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方概念到本土研究:中国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研究述评

2019-01-03 08:49王梦怡张双双
阿坝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案主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

王梦怡,张双双

一、研究背景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提出了,到2020年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300万人的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和发展目标。目前,全国社会工作者在岗人数虽然没有精确的统计结果,但是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的人数已经达到206183人[1]1-3。随着社会工作教育和职业化的蓬勃发展,目前部分地区社会工作服务已经有所发展并取得一定成绩。但中国社会工作界初期的发展将重点多放在工作制度建设和工作方法上,对社会工作者本身工作状况关注得比较少。加之社会工作者所面临的工作压力的独特性,使得社会工作者本身就成为了职业倦怠的易感人群[2]。随着社会工作职业化的发展和社会工作者数量的增加,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情况带来的新问题也开始得到重视[3]。在2007年到2016年的9年间,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问题的研究不断增加,并形成了一定的研究成果,但是却缺少对已有研究的梳理和反思,因此本文试图通过回顾已有的研究,对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方面的成果进行梳理,并且找出研究的薄弱领域,以期为后来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借鉴。

本文的侧重点在回顾中国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研究情况。国内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研究成果最早是2007年公开发表的。因此,本文对文献的选取应满足:2007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以中文公开发表于各个学术期刊、杂志的文献或者公开可供查阅的学位论文及出版的专著。

以主题为“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工作倦怠、职业耗竭)”搜索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维普期刊资源整合服务平台中的资源共得到近百篇相关文献。其中以源于学术期刊的文献和硕士学位论文为主,缺乏专著和博士学位论文及其他文献。

本文采用的文献搜索、筛选策略如图1:

图1 文献搜索策略

经过搜索文献和阅读文献,最终筛选出31篇符合本文标准的文献,具体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文献具体情况

二、从概念到结果:关于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研究

国内对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定义、研究类型、倦怠的测量工具及主要表现和影响等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研究。整体而言,职业倦怠的概念和测量工具都是在借鉴国外已有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土的实际情况加以阐述。已有的实证研究均显示中国的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已经比较突显,对于社会组织、服务对象及社会工作行业发展都会产生不良影响,但是具体影响机制和程度尚未得到深入研究。

(一)职业倦怠概念界定

职业倦怠的研究起源于美国,已经有40多年的历史。1974年,美国心理学家弗洛德伯格(Freudenberger)首次提出了职业倦怠术语,即“Burnout”一词,以此来描述服务助人行业人员因为过度的工作需求(工作时间长、工作量大、工作强度高)而身心疲惫的人的状态。职业倦怠的界定并没有统一的说法,根据马斯拉其的研究,对职业倦怠的界定超过30种[4]。随着研究的发展,在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研究中得到学者们较多认可和引用的是马斯拉其(Maslach)的三维度理论和派纳斯、卡夫莱(Pines&Kafry)的单维度理论[5]。马斯拉其将职业倦怠定义为一种在以人为服务对象的职业领域中,个体的一种情感耗竭、去个性化和个体成就感降低的症状[6],并且建立了三维度理论模型。三维度主要包括:情感耗竭、去个性化、个体成就感降低。派纳斯和卡夫莱扩展了职业倦怠可能发生的领域,将倦怠的发生扩展到了日常生活中,将其定义为:由于个体长时期处于在对其情绪资源过度要求的情境之下所产生的一种生理衰竭(Physical Exhaustion)、情绪衰竭(Emotional Exhaustion)和精神衰竭(Mental Exhaustion)的状态[7]。派纳斯等人将马斯拉其三维度中的衰竭维度进行了结构性的分析,认为不论衰竭的程度如何,生理、情绪、精神衰竭都是或多或少的存在的。

国内对职业倦怠的关注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国内学者对职业倦怠的界定多是借鉴马斯拉其的概念,认为职业倦怠是个体因不能有效地缓解工作压力或妥善地应付工作中的挫折所经历的身心疲惫的状态[8]。

