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崇鑫
摘要:科學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与事权关系,是处理好中央与地方政府间关系的关键,对于政府职能的高效发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通过研究中央和地方府之间关系,发现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供解决思路。
关键词:中央,地方,事权,财权
一、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事权与财权划分的理论基础
谭建立(2007年)从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率较高年份等多角度因素进行数量分析,提出了统一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关系的数量调控方案。文政(2008年)以中央与地方政府间混合型事权博弈为研究主线,初步构建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间支出事权关系的研究体系。寇铁军、周波(2008年)从政府间事权财权划分的法律安排、财政支出结构角度进行了国际比较分析。钟晓敏、叶宁(2010年)提出了一个同时考虑财政需要和财政能力的简单的均等化转移支付公式。
二、中央与地方财权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法律依据,使得权责划分过程困难重重
第一,我国还没有制度税收基本法作为税收法律体系的母法,来统帅、指导、协调各单行税法、法规,对税收共同性问题进行规范。第二,地方税收立法权长期无法落实,税收立法权过分集中。我国宪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不违背宪法和其他全国性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税收法律。但现行的18个税种,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完成了全国人大的税收立法程序,其他15个全部是由国务院制定的税收条例或暂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