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政府兽医概念解决当前官方兽医认识分歧

2019-01-06 02:15于艳萍
现代畜牧科技 2019年12期
关键词:认识

于艳萍

摘要:业内认为官方兽医认识分歧问题不利于兽医行业的立法进程,也影响对官方兽医的制度化管理效果。对国际兽医行业进行分析可知,政府兽医概念的引入,是解决当前官方兽医认识分歧的有力方法。现对国内官方兽医的认识分歧现状进行了分析,讨论了引入政府兽医概念的实施方法。

关键词:政府兽医;官方兽医;认识;分歧

中图分类号:S81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9737(2019)12-0018-01

1 当前官方兽医的认识分歧

国家对于官方兽医的定义,是指有一定资质并由兽医主管部门指定的、工作内容为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官方兽医是国家公务人员。业内对于官方兽医认识的争议,是因各地方兽医工作实际需要认识不同而造成的。部分人员认为兽医主管部门是行政机关,不具备兽医专业技术的判断能力,而由兽医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技术基础有持续讨论的意义。也有部分人员觉得各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地位有法律承认,能够作为兽医主管部门决策工作的技术保障,官方兽医的设置不需有兽医主管部门与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这种认识分歧在对法律条文的解读上有清晰的体现。

对法律条文的限制性解释,是针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推导出官方兽医应只能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中负责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开具。结合动物防疫法的官方条文,有意见认为官方兽医是仅仅负责开具证明及实施监督检查的公务人员。而官方下达的文件中对官方兽医资质的标准描述,更是增大了这种观点的正确程度。

对于法律条文的扩大性解释,将官方兽医的职责范围,扩大至出具与动物检疫证明有相似性的相关证明。这种观点是对兽医工作的现实情况加入了考虑中,还有国家级的规范加以佐证。国家的规范内容表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疫病诊断鉴定报告等的出具人员都能算作官方兽医。这种理解方式将官方兽医的范围扩大至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等。

2 解决官方兽医认识分歧的方式

对官方兽医制度设计的目的进行分析,官方兽医是与执业兽医对应的官方公务人员,与兽医工作有联系的政府各部门及技术官员,都是官方兽医。但分析现行的法律法规,其中对官方兽医的定义,更倾向于仅负责动物检疫和防疫监督的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立法机关如认定官方兽医是广义的为政府工作的全部兽医人员,则在官方兽医的条款上应有清晰的表述。现行的法律中对于官方兽医概念的描述,未设置总则,也未进行单独描述,现有的概念多与动物监督机构与检查混合。理顺官方兽医的界定范围主要是修订法律或重新定义官方兽医。

修订动物防疫法,调整官方兽医相关的条文来解决业内对于官方兽医界定范围的认识分歧。但当下现行的法律制度已实施多年,且有很好的执行效果,缺乏修订的必要性。修订法律制度的方式有很低的可行性,一旦实行也会消耗较长的时间。

在兽医法中对官方兽医概念进行重新定义是一种可行的方式,但因法律制度之间的衔接性,官方兽医这一称呼如继续使用,则会导致业内的概念混乱现象。

引入“政府兽医”概念,并加以国家管理方针的编制,能有效解决官方兽医的认知分歧问题,加强官方兽医制度的法律支持,推进兽医立法。

3 政府兽医框架探讨

3.1 引入政府兽医概念的必要性

政府兽医这一概念在其他国家已有先例,国际上对政府兽医的概念与职责有较为清晰的规范,是解决当前国内官方兽医概念争议的有效方式,也有利于推进国家立法进程。国家设置首席兽医师的举动是对传统管理体制的突破,是我国兽医管理體制与国际接轨的重要标志。多数省份也都相继设立了总兽医师,作为技术型领导岗位,其职责内容与其他国家的政府兽医有极高的相似度,这意味着国内政府兽医已实际存在多年,并在动物防疫工作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表明国家界定政府兽医的法律地位有足够的实施条件。

3.2 界定政府兽医范围

国际上对于官方兽医界定范围非常广阔,我国的官方兽医制度在设计阶段其实也对官方兽医进行了宽泛的理解。在应用政府兽医概念后,应将政府兽医安置于与兽医专业有紧密联系的政府部门内,如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出入境检疫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等。

3.3 定义政府兽医资质

国际上对于政府兽医资质标准定义上,因官方兽医工作职责的特殊性,对其兽医资格有严格的要求。政府兽医负责动物卫生、动物检疫等工作,有很高的专业知识水平需求。

3.4 政府兽医层级与职权

对国际发达国家的政府兽医制度来分析,可看到发达国家中的政府兽医于其国家内部公职人员中有较高的职务级别。国际上各国的政府兽医的总人数都较少,都位于行业的较高层次。我国的政府兽医的职权定义应参照国内兽医工作情况,对兽医相关政策、动物疫病防御控制等措施进行审核,层级则应是有较高职务级别的技术负责人。

3.5 政府兽医与官方兽医的关系

政府兽医在正式定义后,会在一段时间内与官方兽医有重叠但相互独立的关系。政府兽医与官方兽医都是官方兽医制度中的组成,这沿用了国内官方兽医概念混淆现状,对政府兽医的设置与定义进行了清晰的界定,并契合国家对于官方兽医制度的设计目的,使政府兽医与官方兽医发挥各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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