,万历本《嘉兴府志》卷九《郡职》记载的沈鲸,所任官职有所不同:“弘治乙丑:沈鲸,经历。”[5]该条记载指出沈鲸在弘治十八年担任的是嘉兴府经历一职,而在这一年并无人担任知事一职。据《嘉兴路总管府经历司题名记》碑文,知事一条下有:“沈鲸,扬州府高邮人,监生,弘治十二年十月初二日上任。”[6]兴化隶属于高邮州,可知碑文所刻的沈鲸与方志中记载的沈鲸是同一个人,他在弘治十二年任嘉兴府知事,弘治十八年任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