综上来看,社会工作者是指在具有社会工作职能的机构,遵循社会工作的价值伦理,运用社会工作的知识和方法直接或间接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群提供社会服务的专职人员[9]1-3。因此,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就是指社会工作者在专业助人活动中,由于过度的工作需求不能有效缓解工作压力而产生情感耗竭、去个性化和个体成就感降低的症状的情况。

(二)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研究类型

在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研究类型方面,有学者对国外16篇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学术论文进行分析得出,国外学者对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三个方向:一是对不同因素和职业倦怠关系的分析与研究;二是对不同因素和Maslach职业倦怠量表的分析与研究;三是对于特殊领域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状况的研究[5]。也有研究者对2012年前的国内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研究方向进行了总结,将国内对该议题的研究方向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对国外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研究的整理和介绍;第二,对国内某地域或某一特定领域的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影响因素、干预措施等的研究[8]。

本文按照研究的性质将国内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相关研究分为实证研究和非实证研究两大类。实证研究主要是对于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倦怠成因、表现形式和职业倦怠的影响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包括对社会支持、组织支持、案主暴力(client violence)等外界因素与职业倦怠关系的定量分析及社会工作者自身的组织认同、心理资源等因素中介作用的分析;非实证研究有对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表现的描述、提出解决对策、对国内外研究的总结和政策研究等。

从国内在该领域研究的水平来看,仍然处于初步研究阶段,主要集中于对现象的描述、原因的归纳和解决方式上的建议。实证研究以问卷调查获取资料为主,结构性访谈为辅;非实证研究则是依据日常经验和对现象的观察归纳为主,缺乏理论性的总结和归纳。政策建议也是比较空泛,缺乏实证性和可行性的验证。从从事该领域研究的人群来看,主要以青年学生或学者为主。截止到2017年10月29日,在知网上以主题词“职业倦怠”和“社会工作者”进行搜索,有关学位论文45篇,全部为硕士论文。相关期刊论文19篇,除3篇未标明外,作者中有3人为副教授、4人为讲师、5人为硕士、3人为本科,仅有1人来自机构①,论文作者大多为年轻学者和学生,缺乏资深的学者和机构的参与。从研究的范围来看,都是以某个地域或者两三个地域内的社会工作者为研究对象进行资料收集,缺乏全国性的数据,代表性不强,结论的推广性有待考量[10]。从研究的方法上,集中于定量研究,缺乏定性研究,且定量研究的对象选取方式不科学,没有严谨科学的抽样方案[11]。

(三)职业倦怠的研究方法和测量工具

1.职业倦怠的研究方法

西方对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倦怠议题的研究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概念描述阶段,主要使用访谈法、观察法和个案研究方法对其进行描述性研究;第二个阶段是实证分析阶段,随着研究的深入和量表的成熟,逐渐采用量化的研究,运用问卷和量表收集数据,运用统计工具分析数据,揭示背后的规律;第三个阶段是拓展研究阶段,在此阶段,学者们探索测量职业倦怠的新途径,并开始尝试进行整合研究,将不同领域的变量引入职业倦怠领域,探索工作压力、自我效能、工作环境、工作满意度以及社会支持等因素对职业倦怠的影响,或者将职业倦怠作为中介变量来进行研究[8]。

国内的研究起步较晚,对西方的研究经验有较多的借鉴,因此阶段性不明显。目前研究中较多采用定量研究,辅之以深度访谈和参与观察的方法收集资料。除此之外,文献研究也是国内常用的研究方法,表现在对西方研究经验和结果的整理、借鉴和本土化。相对于西方来说,国内较少采用叙事、个案等定性的研究方法[2]。硕士论文中虽然有采用质性研究的方法来研究该议题的,但是其操作过程和水平往往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质性研究。与此同时,国内的研究也逐渐呈现出不断拓展的态势,将社会支持、组织认同、社会工作者的心理资本等变量引入到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倦怠的研究中[13]。

2.职业倦怠的测量工具

国内对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测量中均为借鉴在西方应用最广泛的测量工具,即马斯拉其职业倦怠量表(Maslach Burnout Inventory,简称 MBI)及其包含的三个子量表:马氏量表-服务行业版(MBIHuman Services Survey,简称 MBI-HSS)、马氏量表-教育行业版(MBI-Educators Survey,简称MBIES)、马氏量表 -通用版(MBI-General Survey,简称MBI-GS)。

为了使量表更加贴合中国的实际,国内学者李超平在研究过程中对国外职业倦怠量表进行了本土化修改,在MBI的基础上形成了 CMBI[14]。在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相关实证研究中,也有学者对量表进行了修订或者弥补,如林诚彦在对广州131名社会工作者进行薪酬满意度与职业倦怠关系的调查时,根据社会工作者的职业特点对MBI-HSS的中文版本进行了部分增删,形成19条题项的新量表,维度构成分别是:个人成就感(5条)、情绪衰竭(8条)、去个性化(6条),cronbach’α系数分别为0.842、0.844、0.732[10]。沈黎、刘林和刘斌志的研究中职业倦怠的量表采用台湾学者潘正德1995年所设计的量表,修订后的量表包含:个人成就感降低、生理障碍、情绪枯竭、疏离化四个部分。量表采用5级李克特量表计分,5表示“非常严重”,l表示“没有感觉”,分数越高则职业倦怠程度越高[11]。在任云霞的调查中使用了李永鑫2005年编制的基于中国文化背景的中国职业倦怠问卷,并将其命名为CMBI(Chinese Maslach Burnout Inventory),共计 15 个项目[3]。陆飞杰采用以NBS护士职业倦怠量表(简化版)为基础进行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调查。

从测量的工具来看,无论是期刊文献还是学位论文都是以马斯拉其的倦怠量表为基础,或进行适当修改或直接引用。以此来看,使用同一种量表进行倦怠测量,能够增加测量结果的可比较性和科学性。但是应该值得研究者们注意的是,马斯拉其量表及其子量表的设计有特定的文化和时代背景及测量对象,如何针对中国的社会环境和社会工作者的职业特性,对其量表进行符合中国社会特点的修订也是值得努力的方向。

(四)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研究结果

对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对职业倦怠成因的表述和分析以及对职业倦怠的表现和影响的总结方面。

1.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成因

对于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成因的相关研究数量较多,这部分也是零散、缺乏系统性的部分。已有研究中多是基于倦怠的表现和现象进行零散地归因,缺乏系统性和全面性。总体而言可以将其成因总结成工作因素、案主因素和社会工作者自身因素三个层面[15]。

工作因素可以概括为社会工作者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工作环境三部分。有学者认为社会工作者的倦怠程度取决于社会工作者在社会工作机构中的需要满足程度[16]。可见,社会工作机构作为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环境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根据职业倦怠理论,工作自主性低、在公共场合工作、专业认可度和知晓度低、效果不易显现、薪酬低、工作内容简单重复、工作角色混乱、机构的硬件设施差、机构的管理混乱、机构行政化严重、工作压力大等容易导致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倦怠[17]。

案主因素也被认为是导致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重要因素之一[5]。社会工作是一项助人工作,工作本身就是人与人的互动,社会工作者也会受到案主情绪的影响,例如社会工作者对案主的负面印象、同理心的运用、个人干涉案主的深入程度等[18],都会可能导致社会工作者沉浸在案主事件中,得不到解脱。专业关系中的移情与反移情,从接案到结案,每时每刻都需要社会工作者小心翼翼地维护专业关系,避免反移情的情况出现,还要运用专业知识鉴别是否案主产生了移情并且进行处理,这些都需要社会工作者的巨大投入,这对社会工作者来说是情绪、情感和专业知识的同时付出。而在过程中也有可能面对案主暴力的状况。每个案主都有自己的性格特点,在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之后有可能得到的不是案主的理解和支持,而是冷漠甚至拒绝。人与人的互动处在一个不平衡的状态中,付出多的一方久而久之便会产生倦怠,而在社会工作者与案主的关系中,社会工作者基本上是绝对付出的一方。

社会工作者的自身因素也会影响职业倦怠的产生,人格特质、专业水平、工作经验、对专业的认同等各种因素都会对其职业倦怠产生影响[19]。积极型人格的社会工作者不太容易出现职业倦怠。专业水平高、工作经验丰富的社会工作者则在工作中较不容易受到案主情绪的影响,能够很好处理与案主之间的关系,也使得职业倦怠较不容易发生。而对专业认同度高的社会工作者,能够更多地从工作中获得满足,因而也较不容易产生职业倦怠感。

除此之外,专业督导缺乏,专业教育与职业化衔接不顺畅等问题也是社会工作者易产生职业倦怠的因素。

在诸多因素中,有学者认为工作量大、工作认同的缺乏、工作压力大等工作因素是社会工作者遭受职业倦怠的普遍原因[20]。在诸多针对深圳、广州、西安、北京、东莞、武汉等地的社会工作者调查中,虽然对造成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具体原因略有不同,但是都可以归纳到以上提到的几个方面。可见国内社会工作者的生存和工作环境及面临的问题都是相似的,这与经济社会发展背景是密切相关的。有研究表明,年龄和收入只影响社会工作者成就感降低这一维度;职务级别则只对情感衰竭方面有影响;学历因素直接影响着个体的去个性化的表现;工作年限对职业倦怠的三个维度都会产生影响。这种具体性的因素对某种职业倦怠的维度有特殊的影响是需要在更广范围内,通过更严谨科学地研究加以探索和证明的,也是提出解决对策、制定政策的前提和依据。

2.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表现及影响

(1)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表现

学者普遍认为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倦怠已经达到了中等程度[16]。对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表现的研究都是基于MBI量表的三个维度:情绪耗竭、去个性化、自我成就感低进行测量的[21]。情绪耗竭主要表现是对工作感到筋疲力尽;去个性化又被称作人格解体,主要是对案主表现冷漠、逃避;自我成就感降低主要是自尊降低,感到自己没有用处[22]。

在不同地域的调查,职业倦怠的表现具有差异性,但是总体而言,情绪耗竭是职业倦怠表现最为严重的维度,并且得到了学者的深入研究。如陶卓凡在对东湖区社区工作者调查的基础上得到情绪耗竭是主要维度[23]。在黄伟的调查中发现,情绪耗竭情况最为严重;其次个人成就感降低状况处于中等程度;去个性化状况相对最好[24]。

除了大部分学者认为的职业倦怠表现为情绪耗竭、去个性化、自我成就感低三个层面之外,有学者将其分为更加具体的四个方面,包括生理耗竭、心理耗竭、情绪耗竭和行为症状[19],也有学者将其表现概括为个人层面和组织层面[12]。

(2)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影响

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影响大致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对个人的影响,影响社会工作者个人的生理和精神健康;二是对社会工作机构和整个社会工作发展的影响,社会工作组织内部不稳定,整体效率降低,人才流失严重,影响社会工作整个专业、行业的发展。但对于职业倦怠的具体影响很少有学者进行系统地研究和分析,都为碎片化的描述性表述,缺乏定量的研究。

三、途径与措施:缓解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倦怠

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已经成为社会工作者易感的职业病。为此,学者们已经对此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与研究。目前,学界对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倦怠现状所提出的干预措施多是宏观政策倡导,较多集中于政策建议层面,但对于后续政策的推进和是否有效较少提及。但同时,学者们结合目前中国社会工作者的工作现状和职业倦怠产生的原因,提出的宏观建议与意见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无论是对于社会工作者自身还是社会工作机构以及整个社会环境而言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笔者将对策与建议按照针对主体分为三类:政府部门、社会工作机构以及社会工作者。

(一)政府部门

学者们从政府和国家的角度提出缓解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倦怠现状要加强社会支持,改变社会工作者工作的大环境。针对政府的建议和意见也可视为宏观层面的对策。主要建议措施集中在通过政府的政策导向、财政支持、教育投入等方式提升社会工作者的薪酬水平、完善职业发展顶层设计和提升社会各界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和支持程度等[12]。

(二)社会工作机构

针对社会工作机构提出的建议:第一,加强和完善机构的管理制度。其中包括完善行政管理体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竞争机制。明确社会工作者的任务角色,避免“行政化”“边缘化”社工的出现。增加社会工作者工作的深度和自主性,为其提供参与决策的机会,能够实现职位的向上流动,充分调动和尊重社会工作者的能力和价值,促成良性的竞争氛围,塑造高效的社会工作队伍。第二,增加学习交流机会,如提供培训的机会、参加专业会议,在日常工作中健全督导机制、加强服务经验的交流[25]。第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工作环境,加强机构文化的建设,增强社会工作者对机构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为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上、心理上、物质上的强大支持。第四,除了管理制度层面,有学者认为在提高社会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上也应不断努力,广泛利用线上线下的活动,诸如媒体报道、社区宣传、座谈会等等形式逐渐培养民众形成“有困难,找社工”的意识[2]。

(三)社会工作者

从社会工作者自身的角度出发,学者们认为减缓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倦怠有如下途径:第一,社会工作者自身应该建立合理的职业期望,对社会工作这一职业形成理性、客观的认识,避免把所有责任都揽在自己身上;第二,社会工作者要不断的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将社会工作的理念和价值观真正地内化,做到对自己的个体赋能,同时增强应对压力的能力,学会寻求外界的社会支持;第三,还有学者认为可以用社会工作的工作技巧帮助社会工作者,以个案、小组等工作方法对职业倦怠情况严重的工作者进行介入。

四、总结与展望

(一)总结

从对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研究情况来看,研究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并且已经形成一定的成果。但依然存在不足之处:第一,从研究的水平和性质来看,实证研究多于非实证研究,在实证研究中定量研究远远多于定性研究。因此,在研究水平上,定量研究规范性和质量较好,但是也存在样本选取不科学、量表缺乏本土化、缺乏全国性研究等问题。第二,研究层次上仍处于对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现象的描述和原因的分析,缺乏深入性和创新性。第三,在改善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倦怠的政策建议上,缺乏实证性和操作性,因此对于现实的指导意义有限。

(二)展望

目前,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相关研究还处于摸索中前进的阶段,有一定成果的同时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笔者提出以下可以着手改进的方向:第一,在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研究上,我国的研究应该在学习借鉴国外经验和研究工具的同时,发展本土性的研究工具和方法,根据中国社会的现实状况修改西方已有的量表等测量工具,以得出更加符合国情的结果和结论,如实地反映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现状,从而能够更加针对性地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第二,社会工作者服务方向和领域多种多样,不同服务方向的社会工作者在产生职业倦怠的原因上有共同点,也会有各自的职业倦怠原因,因此,学界应该丰富不同领域中的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研究,并加以比较,以期得出不同领域中社会工作者倦怠的异同,有针对性地提出改善措施,使这些措施和建议能够更加行之有效、对症下药;第三,社会工作者的流动性强,地域之间差异较大,在研究不同地域的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同时,可以在以后的研究中进行全国性的社会工作者的倦怠情况调查,以建立一个全面、系统的数据库,能够从宏观上分析和研究中国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整体情况;第四,在进行定性研究,加深对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深度分析的同时,加强定量研究方法,能够使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研究变得更加立体;第五,未来的研究可以将重点放在干预性研究上,在提出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改善措施的基础上,将其应用在出现倦怠的社会工作者身上,并且检验改善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以此推动职业倦怠问题的解决。

整个社会工作的发展与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倦怠是相互影响、互为因果的。因此,改善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的问题,最主要的还是有赖于社会工作本身的发展。与社会工作者职业倦怠产生原因紧密相关的薪酬体系、职业发展设计、社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议题也值得更加深入地研究。

社会工作者的倦怠感与其他各行各业从业人员的倦怠性质是相似的,它是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必然面临的现象,也是需要经过行业本身长时间的发展和成熟才能随之解决的问题。社会工作作为职业和专业在本土的不成熟性,导致了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倦怠问题尤其突出。因此,对改善职业倦怠问题所作出的探索和努力,反过来也能够推动整个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

注释:

①论文作者仅以第一作者职称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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